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看板CourtBasebal
標題Re: [申訴] baseball 板主 ashrum 判決不公
時間Mon Jun 6 11:51:04 2011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請申訴人說明:為什麼不相牴觸就不算引戰?
: 請板主說明:判決原文為引戰的原因?
#1Dvr4G3Z文中回信提到
"該發錢文與尋常發錢文慶祝某隊勝利不同在先
因其與常識邏輯矛盾引起其他板友質疑應屬可預期之情況"
雖桃猿逆轉 跟 兄弟總冠軍是不牴觸,但其立場相悖,顯然不合情理
"更於其下與推文質疑之板友展開無關棒球之爭論"
爭論內容如下
1.
噓 DDRent5566:不屑 06/01 21:40
一堆酸民 看到沒錢拿就要開噓了 不意外
2.
噓 DDRent5566:有錢也是噓,誰要這種臭錢(  ̄ c ̄)y▂ξ 06/01 21:45
你的錢好香 拿來聞看看啊
3.
噓 holtchiearn:回猴版阿^^ 阿對不起我忘記這邊是聖人版了 我走錯了^^ 06/01 21:47
我兩邊都兼顧啊 米糕逆轉我發錢 推文兄弟總冠軍 讓象迷興奮
4.
噓 leo589726:這種錢....我也不想要!!無聊文! 06/01 21:47
你不想要 我也不屑給你
5.
噓 DDRent5566:我的錢未必是香的 但這種錢肯定是臭的 06/01 21:48
越臭你越愛聞啊 不然也不會一直來噓文
6.
噓 leo589726:重點是內容和要人家推的內容根本廢文! 06/01 21:52
你說的這段話也不差的
故依上述言行判斷原po有引戰意圖
另附同案KORELee板友重複質疑執法標準不一之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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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標題 Re: 請你標準一致
時間 Fri Jun 3 17:20:3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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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REALee (韓國最高)》之銘言:
: #1Dvve7L5
: 作者 conbanwa (conbanwa) 看板 Baseball
: 標題 [閒聊] 大將軍的請託
: 時間 Thu Jun 2 22:11:17 2011
: ───────────────────────────────────────
: 架架架~
: 聽到達達的馬蹄聲 就知道反象大將軍korking52013又來囉!!!!
: 雖然小將又遭奸人陷害含淚入桶
: 將軍自比包青天 怒斬皇親國戚 永不放棄
: 反象的精神是永不放棄的!!!!!!!
: 有鑑於棒球版版主又修改規定
: 人在屋簷下 不得不低頭-.-
: 由於小將又有收到無名反象志士愛心捐款15000P
: 也因此這次能有更多人獲獎 25 42 63 68 100 各送500P
: 不過呢 這篇就以慶祝統一獲勝為主
: 大家隨便推 建議版本也不能放上來了@@
: 不然又會被奸人檢舉 我們製造對立
: 這篇是慶祝統一贏球唷
:
: 最後 桶了一個大將軍 還有千千萬萬的子弟兵
: 最後在此宣傳 懇請棒球版鄉親父老於6/10板主投票日
: 唯一支持korking52013!!!!!
: 一票一世情 將軍感謝您
: 清新 健康 大將軍
: 請問你
: 這種文章跟棒球板有什麼關係?
: 根本就是在幫特定版友發的文章
: 這樣不用劣退+水桶嗎?
: 我昨天發的
: 逆轉 跟 兄弟總冠軍至少都是跟棒球版有關的文
: 都被你的"認定"劣退了
: 這種文如果你沒處理
: 這樣還有什麼公平準則在?
: 等你看完後麻煩處理一下吧
您好
請您先了解一件事,板主回應申訴時限為24小時內
在板務繁重的情況下,板僕選擇先行處理版面公眾事務
後處理個案.
請您體諒板僕並無法針對每件事都及時反映
korking52013的行徑,涉嫌在板上製造對立,已嚴重困擾著板主群
但因該板友遊走板規邊緣,無法以板規強制處分
雖接連於
文章代碼(AID):
#1DrdbRKH (Baseball)
文章代碼(AID):
#1DuEOvp8 (Baseball)
公告限制其行為,
但僅使其改善用詞尺度,尚無法有效遏止發錢製造對立之現象
目前已計畫與歷任版主及小組長討論規範方式
希望能制定合理之板規,並由有力之法源依據處理該板友逾矩之言行
以上說明
盼察
感謝
ash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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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0.109
: ※ 引述《KOREALee (韓國最高)》之銘言:
: : 我前面有做說明了
: : 桃猿逆轉 跟 兄弟總冠軍是不牴觸的
: : 如果我今天說 桃猿逆轉 然後 兄弟獲勝 兩者牴觸
: : 板主要怎麼處理我都沒話說
: : 但問題就是 兩者不牴觸啊
: : 一個是 當天比賽的勝負結果 一個是 年度最終的冠軍結果
: : 而且 引戰方面
: : 就更為不妥
: : 因為 那些惡性噓文 根本就是在惡意的人身攻擊
: : 並非對我文中的內容 做評論
: : 引戰應該為
: : EX:八卦版中 戰 南北 戰科大 普大等
: : 故意引發兩發人馬 筆戰的文章
: : 但很明顯的那些 惡性噓文 並非如此
: : 所以說引戰?
: : 這點怎麼看都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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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35.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