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申訴] BasketballTW版的LRG水桶疑慮申訴
時間Tue Apr 3 20:28:55 2012
欲申訴板主之處分者,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申訴規則,
依下列格式填寫您的申訴文,
請注意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範者小組長得拒絕處理您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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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joh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 BasketballTW / LRG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例如「水桶三天」或「劣文一篇」等,
請將記得將板主的公告依置底申訴規則另行轉錄至本板)
被處分30天水桶(詳見證據2和證據3)
(18001 mX2 4/01 LRG □ [公告] 停止相關討論)
申訴人之訴求:(例如「解除水桶」或「取消劣文」等)
解除水桶
申訴理由:
本人是針對台籃板的周資華事件做出一些評論(但只是推文沒有發表文章)
跟幾位版友有一些辯論和討論
但LRG版主直接把文章砍了 也沒備份在 更沒加註觸犯哪條法規
就把全部參與討論的版友水桶
本來要檢舉一位使用者不當人生攻擊變成無證據對證
與版主第一階段申訴:
過了三個工作天完全無回應 有請opj版主幫我反應此件事情
直到第四天才回信(證據1和證據4)
4/10更新:目前還有一封信 超過三個工作天沒回(證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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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球場裡 Abbas▂▃▂學林 ▂▃▂阿鼎 ▂▃▂ 你們是在屋頂打球嗎?
也曬得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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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87.32
1F:推 Alfred:請問joh,板主後來有給你回覆了嗎? 04/04 23:08
2F:推 Alfred:若無,請再寄信給板主請他依群組規定處理第一階段申訴。 04/04 23:10
3F:→ Alfred:如板主仍然未在72小時內回覆,再來此處回報。謝謝。 04/04 23:10
4F:→ joh:目前已經是第四天 無回覆 04/05 20:45
5F:→ joh:今天已經寄出 那我是要等到禮拜天? 04/05 20:47
6F:推 Alfred:以你的寄出時間為準算72小時沒有回覆就可以來回報。 04/06 01:36
7F:→ joh:I see 04/06 19:18
8F:→ joh:有回信 但回覆內容實在是"..." 小組長需要我轉記嗎? 04/07 20:53
9F:推 Alfred:不需要特別寄給我,但請自行決定是否要在板務層級結案之後 04/07 20:56
10F:→ Alfred:申訴至組務層級,若要,請依本板置底申訴規則進行。 04/07 20:56
11F:→ joh:那我必須重發申訴文嗎? 我個人認為對方無誠意 04/07 20:57
12F:→ joh:我決定啟動組務申訴了 放棄第一階段的溝通。 04/07 21:04
13F:推 Alfred:請注意「板務層級結案」這個條件,我必須能從你提的資料裡 04/07 21:08
14F:→ Alfred:判斷出這件事情,這不是你單方面可以放棄的,請確實跟板主 04/07 21:09
15F:→ Alfred:確認他已經結案不會改判,謝謝。 04/07 21:09
16F:→ Alfred:申訴文不必重發,但若依據板主回覆的內容有補充或修改的必 04/07 21:11
17F:→ Alfred:要,可以編輯這篇文章,或以repost這篇的方式重寫一篇。 04/07 21:12
18F:→ joh:恩...那萬一他再託到水桶期間的一半那怎麼辦? 04/07 21:12
19F:→ Alfred:另外也請依照置底的格式修改一下證據的文章標題,可以參考 04/07 21:12
20F:→ joh:我是很怕他愛理不理的態度 連回信也要5天 04/07 21:13
21F:→ Alfred:前面的案例,應該就懂我在說什麼。 04/07 21:13
22F:→ joh:瞭解 只是文章我都是用轉寄 因為我蠻怕邊即到造成證據失效 04/07 21:13
23F:→ Alfred:目前的原則是給板主72小時回信。如果你能在給他的信裡說明 04/07 21:14
24F:→ Alfred:1.請他確認板主這邊已經結案。2.如果他三天沒回信請直接到 04/07 21:16
25F:→ Alfred:這個板來進行答辯,那我之後就可以加快處理的進度。 04/07 21:16
26F:→ joh:我瞭解小組長的意思 那就等吧 辛苦你了Orz 04/07 21:17
27F:→ Alfred:改文章標題請用大寫T,置底文有寫了。 04/07 21:17
※ 編輯: joh 來自: 111.250.154.77 (04/10 20:23)
28F:→ joh:已經更新完畢 敬請小組長審理 04/1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