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Re: [上訴] (Baseball) 2026/04/11
時間Fri May 15 17:41:54 2026
案由:使用者 KONAMI 於 Baseball板 受處分之上訴案。
判決:
維持原判。
因為
板主行政瑕疵,酌減處分為「退文1」。
說明:
一、上訴人僅針對退文處分提起異議
本案上訴人先後於 3/09 與 3/12 於棒球板發表文章,被認定違規,其相關
處分為「兩篇文章退文+水桶處分60天」。
上訴人於 SP1/SP2/SP3 各階段申訴程序中,皆僅對退文處分提起抗辯,並
未對水桶處分表達異議,因此在上訴案受理時,群組即已強調「認定上訴人
對於水桶處分並無異議」,本人對上訴人此種主張會
產生「當事人已理解自
身言論屬於違規行為且接受禁言處分」之心證。
但細究本案時間軸(見附件),上訴人在受到退文處分後僅知悉自身受到「
退文處分+違反兩處板規」,因此在溝通案的溝通主張僅針對退文處分,爾
後在溝通案進行過程中又發生板主逕行水桶之事,因此在溝通案中並未對水
桶處分提異議。
這是因為棒球板現行門檻禁止擁有退文紀錄的使用者發表言論,所以上訴人
在受到退文處分(3/16 23:00)後就無法於棒球板發表言論,與水桶處分起
日(3/21 01:06)的效果相同。因此在溝通案提出時,上訴人猶未知會有水
桶處分。
但誠如群組在受理本案時所言,上訴人應會在 3/21 收到本站系統通知信,
告知看板已暫時停止讓上訴人發表意見。因此在後續申訴案與上訴案,上訴
人應已知此處分,但皆未對該處分提出異議,視同接受此判決之相關處分。
亦即,SP1溝通案提案時,上訴人僅知自身受退文處分,故對此處分提異議;
SP2申訴案提案時,上訴人應已知自身受水桶處分,未提出異議,視
同接受此判決之相關處分。
因此群組在本案之自由心證為「當事人已理解自身言論達違規行為且接受禁
言處分」。
二、板主判決合法
棒球板板主於 3/05 公告特殊條款,其內容概括為:
- 啟動 D-3 直接海巡處理
- 文章違規直接刪/退文並執行水桶
- 自 3/5 (四) 至 3/21 (六) 期間違規皆加倍
因此上訴人兩篇文章皆適用此特殊條款。
相關文章經板主自由心證主觀認定
有不當言論違反 B-2板規 與 B-17板規 ,屬於違規行為,板主對此做出處
分,在此認定合法。
棒球小組長在申訴案判決文中,亦認定上訴人於申訴階段之主張斷難推翻板
主心證,因此判決申訴案維持原判。此判決亦為合法。
這邊要強調的是,小組長在申訴案中的角色並非板務判決者,因此上訴人已
在上訴案中用長篇大論嘗試論證小組長申訴案判決有誤,甚至要求小組長「
對自己的背書負責」,明顯扭曲本案處分權責。群組認為此舉無益解決爭端
,建議上訴人若未來有類似狀況時,請明確針對板主判決提出異議。
三、相關文章有違規行為
根據上訴人提供相關文章,其發生時間在棒球板WBC特殊條款的適用期間,
由板主自動處理。此相關文章需
考量板主自由心證。
在溝通案程序中,板主針對上訴人「台文」做出以下說明:
1F:→ Matthew10244: 直接指名開戰棒球迷不希望台灣晉級 此顯與事實相悖 03/26 07:30
2F:→ Matthew10244: 大家都希望中華隊晉級 顯與事實不符 故予B-2 03/29 07:30
板主針對上訴人「義文」做出下列說明:
3F:→ Matthew10244: 義依然存有控分理由 且文末針對板友引戰03/26 09:00
4F:→ Matthew10244: 控不控分以當下狀況調整 跟韓國有類似情形 故予B-203/29 07:30
在溝通過程中,板主不認為上訴人的解釋效力足以改變其心證,因此維持原
判。因此上訴人在後續申訴案中應再強化此段主張,而非僅以三言兩語就想
要小組長採用上訴人心證,然後又在上訴案中以長篇大論反駁小組長判決,
這完全不對啊。
在參照上訴人相關文章後,群組亦觀察到,部份使用者對其言論不表認同,
而上訴人也以編輯文章補充說明的方式對部份推文做出回應,此種討論狀況
已非正常看板文章應有之討論風氣,甚至流於情緒化回應,故板主判決
B-17板規 並無疑義。
至於是否違反 B-2板規,群組認為若在一般賽事期間可以有寬鬆裁量標準的
討論空間,但由於本案發生在特殊賽事期間,因此仍採用板主之心證,認定
違反該條板規。
四、本案發生在特殊賽事期間
前段說明三說到「若在一般賽事期間可以有寬鬆裁量標準」,但由於本案發
生
在特殊賽事期間,板主為求維持看板秩序,引導討論文化,理應採用特殊
板務管理措施,並執行較平常嚴格之心證。
簡單來說,板主認為這兩篇文章是廢文(B-2板規)也是吠文(B-17板規)
,而上訴人之文章若在平常賽事期間都可以有再討論不予裁罰的空間,但特
殊賽事期間內裁量標準會較嚴格,上訴人也應該用更適宜的文字去提出申訴
主張,否則無法讓組務人員接受其論點。
五、板主執行本案處分有行政瑕疵
本案
板主在執行處分時有多處行政瑕疵,且已造成本案審理過程中的無謂成
本,其責任應歸因於板主。
- 未儘速對處分發表公告周知使用者,易造成當事人困擾
板主應提供處分公告,以便棒球板使用者援引相關資料提起申訴程序,但
考量各板板務人員時間管理與看板實務,並無強制規定板主必須儘速提出
,但不可延宕過久。
在本案中,此狀況亦產生上訴人在溝通時僅提出退文處分提出異議(見說
明一),而不知道仍需受水桶處分。同時板主在溝通過程中又執行水桶處
分,此舉也容易造成當事人主觀認定板務人員挾怨報復之印象,本案雖未
有此狀況,但板主亦未有完整說明,此瑕疵確實已造成當事人與組務人員
之困擾。
- 未發表處分公告,且經群組要求後仍未協助群組補正此項瑕疵
本案於上訴案時,經群組確認另有水桶處分,並在受理時要求板主應「於
棒球板公告處分(4/11 23:52),至今仍未補正此瑕疵。
