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Fw: 關於SP判決及不能PO文的問題
時間Thu Sep 8 14:52:28 2022
※ [本文轉錄自 JUNstudio 信箱]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標題: 關於SP判決及不能PO文的問題
時間: Tue Aug 30 00:36:26 2022
先就板務大的這段話做開頭
"另外,由於提案人近期針對 Baseball板 已表達出許多想法,
這邊建議提案人,可以考慮參選板主,進而將自己的理念傳達給看板使用者們,
這或許有助於解決您案件裁定結果未能如您所願的遺憾吧。"
在此之前近期我好像只有申訴一個B-1水桶案還有SP1警告案
怎麼就變成我意見很多略有不耐的感覺
有些問題私下詢問板務也是建議我直接申訴不是嗎?
且板務大本身有審議過我的B-1水桶申訴文
一定知道被桶過一年內無法參選板主
我就不當做是在臭我而是期許一年後的事
第一個問題是關於SP3的檢舉判決
想請問我的檢舉內容是那裡寫的有問題
很好奇我應該寫得很清楚是
"檢舉板主違反板規"
為甚麼判決結果出來是
"判斷板主裁量過程仍在合理範圍內"
是因為板主要不要遵守板規可以自己裁量嗎?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我在SP1的溝通文
本來也應該是在SP2再上訴
但是考量到小組長擺明就是在搞我
三個經過小組長的文
兩個判定不受理一個直接外加中介法關我
然後現在又剝奪我在SP板PO文的權力
直接說我再PO文就要水桶我
就是打算搞死我然後又不給申訴?
連我本來打算利用中介法的勢頭在SP1板討論
B-1和B-17自由心證過頭的文都不敢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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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JUNstudio (220.135.105.33 臺灣), 09/08/2022 14: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