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lin (我在林口,天氣晴)
看板STREET_BALL
標題[心得] 籃球場上的運動傷害
時間Sun Sep 13 01:23:52 2009
戳瞎同學左眼! 高中死黨對簿公堂: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tzeng20050401180947
違規抄球戳傷眼!高中生判刑「4個月」:(跟上面同一事件)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lisa20050401114952
籃球鬥牛架拐子 東吳主力孫喬新傷人挨告:
http://www.nownews.com/2009/02/15/138-2408631.htm
一般街頭籃球場上,
難免都會有運動傷害的產生,
而對法律來說,
除非是職業比賽,雙方都有高水準的運動水平之下,
還是產生非故意的碰撞傷害,才有機會免責,
不然在一般的球場打籃球,造成對方受傷,
等同於走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人而造成他受傷一樣,
只要人證,錄影帶,物證,都具備的話,
很抱歉,肇事者一樣得賠償,
例子在文章一開頭就有,這些都是已經判決的案例.
至於身上的物品,誠如之前大家討論的一樣,
遇到會戴眼鏡,手表,項鍊的人,
我會先提醒他將東西拿掉,
如果你少了這個動作,
就代表你也必須要負擔起他眼鏡壞掉的責任,
沒錯,提告不是這麼容易,
人證,錄影帶,物證,坦白說要告也沒這麼簡單就告得成,
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遇到戴眼鏡的還是提醒他一下,
就算真的弄壞他眼鏡,
我想他也應該不會找你索賠,而自己認賠,
但是要知道,如果是故意的動作造成,
他依然是有權力循法律途徑跟你要錢的(但很難舉證是真的)
--
飛翔是一種感覺,
一種無法與別人分享的經驗,
在離地一公尺多的世界,
或許只有短短不到一秒,
但是對我來說,
這就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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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12.154
1F:→ jetlin:如拳擊比賽,本身就是以攻擊對手為主的運動,如果打到對方腦 09/13 01:35
2F:→ jetlin:震盪,是不須負法律責任的,但如果在拳擊比賽中,將對方的生殖 09/13 01:35
3F:→ jetlin:器官打壞,那一樣要負法律責任,因為這是拳擊規則中所禁止的 09/13 01:36
4F:→ jetlin:犯規動作,而不在雙方都認同的拳擊合法動作之內~ 09/13 01:39
5F:推 ire:我同意j大所說關於運動時身體傷害肇事者需負責的說法 09/13 01:41
6F:→ ire:但是我覺得戴眼鏡手錶耳環上場是一件不被允許的行為 09/13 01:42
7F:→ ire:如果有裁判的比賽應該都會讓球員將會造成雙方傷害的物品取下 09/13 01:43
8F:→ jetlin:我也同意I大說的,我並沒說戴眼鏡是對的行為,而是當你同意跟 09/13 01:43
9F:推 CRAZYFAN:在正式比賽中有這個規矩 外面街頭打可不一定 所以才要先 09/13 01:44
10F:→ CRAZYFAN:告知對方 09/13 01:44
11F:→ jetlin:這樣的人打球的話,某方面來說代表你默認並同意他這樣做,所 09/13 01:44
12F:→ jetlin:以才要提醒對方,不然倒楣的是自己,雖然我不否認要舉證很難~ 09/13 01:45
13F:→ ire:當然j大的方法是最周延的 09/13 01:46
14F:推 ATHENS2004:所以那個上次把別人抽煙鼻樑打斷的也要注意一下 09/13 03:33
15F:→ ATHENS2004:那個鼻樑掉下來的只是不想告你而已 09/13 03:34
16F:→ ATHENS2004:再來有膽就把流氓的鼻樑打斷看看,不要打小卒仔的,那沒 09/13 03:35
17F:→ ATHENS2004:啥好上B炫耀的 09/13 03:35
18F:推 BrentRoy:球場上抽煙本來就蠻...別人在大口喘氣要吸你的二手煙喔.. 09/13 11:00
19F:推 yellow1119:PUSH 09/13 14:41
20F:推 GUDU:抽菸只是不好 但是打人的則是混蛋 09/14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