同時上訴人亦推文表達此瑕疵已對其權益造成影響:
5F:推 KONAMI : 此退文處分已超過一個月,群組長提醒也已逾兩週 04/26 13:38
6F:→ KONAMI : Matthew10244板主仍未發佈公告04/26 13:38
7F:→ KONAMI : 建請群組長督促板主盡速公告,以維護ptt使用者權益 04/26 13:39
- 水桶處分之說明有誤,易造成當事人誤會
經查,板主於 3/21 執行的水桶理由為「A-2 WBC」,與先前的退文理由
「B-2+B-17」不同,易造成混淆。但由於上訴人並無違反 A-2板規 之情
事,因此水桶理由顯見有誤。
原則上此類型錯誤還蠻容易發生的,因此實務上仍會以看板上的處分公告
為主,但板主至今仍未發表公告,所以無從參考。此視為板主行政瑕疵。
- 水桶處分內容有誤,易造成當事人申訴程序與組務判決過程之誤會
經查,板主於 3/21 執行的水桶處分為「水桶60天」。若參照板主公告之
WBC特殊條款,應有「違規加倍」之處分。若上訴人「台文」與「義文」
皆有違反 B-2板規 與 B-17板規 之情事,理應說明清楚水桶處分之內容
。但板主並未發表處分公告,因此不確定此屬於板主裁量放寬,抑或是板
主之行政瑕疵。
六、本案板主行政瑕疵之處分
承說明五,板主在執行處分後未提供處分公告,且在溝通過程中執行水桶處
分,會讓使用者產生不當聯想,亦使組務在上訴程序中在受理之初就產生心
證認定上訴人對己身之違規行為不爭執。
同時,缺乏處分公告,也讓申訴程序文件難以完備,組務人員無從知悉板主
正確判決結果。
針對本案板主之行政瑕疵,考量上訴案判決維持原判,但相關行政瑕疵已造
成當事人與組務人員無謂時間成本,將
免除上訴人「退文一篇」作為補償。
七、後續消除退文之程序
群組將在本案發表後七日內,
向本站帳號部 ID_Problem板 申請消除退文一
篇,但由於本站盜帳事件頻傳,受害者皆因色情廣告而遭退文處分,因此目
前案件數量極多,不確定該處分何時完成,煩請當事人耐心等候。
另外當事人
剩餘的退文處分,請利用電腦板上站後再向站方申請刪除退文:
└●(U)ser 【 個人設定區 】
└●(B)ye BadPost 申請刪除退文
八、本案後續作業
除本判決文以外之相關文章將先標註結案,待確認板主處分公告已提供後,
本案才可正式結案。
同時,將再請棒球小組長確認板主時間管理之實務狀況,並積極輔導板主進
行板主招募工作,並加強相關訓練,確保此種行政瑕疵不會再度發生。
附件:本案相關時間軸。
2026/3/05 08:10 板主公告特殊條款施行
#1fgCdQIm (Baseball)
3/09 23:22 上訴人發表文章(台灣不夠資格晉級乙文)
3/12 08:41 上訴人發表文章(義大利輸球沒好處乙文)
3/16 23:00 「台文」被認定違規,受退文處分
3/19 08:30 「義文」被認定違規,受退文處分
3/19 11:35 提出「台文」溝通案,稍後提出「義文」溝通案
3/21 01:06 板主執行上訴人禁言處分,處分為水桶60天
3/29 12:09 棒球小組長認定溝通程序完成
3/29 12:57 提出「台文」申訴案,稍後提出「義文」申訴案
4/08 20:19 棒球小組長對申訴案做出判決
4/11 13:42 提出「台文」上訴案,稍後提出「義文」上訴案
4/11 23:52 上訴案受理。要求板主提供處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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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國家體育場群組長審理當事人提出之上訴案。
本案採以申訴程序時所確認之事實為判決基礎。
群組長裁定結果作為本群組最終裁定,原則上當事人不得再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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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3_AllSport/M.1778838128.A.F12.html
[進度說明] 2026/5/15 已向帳號部申請解除退文
#1g1lk-SS (ID_Problem)
[進度說明] 2026/5/25 已代替板主補正行政瑕疵
#1g56SLpf (Baseball)
[進度說明] 2026/5/26 帳號部已協助完成取消退文作業
8F:推 KONAMI : OK理解,感謝群組長 05/15 18:42
9F:→ KONAMI : 補充一下3/21的水桶部分 05/15 18:42
10F:→ KONAMI : 當時我已提出2篇退文的溝通 05/15 18:42
11F:→ KONAMI : 算算程序跑完時間應該也差不多了,所以就沒有申訴 05/15 18:43
12F:→ KONAMI : 再次感謝群組長 05/15 18:44
※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5/15/2026 19:33:37
※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5/25/2026 23:15:07
※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5/29/2026 17: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