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eza (static)
站內STU
標題Re: 罷免連署
時間Sat Mar 10 23:31:39 2007
5.欲罷免 公開討論/校園討論 看板的版主則須先至組務版報備申請核准,該群組小
組長批准後,才得以進行連署,否則連署無效!
STU看板並不是一般班板系版社團版
而是所謂的校園討論看板
也許版主的確失職,但若要罷免連署讓他下台的話
要請遵守上面這條規定
否則請以檢舉的方式,檢舉版主失職的地方,讓組長來做是否拔除權限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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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收到的回信 白忙了一場= =|||
重PO個檢舉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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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97.230
1F:推 Mysteltainn:靠不會吧~還要版主去報備喔... 03/10 23:34
2F:→ Mysteltainn:能不能寄信給小組長說他可能要一個多月以後才會上來.. 03/10 23:35
3F:→ Mysteltainn:怎麼檢舉阿?寄信給小組長就可以了嗎? 03/10 23:36
4F:推 Cabeza:我正在PO檢舉文 XD 03/10 23:40
5F:推 Mysteltainn:加油靠你了! 03/10 23:41
※ 編輯: Cabeza 來自: 219.69.97.230 (03/10 23:47)
6F:推 elcarol:可能一個多月後才知道自己被罷免了XD 03/11 00:28
7F:推 soothayer:話說...現在他還是沒出現過~~~~ 03/11 04:17
8F:推 baby7188:請問檢舉文要去哪邊才看的到啊?謝~ 03/13 04:58
9F:→ baby7188:不好意思 XD 我剛剛自己在組務版找到了~ 03/13 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