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Re: [申訴] 申訴火箭版主barkleyc
時間Mon Oct 29 23:09:50 2012
被告答辯流程已經結束(請先離席在旁等待)
現在請原告回應小組長所提的部分
1.關於版主所提之證據 原告是否有證據可辯解自己並非板主認訂
人身攻擊或挑釁等行為?
2.原始信件是否只有一篇? 若非一篇則須再行補充轉錄
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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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這個城市好好表現自己
表現自己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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