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Re: [建議] (棒球小組) 重新檢討ChrisDavis是否適任
時間Sat Apr 5 00:36:07 2025
群組長對本案表達知悉。
本案研判屬於提案人「對群組長管理方式」提出的建議,因此仍予以受理。在檢
視本案的建議理由後,本人在此做出簡易答覆,並結束本案所有程序。
首先,本人認為組務人員除了管理者身份以外,也具備一般使用者的角色,當沒
有任何事證顯示這兩個角色產生利益衝突時,那就仍需尊重其雙重身份。
再者,組務人員在違反看板板規時,本就應該受到看板板主對其做出判決與處分
,沒有任何一個組務可以要求板主給予豁免,因此就本案提案人提及「多次違反
棒球板板規」,我認為這突顯了小組長貫徹使用者自由意志,以及板主實踐其自
由心證,這對看板經營來說反而有著正向的助益。因此,在沒有任何積極證據表
示任一方有違法亂紀之情事時,本人並沒有必要對雙方做出干預。
最後,提案人所謂「小組長....是否有蓄意亂板嫌疑」屬於棒球板板務,與本人
無關,在此不答覆此段建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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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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