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DENS (我不是正妹)
看板CourtBasketB
標題Re: [申訴] NBA版主群水桶申訴
時間Sat Jun 11 04:04:24 2011
※ 引述《QQren (QQ)》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NBA版主群水桶申訴
: 時間: Sat Jun 11 02:47:07 2011
:
: 使用者您好:
:
: 關於此次水桶,首先由 nogoodlaugh 版主於5/30執行您的處分,
: 在收到您的申訴信之後,arkod 版主與我 QQren 於5/31分別各回
: 了一封信給您,所以三位版主都認定您有引戰的情形。
:
我無法理解這段話的意思
是想模糊掉後面兩次不回信的原因嗎?
:
: 而就如同本版第58篇我的回信所說的,人身攻擊的水桶比較好界定
: ,大部分以此理由被懲處的使用者通常都有自知之明。但因為引戰
: 入桶的案例,通常使用者都會對於標準有較多的意見,最常發生的
: 情形就是認為自己言語無明顯惡意或引戰之意,但造成其他版友不
: 舒服或版主群一致認定有引戰之實,導致使用者堅持沒違規,版主
: 群卻認定有違規,而此次案例及是如此。
:
:
: 且過往類似案例極多,我們也維持統一的標準,所以對您做出此懲
: 處,此部分就如同回信之解釋,但您卻無法認同,所以版主群才會
: 不知道該再如何回覆您,因為我們認定您有違規的情形發生。
:
所謂的統一標準是指?
引戰之"實"又是指?
講來講去好像只有表明你們三位就是自由心證認為我違規耶
"實"到底在哪?
自由心證不能算實喔
而信件中也有提到多次
板主群的回覆一直在架空 沒回到重點
我詢問了三次 三次皆無回答
且罪名也一直在改變
這樣也能叫做"解釋"?
:
: 而既然小組長來信要求回覆『違反之版規』及『違規之推文』,我
: 就順便在此說明,
:
: --
:
: 1. 推文時限為 5 秒,若連續推文五行以上請充實文章內容至可回文之狀態
: (Live 文不限)
: -> 濫用推文系統 爭吵、離題、引戰、人身攻擊,具破壞看板秩序之實者 30天 DNP
:
:
:
: 文章代碼(AID): #1DtlWz_z (NBA) [ptt.cc]
:
: --
:
: 懂嗎^_^?
: → ZIDENS :我誠心建議你去買邏輯學和看完這兩篇文再來說話 05/27 09:41
: → ZIDENS :不會 我發這篇文是要釣BLA出來而已 05/27 09:42
: → ZIDENS :我覺得跟他戰跳針一下還滿好玩的 久了會膩 05/27 09:43
: → ZIDENS :你好聰明喔 這麼多人只有你發現我內容有問題>.< 05/27 09:44
: → ZIDENS :看來不是哈哈哈哈佛就是耶耶耶耶魯吧 05/27 09:44
: → ZIDENS :真的不要邏輯差又不看文就來亂回喔>.< 05/27 09:49
: → ZIDENS :你先去專研Q版主說什麼喔 最好是搭配翻譯機 05/27 09:57
: → ZIDENS :我有救濟回文的權力 可以把這些跳針推文刪除吧? 05/27 10:00
: → ZIDENS :某人快跳到銀河系中央去了 05/27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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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推文中提到發這篇文主要是要釣其他版友出來而已,甚至還自己提到跟此版友戰
: 跳針很好玩,此部分已明顯違反版規且自己還表明有從事違反版規之實,且由推
: 文可以看出是由您起頭挑釁 BLABLA007 版友,造成他的不悅進而寫信向版主反
: 應檢舉,版主群認定後執行此處分。
:
:
:
: 以上說明僅代表本人對此案例的解釋及看法
:
: --
所以還是和原本說的一樣嘛...
你們所認定的"爭吵"
和使用者維護自己文章的權利也衝突太大
模糊焦點很沒有意義
針對這點回答可以嗎?
我要求他看完文章理解狀況邏輯通順再來做出回應不行?
不行?
不行?
離題→不適用
引戰→人家自己跑來亂就叫我引戰? 那先訂個版規禁止所有激進派吧
所以"沒有維護自己文章的權利"這點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要回應
是要等到NBA封館才要回應嗎?
這樣持續架空的回答實在很無意義
是叫你解釋"為什麼違規"
不是叫你無限制的重複回答"我們覺得違規"
自己表明違規之實部分我已經向小組長解釋過了
單看一句當然會這樣覺得 這很明顯是斷章取義
奇怪 你們版主群不是最愛"經由上下句判斷,認為這句話有違規"
怎麼發現我故意諷刺反而就不判斷上下句了?
常常在做的事情突然就忘記了? 太誇張了吧?
且真的要講挑釁的話 bla版友先跑來說 你這篇根本不知所云在跳針
呃 先挑釁???你確定要拿這點來說???
我文章可是打從一開始就沒針對他喔 挑釁什麼了?
還是他那樣是口氣平和 我就是挑釁?
又
你們不是從不管"挑釁者誰先誰後"都一律處分嗎?
怎麼現在又開始拿來講了?
板主立場會不會變動的太快
你們才上任不到一季耶
又
最後那句造成他的不悅是哪招....
同理
阿扣的公告文也常常造成大眾的不悅 看來他也該進桶了
我有附上其他人的說法
大家一致認為是bla有問題
請問我今天是在nba版推文發文還是做服務業啊?
人家無理取鬧我還要賠笑臉?
他就是跳針事實我還不能說?
你們三位講不出東西的"實" 和人家論述陷入泥沼的"實"
我不認為只有你們可以講"實"其他人不能講
更別提拖了半個月你們還講不出是什麼"實"
而我只花了五分鐘就能指出他是在跳針
版主群是不是該考慮給所有推文者時薪98↑呀?
推個文還要陪笑臉不能罵人 有客訴(無理取鬧)只能找經理(版主)
小員工(使用者)不能直接回應客訴(無理取鬧)
NBA板到底是公眾看板還是一間未上市公司呢?
會不會太自命清高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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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IDENS 來自: 118.161.42.138 (06/11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