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Re: [申訴] Jeremy_Lin版leoz69927版主不當水桶
時間Sun Mar 11 20:27:13 2012
※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請l板主「按時間順序」重新整理一下處分申訴人的流程,
: 包括
: 1.申訴人違規
: 2.板主警告
: 3.最後的處分及具體板規依據
: 並且把相關證據文章從板上或資源回收桶裡轉錄至本板作為證據。
: 謝謝。
請l板主儘速至本板提出說明,
如72小時內仍未答辯,將視為放棄,
組務將完全依申訴人所提出之資料逕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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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9.125.1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