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CourtGeneral
標題Re: [申訴] 不服moto_GP版主misitsai之水桶判決
時間Fri Sep 15 03:41:43 2017
裁定:
水桶天數減為 30 天
說明:
我的認知是該「不溯及既往」聲明
是指在這次板規公告之前,有一些脫序行為板主不會依新板規處理
而不是如你所說「所以之前的違規記錄不算」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把四、五年前的違規記錄也拿來算似乎顯得有點嚴苛
然後我又看了一下
#1N5RBBob (Moto_GP) -- 似乎前板主有說過之前的記錄不算?
綜合來說,組務裁定累犯的部份至 2016 年的違規為止
因此水桶天數減為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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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個人認為 Moto_GP 板的「累計水桶總天數 .... 」條文可能會有爭議
如果板主你要往前追到那麼久之前的違規記錄的話
恐怕資深使用者裡說話比較容易違規的,會慢慢都被永桶 ....
建議與該板使用者討論,是否要把累犯及累計水桶天數的部份都加上期限
※ 引述《greenpeace21 (夢見街)》之銘言:
: ※ 引述《misitsai (Goodbye~)》之銘言:
: : 關於累犯加重之部分,於板上2017.05.14發布之板規中就已有註記
: : 1-10 累犯違反板規者,板主可視情節輕重加重提高處分
: : (EX:15天、30天、60天、90天)
: : 累計水桶總天數超過90天者,再次違規直接送終生水桶券一張
: 這是2017/5/14發布的新版規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oto_GP/M.1494776185.A.C79.html
: misitsai自己已經在板規公告中推文表示新版規不溯及既往
: 而我的水桶紀錄都是一年以前的事
: misitsai顯然違反他自己在板規中的聲明
: 因此misitsai以「累犯加重處分」的判決處分60天並沒有正當性
: 請版主明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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