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sdl ()
看板SP1_Basket
標題[板務] (NBA) 請釋疑3-2的適用尺度
時間Tue Oct 11 11:12:34 2022
[Ⅰ] 建議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NBA板
板主: ray002216 / saturday5566 / EZ78
[Ⅱ] 建議案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請版主釋疑與確認3-2的適用尺度與範圍
[Ⅲ] 建議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依據前版主pneumo當初判例所設定的標準。
3-2的離題被設定在與原文無關,但
1.無故提及球員家人(例如LBJ母親, Curry父母離婚事件)
2.Kobe丹佛事件
3.提及國內政黨政治事件
4.詛咒球員受傷
5.無中生有造謠特定事件
6.他版事務
非以上條件的未達判例如下:
#1Yu0bf0Q (NBA_Picket): 此文是[花邊] Delonte West的39歲生日
Lurry: 不曉得跟腿詹同隊時如果吵架會不會對腿詹罵三字經 (3-2判決:不到)
#1YjlMEFy (NBA_Picket): 此文是[外絮] KD:我從不認為自己是乘客,我上場時間
噓 firemm444 : 咖蜜真的很誇張 2冠2fmvp當乘客 0fmvp的硬洗成司機. 06/25 18:52
→ firemm444 : ... 06/25 18:52
→ firemm444 : 追殺小ai 追殺kd 追殺fmvp評審 少拿個fmvp好像全世 06/25 18:54
→ firemm444 : 界都對不起你們.... 06/25 18:54
原文都沒提到"咖蜜"或Curry迷
(3-2判決:不到)
#1YfAfBy6 (NBA_Picket):此文是Re: [討論] 今年勇士奪冠的話算單核奪冠嗎?
推 bobyacool: 不是被開除的人的問題 那就是主子的問題啊
→ bobyacool: 鼻瀵和狗鼻 總是有一個人有問題
→ bobyacool: 查一查 不少以前都是鼻瀵狸瀵 哈哈
→ bobyacool: 狗鼻先能穩住看門賣票的地位再說吧
→ bobyacool: 說不定連看門賣票都不行了 今年哭狸要搶走囉
推 bobyacool: 哈哈 說葛笑話 鼻瀵說不要偶像崇拜
→ bobyacool: 狗鼻是真的被鼻瀵當神再拜 每篇都在好想老大 笑死
→ bobyacool: 整個NBA板最被宗教化的一群 出來叫人別偶像崇拜
→ bobyacool: 哈哈哈哈 這已經不是迴力鏢等級的吧
推 bobyacool: 整天在那曼巴精神 偶像崇拜到這種程度要有點自覺啦
推 bobyacool: 開除的是狗鼻 可不是姆斯唷 真的沒人想屌鼻瀵支不支
→ bobyacool: 為啥被開除湖籍應該要自我檢討一下
→ bobyacool: 為什麼自己會被自己的偶像(神)所厭惡
原文文章無討論球迷,但卻大量使用鼻瀵詞語
(判決:不到)
但目前版主的新判罰標準
#1ZFKbkHd (NBA_Picket)
#1ZGYKXo3 (NBA_Picket)
我想請版主釋疑或確立標準
是
文章有提及LBJ,下面推文就能進行詹酸,姆咪等詞句的使用
也就是說,非湖人或非LBJ的文章,不能使用
但有湖人或LBJ的文章,允許使用?
或
詹酸,姆咪為針對球迷,如果文章本身與球迷無關,
就不能使用?
也請版主考慮,若特定版規與前版主判罰標準不同(無論收緊或放寬),
是否可以有某條版規改變判罰標準的宣導期?
因為很多版規都是累積諸多判罰後的判例,形成各種心證標準,
新版主上任,心證不同可以理解,
但是否應該設定一段時間的宣導期,讓版友理解新的判罰標準後(例如警告),
再進行水桶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2.102.42.195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1_Basket/M.1665457959.A.D7E.html
2F:→ saturday5566: 同個問題我回答了三次還不夠,你沒有打算看字就別 10/11 11:31
3F:→ saturday5566: 再這邊浪費大家的時間,上一篇已經回答的夠清楚了 10/11 11:31
4F:→ saturday5566: ,麻煩你自己去看 10/11 11:31
6F:推 rothanlin : 我理解S板的判決理由 但我反對 10/11 11:34
7F:→ yisdl : 樓上版主有提到 "正確的地方使用" 10/11 11:34
8F:→ yisdl : 請問何謂"正確的地方"? 10/11 11:34
9F:→ rothanlin : 口頭警告並不是比較輕微的處分 希望您能理解 10/11 11:35
10F:→ rothanlin : 不是水桶天數0天就叫做"比較輕微" 10/11 11:35
11F:→ yisdl : 說浪費時間言重了 版規適用本來就能討論 10/11 11:35
12F:→ rothanlin : 您要想到的是長期的言論自由侵害 10/11 11:35
13F:→ yisdl : 還有我這篇沒有提到pfw 請別拿pfw判例來說明本案 10/11 11:36
14F:→ rothanlin : 如果是我,會希望自己被3-2七天一桶了之 10/11 11:36
15F:→ yisdl : 請版主看我本篇提及的"NBA版過往判例" 10/11 11:36
16F:→ rothanlin : 反正出桶後就是白紙一張 10/11 11:36
17F:→ yisdl : 我不懂什麼叫做"正確的地方"使用 還請釋疑 10/11 11:38
19F:→ LukaDoncic77: 我是覺得版主可以回覆一下原po的這個問題嗎? 10/11 11:38
