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benash (謝謝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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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打籃球「蓋火鍋」把人撞成失語 判賠
時間Wed Jan 27 20:57:15 2010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邱姓大學生打籃球帶球切入上籃,孫姓大學生中途未蓋到火鍋,反而將邱撞倒在地,造
成邱腦震盪、失語症,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孫應賠償邱看護費、醫藥費以及五萬元的精神
慰撫金共七萬多元。
這是國內罕見的運動比賽受傷判賠案例。法官判決指出,打籃球難免接觸碰撞,如未犯
規,造成的傷害並無違法性,如是犯規造成對方受傷,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案是邱跳
起來要切入上籃時,孫從後方跳起要蓋邱的火鍋,孫明顯違反籃球規則。
孫姓大學生是東吳大學籃球隊員,他對打籃球鬧上法院感到不滿。孫指出,雙方的碰撞
不是他所能預見的,他作出蓋火鍋的防守動作,是一種自然反應,如果打球不慎碰到誰
就要被告,那打籃球的人每天都會活在恐懼中。
前年七月,數個大學生在台北市芳和國中打籃球,邱跳起來要切入上籃時,孫從後方想
攔阻未成,而在空中將邱壓下來,手肘撞到邱的頸部和頭部,邱雖當場表情痛苦,但回
答孫沒事,雙方繼續打球。
邱姓大學生回家後,頭部、頸部疼痛,第二天急診,診斷結果顯示邱的頭部外傷,有失
語症現象,家人報警時,孫承諾負擔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賠償金,因未履行而被告。
孫向法院指出,籃球比賽發生碰撞在所難免,如果有人受傷就要對方賠償,將來沒有人
敢打籃球,甚至未來打籃球的人可能都要全副武裝或簽下切結書,以後和邱打球的人最
好保持三公尺以上距離,以免他受傷將來要賠償。
法官認為,因打籃球身體碰觸造成傷害,要不要賠償,要看對方是否盡到注意義務及遵
守比賽規則,因孫的動作違反籃球比賽的「圓柱體原則」及「垂直原則」,且孫是籃球
隊隊員,很清楚籃球規則,違規撞傷邱,當然應負賠償責任。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3897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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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152.200
※ 編輯: kobenash 來自: 61.216.154.14 (01/27 20:57)
1F:→ doodoohow:什麼屁啊 那下次比賽撞到淤血去驗傷告對方傷害好了= = 01/27 21:05
2F:推 aleealee:那我前幾天被惡意犯規搞到手骨斷裂可以提告嗎= = 01/27 21:05
3F:→ ksk0516:basketballTW有討論,據說這個人惡名昭彰,且這球是故意的 01/27 21:14
4F:→ ksk0516:有興趣的可以過去看看~ 01/27 21:14
5F:推 windrealm:如果覺得對方是惡意的,我覺得還是應該要還給傷者一個 01/27 21:34
6F:→ windrealm:公道 01/27 21:34
7F:→ shwkz:蓋個火鍋可以把人弄成這樣 那麼拼是要打SBL嗎 01/27 21:39
8F:推 jetlin:在有裁判的情況下,如果是因惡意犯規或犯規所造成的傷害,本 01/27 21:52
9F:→ jetlin:來就可以求償,而且就算不是故意的也一樣,純就事實而論 01/27 21:53
10F:→ lowsan:又沒錢幹嘛打這麼拼,而且被告打球這麼久了實在不應該 01/27 21:55
11F:→ jetlin:二樓的A大,如果是正式比賽,有錄影有驗傷,的確可以提告喔 01/27 21:55
12F:→ jetlin:想拼想贏是對的,可是超過了規則容許的範圍(也就是雙方共識 01/27 21:56
13F:→ jetlin:的依據),你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推托才是真正有勇氣 01/27 21:57
14F:推 jetlin:在有裁判的情況下,如果是因惡意犯規或犯規所造成的傷害,本 01/27 22:22
15F:→ jetlin:來就可以求償,而且就算不是故意的也一樣,純就事實而論 01/27 22:23
16F:→ jetlin:想拼想贏是對的,可是超過了規則容許的範圍(也就是雙方共識 01/27 22:23
17F:→ jetlin:的依據),你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推托才是真正有勇氣 01/27 22:23
18F:→ jetlin:抱歉我又重推了一次,SORRY 01/27 22:23
19F:→ Powar:八卦版有人爆卦 50萬 失語症?? XD 01/27 22:33
20F:推 RonaldBBS:法官檢察官又不是白痴真當自己說有病人家就會信喔 01/27 22:57
21F:→ lowsan:事情先後順序要先搞清楚,因為自己要先打暴力籃球..才會惹上 01/27 23:14
22F:→ lowsan:後續的麻煩.. 01/27 23:14
23F:→ dunhillyy:聽說是東吳系籃的? 01/28 02:07
24F:推 BitchJackie:東吳校隊 最近好像考上東吳研究所 單場好像可有四五 01/28 14:33
25F:→ BitchJackie:十分吧 教練好像是裕隆體系的某資深前輩 說孫如果長 01/28 14:34
26F:→ BitchJackie:高個十公分可以在sbl討口飯吃 01/28 14:34
27F:→ BitchJackie:受傷的邱 籃球也滿強的 01/28 14:34
28F:推 dongirl:這件事說明了,各位打球要以和為貴! 02/09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