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hting (了得)
看板STDM-86-302
標題[轉錄][閒聊] 請問我妹該怎離職
時間Mon May 26 11:52:40 2008
※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作者: IOVESHIN (醜醜)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閒聊] 請問我妹該怎離職
時間: Mon May 26 11:16:27 2008
大家好
我妹飲料店收掉之後,
跑去五甲警察局附近的清心飲料店上班,
遇到不平等的遭遇,
他站櫃檯 2小時結算一次錢
哪家飲料店有買五送一的制度,
例如2小時賣了50杯 她們以一杯20元來算,這樣應該有1000元對吧!
她遇到2小時賣了60杯,也是以一杯20元來算,這樣應該有1200元,
可是他卻自己賠了2百,因為她們店從來不扣除買五送一制度,
所以我妹每天都在賠錢~老闆卻認為是我妹算錯錢!
她們店沒給她保勞健保,他常常燙傷卻是自己回來嚓藥,
他老闆卻越來越可惡,我妹上2點到晚上11點的班(晚班)卻只有2人,
像昨天老闆突然打電話來說,叫我妹上早上7點到晚上7點多~
我妹哪受的了,無可奈何還是去上班,
我妹很想離職,可是離職前一個月講,薪水只有半薪,突然離職也只有半薪,
我妹假如領完錢再離職(每個月的10號),這樣他哪10天的薪水就沒了!
他又怕老闆打電話來,叫他環一半的錢! 請問版友我妹該怎樣離職!
我真的很想叫他去跟水果日報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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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254.4.85
1F:→ khsohot:沒勞健保 先去勞工局告吧! 公司不得藉故扣薪水 05/26 11:18
2F:推 Blackschafe:沒保勞健保就可以檢舉了…半薪也是違法的 05/26 11:18
3F:→ IOVESHIN:去哪檢舉@@我寫一下 05/26 11:19
4F:→ IOVESHIN:我妹每個月領不到一萬4 05/26 11:20
5F:→ tigerlee: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05/26 11:22
6F:推 romado:1.勞工局檢舉 2.市長信箱 (2很好用都有專人管理) 05/26 11:22
7F:→ tigerlee: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05/26 11:22
8F:→ tigerlee: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05/26 11:22
9F:推 ema:727-5115 打電話去檢舉 勞保局電話 05/26 11:22
10F:→ tigerlee:所以若違法扣薪 可向當地勞工局檢舉 05/26 11:23
11F:→ IOVESHIN:他從2月開始做的 ~ 05/26 11:25
12F:→ IOVESHIN:我打電話去問看看好了! 05/26 11:26
13F:推 cat1224:你妹好衰喔 一直不順= = 05/26 11:29
14F:推 timkaog:要不要轉八卦版? 05/26 11:31
15F:推 jamesbababa:老闆會得寸進尺喔,一定要還擊。 05/26 11:31
16F:→ IOVESHIN:0.0轉八卦 我妹會上新聞吧囧 他已經夠衰了 05/26 11:33
17F:→ IOVESHIN:你要幫我轉八卦喔@0@我同意 05/26 11:35
18F:推 timkaog:OK阿~ 05/26 11:35
19F:→ timkaog:那我轉囉~ 05/26 11:35
20F:→ tigerlee:醬也要轉八卦?? 直接打去申訴不就好了 05/26 11:36
21F:推 romado:不行!這樣標題不夠力,「知名飲料店無視法規違法扣薪」 05/26 11:39
22F:→ IOVESHIN:打電話去= =怎沒接囧... 05/26 11:46
※ timkaog: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2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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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剛剛睡的很好呢
其實還還差點夢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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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