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sercode (電醬賽高)
看板SP2_Baseball
標題[申訴] (monkeys) 2025/10/21
時間Tue Oct 21 20:23:41 2025
[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monkeys
caca13140405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1ewihCb2 (Monkeys)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1ewr4PoB (SP1_Baseball)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解除水桶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本人不認同心得文內容,噓文發表不同意見即被判定為引戰,但我的噓文內容並未謾罵其他
特定球迷也未地圖砲攻擊任一群體,認定引戰的標準何在?
板主在溝通文中認為只要有球迷感到不舒服即為引戰,但心得文底下根本沒有因為我的噓文
和我發生爭執,也並未在底下有多人推噓文吵架的情形,難道能因為一、兩位板友看我不爽
就成立引戰嗎?
又板主認為隊板鼓勵心得文不應隨意噓文,我既非無意義噓文,也沒有在所有心得文底下噓
文,何以認定我隨意噓文?且既然隊板開放噓文,何以因為板友在心得文底下噓文就認定為
引戰?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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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申訴文。
※ 請以轉錄方式提供所有申訴文件,相關轉錄文章皆禁止使用者進行編輯。
※ 請注意!若申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小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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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2_Baseball/M.1761049424.A.411.html
※ 編輯: usercode (114.136.242.134 臺灣), 10/21/2025 20:24:33
1F:推 coon182 : 最晚11/1前結案 10/25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