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TARD (@@)
看板STREET_BALL
標題[心得] 今天我才知道..
時間Sat May 27 21:06:03 2006
今天比賽的時候
裁判說在運球的時候踏幾步都不會被判走步。
我從以前到現在還一直以為只能動兩步就要運一次球
真是白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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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6.126
1F:推 nickynicky:只要不翻球 你要踏多少步都可以!!! 05/27 21:13
2F:推 abawlin:囧>......... 05/27 21:20
3F:推 dickboy:你想學僵屍跳都沒人可以管你勒 (  ̄ c ̄)y▂ξ 05/27 21:35
4F:推 eric1125:囧rz 05/27 22:20
5F:推 oniszuka:囧rz 大不了不笑不走路 05/27 22:29
6F:推 CRAZYFAN:跑的快的人下三四球就可以過整個場了XD 05/27 22:30
7F:→ theused:真的是這樣阿!!我也是今天才知道 不是有球在手上時 05/28 00:18
8F:→ theused:只能兩步嗎? 你所說的是把球往前丟吧!!!不太知道!!! 05/28 00:18
9F:推 Raiy:規則版有可以去看看 似乎是前一陣規則改了 所以踏幾步都沒差 05/28 01:47
10F:推 jasonkeen:不是前一陣子改的,行之有年囉... 05/28 03:56
11F:推 ATHENS2004:所以搞不好您抓過不少無辜的人走步 XDDD 05/28 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