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看板CourtBasebal
標題Re: [申訴] Baseball板主korking52013未依板規判決
時間Sat Mar 10 13:22:19 2012
※ 引述《adu (^_^)》之銘言:
: ^^^^
: 我是初犯
: 請讓我舉個例子,
: 現在有個人把鄰居打受傷,依法拘役15天
: 結果警察來了,先關60天再說。
: 這個人在監獄裡面找檢察官申訴,舉證法條只判15天。
: 現在可有趣了...檢察官不看法條
: 反而是跑去問警察,你之前都怎麼做?
: 警察說:我之前抓到人都一律先關再說,不看法條的
: 然後現在檢察官該1.跑來要這個人舉證,其實這個警察有時候也會看法條
: 2.還是該直接看板規
: 我已經舉證板規了.
: 而且我沒有"一連十二句國罵" (<你你你你你你>叫做一句話還是六句話?)
: 而是在"一句"當中用吶喊的方式連續打
: 我被亂判
: 拿了法條出來
: 卻還要依造過往判例而不是板規!!!
: 板規寫好玩的嗎!
: 形同虛設嗎!
: 還請l大您秉公辦案!
本文視同adu放棄為自己尋找有利證據的權利
本案將於近日判決
請雙方勿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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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7.22.251
1F:推 adu:我的有力證據就是板規 我沒有放棄權利! 03/10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