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corej77107 (死小孩)
標題lakers 不當水桶
時間Sat Jun 2 03:37:02 2012
在我的認知中,以和平的態度表達自己的意見,並與大眾交流意見,稱之為討論。
在PTT這樣公開的討論空間中,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捍衛自己的討論權益,我無權干涉。
但是一旦出現了討論失衡,影響板上氣氛,進而影響往後的群眾對於討論的退卻,
我認為身為版主,我有義務出面制止這個情形發生。
( 引用自492 直至截稿日 水桶0日 警告0次 )
Lucawa:你跳針完的答案我打完給你囉 在
酸酸你這個小弱弱 05/26 15:40
Lucawa:我只是要針對你 打你臉阿 別人我沒興趣阿 05/26 15:43
Lucawa:你的小天地真的好好唷 難怪你活的這麼開心 05/26 15:45
Lucawa:我就只要打你臉馬
小弱弱~哭哭 05/26 16:02
Lucawa:現在只剩下嗆聲 陪你這個愛嘴砲的打打嘴砲阿 05/26 16:13
Lucawa:戰戰嘴砲王
小弱弱蠻好玩的阿
495篇證據中,encorej77107版友約在 10頁 左右以高頻率發言影響文章走向。 (10年)
496篇證據中,encorej77107版友約在 6頁 左右以盡30次連續發言洗板。 (10年)
qoomilk 版友約在 10頁 左右以強調自己想法討論, (10年)
高頻率 => 影響走向 => 水桶10年
連續發言 => 水桶10年
強調自己想法 (WTF??) => 水桶10年
結論 : 沒酸文 沒酸字 沒亂噓 沒人身攻擊 沒不雅字眼
高頻率 連續發言 強調自我想法 => 水桶10年
本篇文章走向應為 Andre Iguoda,但因encorej77107的討論跑了走向,
並因為在兩篇文章中以高頻率推文以及激進言論,實質影響討論氣氛,故判罰。
qoomilk 在文章中也是以"小朋友" "請字會不會講??幼稚園老師有交吧??"
"然後呢??你想說啥" "然後呢 你想說啥????" "你不懂就說阿"
等高姿態的態度參與討論,以這樣的態度討論只會讓氣氛更糟,不可能有效討論
( 引用自486 直至截稿日 水桶0日 警告1次 )
yisdl:原來又是個
垃圾亂入...
yisdl:你確實
頗弱 有自知之明也不錯
yisdl:也不太需要 因為更需要同情的是
腦殘酸迷
yisdl:不用貼啦 又不是
腦殘酸迷看高光過日子的XD
平等原則不包括違法平等
裁判字號:95年判字第317號
要 旨:
按平等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對於事物本質上相同的事件作相同的處理,
乃形成行政自我拘束原則,故憲法上的平等原則係指合法的平等,
並不包含違法的平等。行政先例必須是合法的,乃行政自我拘束的前提要件,
憲法之平等原則,並非賦予人民有要求行政機關重複錯誤的請求權。
......無言。
現在這個年代 Google 很好用,像我作報告也都搜尋複製貼上就交了。
很遺憾,版主您理解錯誤。
您紅字的地方只能說是大意,重點在於後面那句我幫您紅字的那一句。
什麼是
行政先例?
社會上就是 : 警察所做的任何取締 (依照您舉的例子)。
PTT 上就是 : 版主群、組務群所做的任何判決。
你舉的例子根本錯了......若要套用這一條法律 :
某甲今日騎車出去,未闖紅燈。
警察發現有人闖紅燈,卻
誤抓某甲,但事實上某甲沒闖,闖的是某乙。
警察發現抓錯了人,連忙向某甲道歉,
某甲不服,
請求警察也去誤抓某丙、某丁、某戊......
沒錯,這部分從頭到尾提的違規平等,是指
『警察抓錯人』行政處理錯了,
並非是指
『庶民犯法』犯法錯了。
如果你闖了紅燈,警察把你攔下,你有資格可以去問警察為什麼不抓誰誰誰嘛?
來了這個版做了什麼事情自己承擔,自己在人家地方亂了秩序請自重,
第一次予以警告,但是卻多次要求不合法的平等,並認為版主沒有有效率的處理
我們不是客服人員可以24小時待命處理您的問題,以這樣的態度要求我們,
您認為給予寬恕的我,為何要再次的寬容你?
佐證資料 :
http://goo.gl/o8Zkc
在行政法層次,不合法之先例,無從援引平等原則要求行政機關自我拘束,
否則無異要求
行政機關重覆錯誤,而造成法秩序崩解。
拜託一下,要拿無關PTT的法律判例也先自己搞懂。
回到正題,在這裡詢問你管板尺度的是小組長 (沒闖紅燈),不是我。
更何況,PTT從來沒有說過被水桶的人不能檢舉。
請版主正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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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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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lfred:這次先警告一次。下次就直接進水桶了。 06/02 03:37
※ 編輯: encorej77107 來自: 114.47.222.82 (06/02 03:39)
※ 編輯: encorej77107 來自: 114.47.222.82 (06/02 03:48)
※ 編輯: encorej77107 來自: 114.47.222.82 (06/02 03:49)
※ 編輯: encorej77107 來自: 114.47.222.82 (06/02 03:52)
※ 編輯: encorej77107 來自: 114.47.222.82 (06/02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