作者ndowsaso (瑪小米)
看板STUT
標題[注意] 中低收入戶助學補助,開學後辦理
時間Thu Sep 4 17:00:18 2008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劃」, 為加強照顧經濟弱勢學生,
協助清寒學生順利就學,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含延修生),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
(如低收入戶、殘障身分、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現役軍人子女、撫恤等身分,
農漁會子女獎助金及領有公教補助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始得申請。
第一類:家庭年收入30萬元以下,每人補助35,000元整。
第二類:家庭年收入超過30萬,低於 40萬元以下,每人補助27,000元整。
第三類:家庭年收入超過40萬,低於50萬元以下,每人補助22,000元整。
第四類:家庭年收入超過50萬,低於60萬元以下,每人補助17,000元整。
第五類:家庭年收入超過60萬,低於70萬元以下,每人補助12,000元整。
97年修正調整申請資格如下:
1.前一學期成績平均60分以上,操行成績70分以上者使得申領(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
2.排除家庭利息所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申領。
3.排除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超過新台幣650萬元者申領。
4.排除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請領。
第三條 申辦流程,每學年上學期申請,並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除:
1.學年開學後,上學校網站填妥申請書後列印並檢附戶籍謄本前學期成績單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向學務處課外組申請。
(申請時間9月18日至10月13日止,日、夜間部請分開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放棄。
2.家庭所得計列範圍為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學生另加計配偶。
經學校查核確認申請學生家庭所得計列範圍後,10月底前將資料登錄教育部平台。
3.12月底前,教育部會整資料請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申請學生家庭年收入是否符合規定,
並將結果通知學校。
4.學校依查核結果,印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並通知未合格學生。
第四條 本辦法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劃」辦法辦理。
學校登入系統網址:
http://163.26.220.35/life/coloa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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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dow我覺得你真的好帥唷!!
ndow: 快別這麼說..因為大家都這樣講╮(╯▽╰)╭
: 不管~我就是要說...因為你真的太帥了!!
ndow: 唉~帥這個字...我已經聽到都像別人在罵我髒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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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reoctrl:我一個月前發過╮(╯_╰)╭ 09/04 17:05
2F:推 misugs:QQ~不過現在暫停登陸囉 09/04 18:56
3F:→ ndowsaso:慘了..那我OP了..對一樓金拍謝 09/0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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