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Re: [申訴] lakers版主不當水桶
時間Sat Jun 2 00:02:35 2012
1.本案受理。
由於本案與qoomilk申訴案性質類似,且為同一事件,
故合併為一案進行審理。
再次提醒:
由於Lakers板未設板規,
依照
#1FHd-gsf (CourtBasketB)揭示的審理原則,
「未有明文板規的看板,板主如遇申訴,
則必須冒自己認定的合理性與小組長認定不同的風險,
若小組長認為不合理的處分,將直接予以推翻。」
2.請laigei板主將與本案有關的
所有處分公告均轉錄至本板作為證據。
(
包括針對該事件提醒板上使用者注意的公告)
並請laigei板主以回覆本文的方式說明下列幾點:
a.qoomilk與encorej77107的水桶處分理由為何?
為何在警告qoomilk之後又改判為十年水桶?
b.本次事件中有許多使用者參與討論,
若板主認定本次事件造成板上秩序混亂,而有必要進行處分的話,
請說明認定個別使用者責任有無與輕重的標準為何,
具體來說,申訴人所分別提到的umdm與yisdl,以及Lucawa等人的部分,
由於水桶十年、警告與不處分之間的差距頗大,
請板主解釋為何處理的最終結果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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