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cv5361 (陳菊癡漢館長)
看板SP1_Basket
標題[板務] 台籃版主放任分身帳號針對版友
時間Tue Nov 1 16:20:30 2022
[Ⅰ] 建議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basketball tw 版
版主:yangmie
[Ⅱ] 建議案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應調查分身
[Ⅲ] 建議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Ojmarc該版友於台藍版被水桶之後多次寄信騷擾版友且承認有多組帳號、查詢發文紀錄有
使用不同帳號於台藍版留言等
多次站內信反應版主處理均未回應本人
請調查yangmie是否因工作繁忙或是已無力管版
放任ojmarc霸凌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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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務案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板務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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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89.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1_Basket/M.1667290832.A.F26.html
※ 編輯: zxcv5361 (49.216.89.179 臺灣), 11/01/2022 16:21:10
1F:推 pneumo : 依照本板使用規定,要請 zxcv5361站內信通知板主 11/01 20:11
2F:推 pneumo : yangmie,您有在SP1_Basket提板務建議案 11/01 20:11
3F:推 pneumo : 完成通知後請於下面推文告知,謝謝您的配合。 11/01 20:12
4F:→ zxcv5361 : 以站內通知 11/02 02:33
5F:→ yangmie : 我有看你於一封站內信提及這位板友有使用分身,但 11/02 10:51
6F:→ yangmie : 也僅止於此,並沒有任何其他細節讓我這邊可以協助 11/02 10:51
7F:→ yangmie : 提出檢舉,對沒有我能做的部分便不會特別回覆,使 11/02 10:51
8F:→ yangmie : 用者若沒有被認定為分身前皆視為一般使用者。另外 11/02 10:51
9F:→ yangmie : 站內信不在板主可以管理的部分,你可以自行去站務 11/02 10:52
10F:→ yangmie : 檢舉。 11/02 10:52
11F:→ yangmie : 另外看到你同時於sp2也有發文似乎不合規定 11/02 10:58
13F:→ yangmie : 部分已經處理完畢 11/02 11:27
14F:→ zxcv5361 : 2版是組長站內信叫我改發二版 11/02 14:46
15F:→ zxcv5361 : 請問我違法什麼規定 11/02 14:46
17F:→ zxcv5361 : 還有那之前一樣被你送帳號部的版友也是用自己分身發 11/02 14:49
18F:→ zxcv5361 : 文那這次不送的原因是? 11/02 14:49
19F:→ yangmie : 請提供你想檢舉的完整名單及參考證據 11/03 13:01
20F:推 Vedan : 此案已到SP2,故這邊先結案 11/03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