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83688 (Ryanmankle)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證據] 3/23後信件來往
時間Sun Apr 1 23:35:12 2018
※ [本文轉錄自 jerry83688 信箱]
作者: k1230588 (恆秋)
標題: Re: 判決
時間: Mon Mar 26 21:42:40 2018
※ 引述《jerry83688 (Ryanmankle)》之銘言:
: 在這篇文章可以看到檢舉人和許多版友一起
: 反駁前面推文不當的版友,但並不代表檢舉
: 人就是詹迷,我會用不可描述,就是不想把
: 他冠上特定立場,畢竟我覺得立場這種東西
: 要因地因時制宜,我們在不同情況下都會有
: 所斟酌做出調整,不可能一套招式走天下,
: 所以我覺得直接判定他這樣就是詹迷才是針
: 對本人不敬,他只是和其他版友針對不當發
: 言就事論事,並不能斷然指出他就是某隊迷
: ,不可描述實在因為出於不想替當事預設立
: 場才會如此述說,並沒有貶意,更沒有挑釁
: 意味,如果一定要說立場的話,在這樣脈絡
: 下,我會說當事人應該是和那群一起反駁不
: 當言論的立場一樣,儘此而已,沒有其他意
: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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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503.
我上一封提及的內容是 不可描述 和不想冠上特定立場
沒有直接關係 因為沒有這個用法
用更簡單一點的講法就是
為了不想冠上特定立場的理由
使用"不可描述的那一群" 過於牽強
你這封信和上一封講的內容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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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rry83688 (114.26.187.204), 04/01/2018 23: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