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xide (Liquid Pig)
看板STS
標題[轉錄]孕婦不是胎兒容器
時間Sat Mar 19 10:21:14 2005
※ [本文轉錄自 Tobacco 看板]
作者: LiLV (Miss Grey) 看板: Tobacco
標題: 孕婦不是胎兒容器
時間: Fri Mar 18 23:53:12 2005
衛生署最新出爐的《菸害防制法》草案,基於婦女吸菸會影響胎兒健康,嬰兒猝死機率較
高的理由,明訂孕婦抽菸被糾舉者,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鍰。這個條款表
面上看似合理,實際上未能有效地解決胎兒健康及猝死的問題,真正做到的只是懲罰懷孕
婦女。
吸菸非唯一影響因素
婦女吸菸並非唯一影響胎兒健康的因素。至於嬰兒猝死的真正原因眾說紛紜,從睡姿不良
到氣溫驟降都可能導致胎兒猝死。即使婦女吸菸對胎兒有害,相較於百分之五十五的男性
吸菸人口,婦女吸菸人口只佔百分之六,而且不是所有吸菸婦女都是孕婦。因此,影響胎
兒健康的主要來源絕非這些佔吸菸人口少數的母親。當某些婦女團體提出應將孕婦家人都
列入禁菸範圍時,國民健康局長回應是列入考慮,但執行上有困難。因對孕婦家人執行有
困難,而孕婦因為目標明顯,執行上較容易,就應該受到這樣的懲罰嗎?這沒有違反法律
的公平原則嗎?
如果我們進一步把菸害放在整個環境污染的範疇中來看,這個立法並不能真正的落實胎兒
健康權,而是加強社會監控孕婦的機制。國民健康局長甚至指導民眾如何監控孕婦,要求
民眾在發現孕婦抽菸時,將人、時、地寫清楚,最好拍照存證後,跟地方衛生單位檢舉。
這不是考驗孕婦心理承受白色恐怖的能耐嗎?
令人難以相信的是,這個法條居然能無視大環境的污染、養育問題,將嬰兒健康與否的責
任推給孕婦的行為。在兩性平等的社會中,女人不只是孕育胎兒的容器,可說是基本常識
。當然,如果某些政府機關自認台灣不是兩性平等的社會,可能就不具備這個常識。我們
看到這個《菸害防制法》草案,不是努力尋求改善孕婦健康的生活環境,而是擺明要女人
在懷孕後,開始當二等公民,只為腹中胎兒而活。而母親如果在懷孕期間抽菸被逮到,胎
兒出生後,若有個什麼三長兩短,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監控立法礙女人懷孕
近年來,不論是政府或輿論都將台灣生育率降低,指責婦女不願承擔母職。但反觀目前政
府機構對孕婦的監控立法,又有誰敢輕言懷孕,將自己逼入動輒得咎的深淵呢!
吳燕秋
作者為清華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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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菸反到腦子都壞了!
很難想像下一個被開刀的會是什麼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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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ilv&b=9&f=1108657219&p=7
我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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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uteayumi:這可以警惕我們不要懷孕..但是還是要抽煙 61.229.190.125 03/19
2F:推 nctu:抽菸很容易造成胎兒畸形耶~~ 61.64.210.231 03/19
3F:推 nctu:懷孕就不要抽菸嚕.....忍一下唄 喵嗚~~~ 61.64.210.231 03/19
4F:推 LiLV:重點不是這個,是對孕婦的白色恐怖 218.184.75.51 03/19
5F:→ LiLV:如果我真的懷了小孩,我也知道要戒菸._____. 218.184.75.51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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