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DENS (票‧U‧爺)
標題[申訴] NBA版主群水桶申訴
時間Thu Jun 2 23:44:37 2011
※ [本文轉錄自 ZIDENS 信箱]
作者: ZIDENS (票‧U‧爺)
標題: Re: [通告] 水桶申訴
時間: Tue May 31 10:24:43 2011
※ 引述《arkod (阿扣)》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基本上兩方吵架 你這邊只解釋成 BLA 板友在嗆你
我說過了 我只有請他看完文章再來回這篇文章
我沒有說他在嗆我 只說他在跳針而已
: 這點其實就很牽強了 其實很明顯看得出來就是雙方在板面上吵架
我完全不認為這是爭吵 所以我說我沒有要檢舉他
再次強調
我只是多次要求他去看完文章並且搞懂後
再回來做回應
甚至文章中多位路人的言論都可以當作一個參考
很明顯他完全不知道狀況就跑來跳針
: 再來就是雙方爭吵內容只是在互相筆戰 其實與 NBA 競技主體無關
: 這些類似判例在之前板主群的公告文章已經桶了很多次了
講難聽點
那些判例干我屁事?
你真的有是非不分到這種地步嗎?
還是裝死隨便敷衍我而已?
那些離題的主題是什麼? 新聞文章 球員討論
我這篇的主題是什麼? 板務
我脫離NBA競技主題又如何
我本來就是在討論版務好嗎
你要用這點來冠我的罪名
那等於是變相禁止討論板務喔
畢竟所有板務都是無關NBA競技主體
如果硬要這樣不問是非執行這條板規的話
TaiwanisXXX系列發文底下那些推文
檢舉根本死一群
: Z板友你也是每次都很關心我們板主群的公告內容 所以前例很多這也是沒問題的
: 被檢舉了 板主群會回去審視文章判例再決定是否懲處
: 而這次判例很明顯是雙方吵架且無關 NBA 主題
: 所以給予 30天 DNP 處分。
基於以上論點
你所提到的無關NBA根本不成立
且吵架部分我也說了 我只是多次要求他去看完文章再來回應
不要不了解狀況還不知所云在底下誤導大眾
你們提出兩次水桶原因很明顯根本連邊都沒有碰到
第一次:爭吵→我要求他不要跳針 先去看文章=爭吵?????
如同前一封所述 那這樣文章被指出疑點
是否完全沒有反駁的權力?
更何況我連謾罵都沒有 0容忍嗎?
第二次:無關nba主體→板務文=無關nba主體????
很好 那麻煩你們發一篇公告先講明禁止討論板務
然後將我釋放 因為以前並沒有提到
如此我則是適用舊法 無罪
麻煩盡快回覆
如果沒有共識我希望今天就可以上組務
如果是三位板主討論的結果的話麻煩幫我轉寄給另外兩位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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