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llow1119 (丹丹貓)
看板STREET_BALL
標題Re: [轉錄][新聞] 鬥牛架拐子 球場鬧上法院
時間Mon Feb 16 12:02:42 2009
看到這篇新聞
我想這是每個打球的網友都會遇到的鳥事
說真的 蓋人火鍋是很爽的事情
不過尺度真的會拿捏
像這則新聞 照字面上的意思
感覺起來就像
"腦充血的犯規"
這種犯規跟技術無關
只跟大家夠不夠冷靜有關
每個人都"不尬意"輸的感覺
可是 3打3的街頭籃球本來就是流汗運動
為了一兩球去傷害別人的身體就是很不道德的
那個"小九"如果真是籃球隊的 就更因該明白有些行為是很危險的
只是為了求勝 就很大力的給人家打下去 是很不因該
如果你是在HBL UBA SBL
或許還情有可原 因為 雙方是為了升學資格 為了薪水工作努力
可是 路邊三打三 只是流汗運動
對方可能隔天還要去上班 對方可能還要養家養小孩
這樣腦充血的犯規
當然要是不應該的
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
上球場不是上擂台!!
難道還要簽生死狀??
那你去打WWC就好~~
比爾.羅素說:火鍋是把球拍給隊友~不是拍到場外給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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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一 羽毛球 & 游泳
禮拜二 籃球 & 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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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五 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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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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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ellow1119 來自: 140.109.39.99 (02/16 12:04)
1F:推 jacktsaila:比爾羅素這樣沒辦法撼動人心...... 02/16 12:33
2F:推 koonhoba:"應"該 02/16 13:09
3F:推 neverold:被幹到那個應該是文化體育的耶...如果真的是惡意拐,應該 02/16 14:14
4F:→ neverold:當場就打架了吧.... 02/16 14:14
5F:推 qwer1234:被尻到腦震盪怎麼幹架= =" 02/16 15:38
6F:推 BrentRoy:被過了就硬要毀掉 這種人還蠻欠人幹的 02/16 17:33
7F:→ doodoohow: ......但可以進名人堂 02/16 19:10
8F:→ doodoohow:靠背 看到一樓就接了 結果變這樣XDDDDDD 02/16 19:10
9F:→ littlesand: ......但可以進冥人堂 02/16 19:34
10F:→ littlesand:這樣就正常一點 XD 02/16 19:34
11F:推 tawei:DO大接一樓花了7小時XD 02/17 00:34
12F:推 dsp:被過硬要毀掉在街頭實在很常見 02/17 15:44
13F:推 windrealm:簽名檔的課表令我這個半上班族好生羨慕XD 02/17 19:08
14F:→ doodoohow:我不小心忽略中間所有人了O_Q 02/18 07:31
15F:→ yellow1119:我也是上班族阿....哈哈 02/19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