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83688 (Ryanmankle)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證據] 3/23後信件來往
時間Sun Apr 1 23:36:35 2018
※ [本文轉錄自 jerry83688 信箱]
作者: k1230588 (恆秋)
標題: Re: 判決
時間: Mon Mar 26 22:11:16 2018
※ 引述《jerry83688 (Ryanmankle)》之銘言:
: 版主您好 關於我對不可描述的部分已經解釋
: 如信件所示,您認為無直接關係,那想請問
: 您為何會認為不可描述有貶意,甚至帶有挑
: 釁呢?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503.
1F:推 jerry83688 : 怎麼有個版主跟某族群一起歡欣鼓舞呢 難道他也是不03/22 10:51
2F:→ jerry83688 : 可描述的那一群?03/22 10:51
先把原本違規的推文貼回來
我會認為"不可描述的那一群"有貶意或挑釁的原因在
前面你說了"版主跟某族群一起歡欣鼓舞"
也就是"那一群"是可以特定出對象的族群
對一個族群用"不可描述"
反過來講,講了會發生一些事情,被水桶或是被檢舉之類的吧
單純X迷不會有事,加上檢舉者的推文來推理
我會覺得"那個族群"應該是詹酸 (雖然我覺得滿奇怪的,你不是也滿愛酸LBJ的嗎)
因此我會覺得他有貶意,嚴格來講不算嚴重的違規
但在當事人檢舉挑釁的前提下,就會成立
當然我也承認。最後那段是我想的
畢竟我平常不太去總版,不太清楚他們的立場
也不清楚你們之間有沒有發生過什麼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再提出
或是直接請小組長幫仲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65.206.15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rry83688 (114.26.187.204), 04/01/2018 23: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