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Re: [上訴] (不受理。)
時間Fri Mar 21 15:23:25 2025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本案不受理。
: 不受理之裁定主文請參見 #1dsdFhvv (SP2_Baseball) 一文。
: 由於申訴不受理,並不存在「申訴結案」之結果,
: 因此也不會有受理上訴案的情況發生喔~
: 提案人的上訴理由有諸多與事實背離之陳述,
: 考量本案已無受理之可能,因此亦不會對相關理由作回覆,感謝理解~
由於提案人近日已多次來信詢問本案進程,因此另行補充說明如下。
一、本案違規情事為「已違反群組相關規則,因而不予受理」
在 SP2 裁定文中已說明提案人的行為被認定違規:
……此舉已違反體育群組「不得討論他板事務」之規範,也造成本案
在申訴程序上的無謂延宕,並影響案件進程
亦即,本案跟提案人在 BaseballXXXX板 的違規行為無關。只要
使用者在體
育群組任何一個看板做出這種事情,也被板主認定符合這個違規行為而進行
處分,那就是違反這條群組規範。
二、本案並非根據 BaseballXXXX板 之板規而做出不受理之裁定
在 SP2 裁定文中,除了表示此案是根據群組規範而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也在文末備註補充此條規範的公告文章代碼,從來沒有引用 B4X板 的板規。
請提案人搞清楚,
該條板規是根據此條群組規範而制定,所以此條群組規範
是該板A9板規的母法,群組規範的層級與效力自然高於看板板規,根本不需
違法使用他板板規去對本案做出判斷。
再者,本人自 2024年七月後,已被前任板務站長要求終止對 B4X板 的管理
權,因此在之後已正式該板的組務事宜轉交給其他管理人員處理,所以不能
參與該板任何案例,更何況是像提案人自行腦補的這種濫權行為?
在本案中,本人僅表示「……當事人並無意願遵守看板規則……」也是在描
述本案相關的棒球板板規,提案人將此句曲解成本人援引他板板規,並刻意
忽略裁定文其他內容與事實,本人在此表示理解,但也只能是理解囉。
三、本案在不受理裁定文中已表明使用群組長身份
在 SP2 裁定文中,本人一開始就表示「……由群組長說明處理過程與原則
……」,是因為
本案事涉提案人跨小組違反群組規範的行為。
本案發生場所為 Baseball板,由棒球小組管轄,但 BaseballXXXX板 則是
由運動小組管轄,因此提案人做出「討論他板事務」的違規行為是橫跨體育
群組內不同小組的事件,屬於群組層級的違規案件,因此本案並未由棒球小
組長處理,而是在確認提案人本案相關時間軸後,認定必須以群組長身份對
該案受理前對程序做出處理。
同時,本案由於在 SP2 中屬於未受理案件,因此在 SP3 中仍會由群組長對
案件程序作處理,而非按照使用規則二-4-a對本案進行迴避。因為本案就沒
到要受理的程度啊。
四、本案後續建議
在 SP2 裁定文中,本人已表示「……此責任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因此無必要針對提案人片面主張與無端指控做出回應。因此
本人及相關看板
管理人員,亦無必要針對本案再回答提案人任何來信。
由於本案於體育群組層級已處理完畢,已無從重新受理之可能,因此要請提
案人重新審慎思考本案相關過程,若有需要尋求站方提供的解決管道時,請
向站方提起申訴,如果站方受理此案並做出後續指示後,體育群組才會再重
啟本案。
對群組長行使的權限有異議時,可向站方提起申訴。此段說明請參見本站
2010年 的公告
#1CLXxDNX (SYSOP)。
僅以本文作為本案最後說明,日後將僅在接獲站方指示後才會重啟本案程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3_AllSport/M.1742541808.A.0A2.html
[編輯說明] 修改說明一錯字。
※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3/21/2025 15:50:26
[編輯說明] 修改說明二錯字。補充說明二段落。
※ 編輯: JUNstudio (118.165.10.13 臺灣), 03/22/2025 0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