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公告] 使用者 KANSANSIOU 警告一次
時間Wed Jun 7 18:23:13 2023
使用者 KANSANSIOU 近日提案有違反本板使用規則之處,處分如下:
-
警告一次
-
水桶90天
- 該
上訴案暫停,待其於SP3禁言處分執行完畢後重新提案
不受使用規則四-1-b之約束
- 上訴人SP3提案文章內容經群組長認定有不當文字,其性質屬於鬧板行為。
相關文章裁定退文處分。
- 該案於SP3所有
相關文章備份後刪除。
說明
1. 該位使用者短期且連續違反本板使用規則
該位使用者針對申訴案
#1aTicE1x (SP2_Basket) 裁定結果提案如下:
630 !
6/04 KANSANSIOU □ [上訴] (SP2_Basket) 2023/06/04
631 !
1 6/05 JUNstudio R: [上訴] (不受理。請重新提案)
632 !
6/05 KANSANSIOU □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633 !
6/05 JUNstudio R: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該案正確標題格式應為:
[上訴] (basketballTW) 2023/XX/XX
在第一案中,該位使用者未使用正確標題格式,違反本板使用規則三。
群組長先是修改標題告知該案不受理,同時回文做出兩點指示:
- 請確實閱讀本板使用規則後再進行提案
- 請針對自己的違規行為提出抗辯事證
在第二案中,該位使用者未使用正確類別,違反本板使用規則七,該案應不予受理。
合計違規兩處,第二案之違規因為群組長亦有瑕疵,故不列入違規計算,因此最終為
警告一次。
由於該位使用者日前已受處分
#1aVhEg5O (SP2_Basket),視為再犯,
水桶90天。
2. 群組長瑕疵之補救措施
在第二案中,該位使用者未使用正確提案,該案應不予受理。
但群組長已指示該位使用者需「
確實閱讀本板使用規則再進行提案」,故對於第二案
已有偏見認為應無違規之可能性,導致並未察覺其有違規事實,而逕自進行後續提問
,並獲得該位使用者回覆:
632 ! 6/05 KANSANSIOU □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633 ! 6/05 JUNstudio R: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634 ! 6/05 KANSANSIOU R: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635 ! 6/06 JUNstudio R: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636 ! 6/06 KANSANSIOU R: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637 ! 6/06 JUNstudio R: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後來雖裁定暫停受理,但本案實質上業已開始進行審判程序。
雖就程序上,該案不應受理,但因為群組長已有瑕疵,若貿然終止該案,顯有戕害使
用者權益之實,但此種權益之聲張同樣亦須在相關規則的範圍下進行,故做出「
本案
暫停,待使用者相關處分執行完畢後,再請使用者重新提案」的方式作為補救。
亦即表示,本案不受使用規則四-1-b「申訴案結案後七天內需提出上訴案」之約束。
對於被該位使用者錯誤提案而誤受理該案,本人並無任何抗辯之詞,本人管理瑕疵確
實存在。
3. 相關文章備份後刪除
原則上對於錯誤提案,我還是會保留在板上,作為日後案例之參考。
但考量本案會在日後重啟,避免未來查找困擾,同時相關文章亦有不當文字,故包括
我的回應所有
相關文章將備份至後刪除。
4. 認定有鬧板行為
群組長認為該位使用者在提案內容使用不當文字,已違反本板使用規則二-2:
e. 使用者發表任何惡意挑釁之不當文字,已干擾對照板主公權力之行使者。
f. 有違反本規則之其他情事,且其狀況顯有干擾提案進行者。
對於該位使用者於 SP3 提案中部份文字,本人認為該位使用者以簽名檔暗藏挑釁意
圖,認為
已有鬧板行為屬實,在此做出退文處分。
使用者於本群組組務看板之任何提案,應抱持嚴謹的態度去進行,對於簽名檔的選擇
亦須謹慎,考量該位使用者在溝通案與申訴案中,未使用簽名檔,在SP3提案中使用
簽名檔,本人認為先必須了解其習慣與動機。
因此在提問時,先針對該位使用者「於溝通案/申訴案未使用簽名檔,他案使用簽名
檔之行為」進行了解,預計在之後才會詢問該位使用者「於SP3使用簽名檔之行為」
,但該位使用者並未給予積極性答覆:
Ans: 按太快沒加到亦或裝置因素,後續也懶得修內文再加進去
站方應沒規定撰文一定要使用簽名檔的規則吧? (若有,很抱歉疏漏了)
上述說法並無法解釋其使用簽名檔之習慣與動機,因此對於該位使用者的簽名檔會採
用台籃板主與籃球小組長判決的延伸概念,亦即
該位使用者使用簽名檔有不當企圖。
考量其於 SP3 的提案中,已有使用同一組簽名檔,難以認為有隨機使用簽名檔,該
位使用者亦有表示「此篇不加簽名檔在此提醒」在文章作為對群組長提問之答覆,認
為其對於簽名檔的選擇並非隨機,認定有鬧板企圖。
630 ! 6/04 KANSANSIOU □ [上訴] (SP2_Basket) 2023/06/04
632 ! 6/05 KANSANSIOU □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634 ! 6/05 KANSANSIOU R: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該三篇文章使用同一個簽名檔
636 ! 6/06 KANSANSIOU R: [申訴] (basketballTW) 2023/06/05
該篇文章未使用簽名檔,但明確表示「此篇不加簽名檔在此提醒」
群組長認為該位使用者此舉已干擾相關提案進行,視為鬧板,必須進行處分。
但違反使用規則二-2應以「提案不受理」作為處分,可是因為仍必須承認本人瑕疵在
前,故本案仍會在該位使用者相關處分執行完畢後再接受上訴案(見
說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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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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