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CourtBasebal
標題Re: [申訴] MONKEYS板 板主chuck158207 水桶不當
時間Fri Oct 21 12:26:00 2011
裁定:
水桶期限減為 90 天
說明:
一、綜觀其內容,實在很難說有絕對應處份之惡意存在
當然或許在板隊中,這樣的文章或有針對及影射的成份
但是情節應屬較輕微
二、根據該板近期判例
組務認為水桶期限以三個月為宜
以上
※ 引述《chuck158207 (Chuck)》之銘言:
: 我主要是引用Lamigo板板規2-b
: 認為他在總冠軍賽輸球期間po該文有「引戰」疑慮
: 因為他的文章預設了「笑=沒有職業道德」的判斷
: 而在某一球隊的隊板,無證據地指責球員沒有職業道德
: 本來就屬挑釁行為(事實上也的確有許多人被挑釁到了)
: 這類攻擊球員態度的文章在本板引起爭議已非第一次
: 依照之前的經驗,為穩定板面,故有此判決
: 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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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 CourtSport 向群組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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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1F:推 chuck158207:OK,即行修改,謝謝 10/21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