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Re: [申訴] (SP1_Baseball) 2022/06/11
時間Mon Jun 13 12:11:00 2022
案由:使用者 yang421 於 SP1_Baseball板 受處分之申訴案。
判決:維持原判。
說明:
1. 使用者坦承違規
申訴文
#1Yey8w1a (SP3_AllSport) 已表示「..我願意接受10日水桶以示懲罰..」
答覆文
#1YfZS4im (SP3_AllSport) 亦言「..真的是我本身的問題比較大..」
所以維持原判。
該項罰則已為最低限度,故無減輕罰則之可能。
同時,使用者於組務板受處分期間,仍可採用私信方式向組務人員提案。故並未影響
當事人權利。
申訴人主張「..減去警告之註記?畢竟二犯90天三犯1-10年的累進太過凶殘」這部份
駁回。組務板使用規則在進行裁處時,仍由管理人員保留裁量權,也有遇過初犯就認
定為嚴重犯行(見6/05他案
#1YdBOCze (SP1_Baseball))者,並無所謂累進兇殘之
說。
而且,為什麼要假設自己會二犯或著三犯呢?這個邏輯說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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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題外話。
跟前案一樣,題外話是個人意見。
先交待一下使用規則改版的個人紀錄
a. 4/01 本來預定在此時調整各組務板使用規則,但個人事務繁忙而影響此項作業
故後續整合調整,至五月中大致定案,其中SP3版本最早完稿
b. 5/21 SP3上訴案
#1YYG5kwZ (SP3_AllSport) 使用者採用文章範本,但未斷行
發現此狀況會影響閱讀情緒,但由於並未事先要求,故仍表示受理該案
c. 5/23 SP3公告
#1YYkYjfN (SP3_AllSport) 表示提案內容需進行斷行
此後也在 SP1 SP2 定稿後發布公告說明修改範圍,並要求使用者需斷行
d. 6/02 籃球 SP1 公告
#1Yc2cYI3 (SP1_Basket)
6/03 申訴文
#1YcRMRgE (SP1_Basket) 未符標題+未用範本,裁定不受理
6/06 板務文
#1YdRXZmx (SP1_Basket) 未用範本,推文要求重發
由於當事人採用編輯文章並套用文章範本,故認同並接受此措施
在此時我認為若使用者以編輯文章補救,亦可承認其並未違規
e. 6/05 棒球 SP1 公告
#1Yd7LQ_W (SP1_Baseball) 有特別強調文章範本
6/06 本案當事人溝通文 未符標題+未用範本,推文要求改善
同時標題改為「
(本文不受理,重新發文前請再次閱讀本板使用規則)」提醒
1F:推 JUNstudio : 請採用文章範本,否則不予受理。06/06 20:21
但當事人採用編輯文章,卻將色碼直接複製貼上而產生亂碼
2F:→ yang421 : J大請問這樣可以嗎?直接套用範本變這樣我也沒辦法了06/06 20:50
3F:推 JUNstudio : 那你重發一篇吧~我到時候刪掉這一篇06/06 21:53
4F:→ yang421 : 還是我標題這樣就OK~內文我改回之前的格式可以嗎?06/06 22:36
5F:推 JUNstudio : 重發啦~覺得這樣改來改去好麻煩,我明天刪這篇06/06 22:47
我認為當事人不懂如何編輯文章進行補救,所以要求重發
而且改回之前格式?之前格式就錯了,你還改回之前的格式?
6/06 本案當事人溝通文 已符標題&未用範本,仍是採用過去他人案例之文章分段
本人將標題改為「
(本文不受理,請使用正確的文章範本重新發文)」
6/06 本人回文說明該如何採用文章範本,稍後收到當事人推文
6F:→ yang421 : 謝啦~感恩06/06 23:55
6/06 當事人溝通文
#1YdYCboJ (SP1_Baseball) 已符標題+已用範本
故先刪除本人回文說明
並於6/07刪除當事人前兩篇錯誤文章,以維板面秩序
所以當事人主張「此為建立在能為之情況下 要知道..不教而殺謂之虐」其實很荒謬。
籃球SP1的使用者(見上列d.項)比你還資淺,他能作到,而且後續不再犯
那你呢?
先是寫錯→要你採用文章範本還改不對→要你重新發文還沒作到→第三篇才寫對
連錯三次,這是要我們這邊怎麼輕輕放下啊?
我真的覺得我那天被你虐的比較慘啦~
而且我覺得你的主張偏離事實甚多,
「兩度將其視為亂碼刪除發文」→文章是我刪的
「在沒有範本的情況下不知發出來的文章是色碼遺失」→你第一篇根本是複製舊案例
完全沒用文章範本
「而是一在確認其格式....之順序正確後PO文」→你抄的是舊案例,根本沒用新的範本
所以再怎麼確認都不會對
「同時又無範本能夠參照PO出後是否正確」→並非是不正確而被認定違規,
我想組務板還不至於不近人情
但你太誇張了,怎麼改都改不對那不如重發
「本人非有意一文多發」→是我要求你重發,不要亂扯
「而後組務要求不得修改的情況下才會再度發文」→我覺得你再怎麼編輯下去就是一團亂
真的重發比較快
但我沒想到你第二篇還是沒用範本
沒有提供範例就不會發文,這不是我們這邊該負責教育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這樣的條件很難達成的話,那麼批踢踢不適合你。
6/06我的回文除了有告知你如何於發表文章時套用文章範本,還有提到這個想法:
最近板規重新修訂,因此會希望使用者真的能配合,彼此都給點方便
如果一直沒辦法配合,那我想我們這邊也沒必要配合你
若使用者在提案時有些小錯誤,我們也會在能力範圍內盡量配合
但你這次真的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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