20F:→ yisdl : 樓上說的沒錯 我這題就是在問 "正確的使用方式" 10/11 11:39
21F:→ saturday5566: 不要拿這個詞來吵架、酸人,就這樣而已 10/11 11:43
22F:→ yisdl : 姆咪 蛹迷本來就是酸人詞彙 10/11 11:45
23F:→ yisdl : 請問要如何說他不酸?這個很矛盾 10/11 11:45
24F:→ yisdl : 另外 姆咪 蛹迷詞彙本來就會引起吵架或互懟 10/11 11:46
25F:→ yisdl : 當初從軟限制移除的目的就是放寬 減少版主心證 10/11 11:46
26F:推 oooellis : 沒錯,所以我覺得這些詞彙都要加入硬限制 10/11 11:47
27F:推 firemm444 : 參考我本身案例 10/11 11:47
28F:→ firemm444 : 群組長也是將口頭警告名單 10/11 11:47
29F:→ firemm444 : 界定為比較“輕微“的處罰 10/11 11:47
31F:→ yisdl : 加入硬限制當初被投票否決過 10/11 11:47
32F:推 LukaDoncic77: 這詞之前是軟限制,但現在已經沒了,正常情況可以 10/11 11:47
33F:→ LukaDoncic77: 說吧,這邊想請版主釋疑的是離題的部分,到底甚麼 10/11 11:47
34F:→ LukaDoncic77: 時候才能用這些詞? 10/11 11:47
35F:→ yisdl : 火4你跑錯篇了 這篇再討論3-2 不是口頭警告 10/11 11:47
36F:→ oooellis : 我知道被否決啊,所以我覺得遺憾,不過投票結果如 10/11 11:48
37F:→ oooellis : 此自然就接受 10/11 11:48
38F:→ firemm444 : 我回覆的對象是上面的rothanlin喔! 10/11 11:48
39F:推 ray002216 : 蛹咪、姆咪都投票拿掉軟限制了,還要當酸人違規詞, 10/11 11:49
40F:→ yisdl : 可以回上篇了 我這篇是要確立3-2的範圍及標準 10/11 11:49
41F:→ ray002216 : 難道要加回去? 當初板友們說蛹姆咪根本沒殺傷力, 10/11 11:49
42F:→ ray002216 : 不要太玻璃心投票才拿掉,還嫌N板用這桶太多,現在 10/11 11:49
43F:→ ray002216 : 是怎樣了? 10/11 11:49
44F:→ yisdl : ray版主沒有喔 我反對加入硬限制 也尊重過往投票 10/11 11:50
45F:推 LukaDoncic77: 所以星期六版主說那這個詞來吵架我覺得不太合理 10/11 11:50
46F:→ LukaDoncic77: 這詞是可以說的,現在是要討論怎樣算離題吧 10/11 11:50
47F:→ yisdl : 煩請版主回覆 什麼樣的狀況下才能使用 10/11 11:50
48F:→ yisdl : 在我的內文裡 判決標準有明顯改變是事實 10/11 11:50
49F:→ yisdl : 麻煩版主看我舉例的未達判例 10/11 11:50
50F:→ yisdl : 要改變我也支持 但麻煩能確立範圍及標準 10/11 11:51
51F:→ yisdl : "正確的地方"是不確定的模糊定義 10/11 11:51
52F:推 rothanlin : 姆咪已經拿掉軟限制了 跟3-2有什麼關係?? 10/11 11:52
53F:→ yisdl : 如果是與該球隊相關 就能使用 我也支持 10/11 11:53
54F:→ yisdl : 應該說 版主決定我通通支持 只是要確定標準是什麼 10/11 11:53
55F:推 rothanlin : 當初拿掉就是認為姆咪不具備貶義 口頭警告單純講母 10/11 11:55
56F:→ rothanlin : 咪又有什麼問題?? 10/11 11:55
57F:→ yisdl : 現在是有人講詹黑 姆咪 被使用3-2判罰 10/11 11:56
58F:→ yisdl : 所以想請版主釋疑 什麼叫做正確的地方使用 10/11 11:56
59F:→ yisdl : 而且使用姆咪 蛹迷又能達到不吵架 不酸人的境界 10/11 11:56
60F:推 oooellis : 我覺得跟姆迷沒關係,pfw那推文用詞換成*詹迷*或是 10/11 11:59
61F:→ oooellis : *lbj粉*都有可能被框列,因為能夠看出有挑起球迷對 10/11 11:59
62F:→ oooellis : 立的意思,不要問我是怎麼看出對立意味的,我只是 10/11 11:59
63F:→ oooellis : 是以現任板主的標準去推測以及我自身的感受,不接 10/11 11:59
64F:→ oooellis : 受有關自由心證的辯論 10/11 11:59
65F:推 rothanlin : 不過會講到球迷多半是想吵架,所以很難如板主那樣 10/11 12:01
66F:→ rothanlin : "正確使用" 10/11 12:01
67F:→ yisdl : 因為使用的是版規3-2離題 10/11 12:01
68F:→ yisdl : 所以若標準嚴格 提到球迷姆咪 蛹迷 詹黑 那都是離題 10/11 12:02
69F:→ yisdl : 所以我的疑惑是 什麼狀況下能使用非硬限制稱呼? 10/11 12:03
70F:推 ljk476820 : y大 確實有因為詹黑被3-2的 剛剛逛了一下 10/11 12:04
是的 所以我想要的是了解判決尺度到哪而已
不是針對誰的迷 誰的黑
71F:推 ray002216 : 如果是問3-2,星期六板主不是說的很清楚了,怎麼不 10/11 12:05
72F:→ ray002216 : 去看清楚就好 10/11 12:05
73F:→ yisdl : ray版主 我就是有看清楚了 才來詢問的 10/11 12:06
74F:→ yisdl : "正確的地方"是個不確定的模糊名詞 10/11 12:06
75F:→ yisdl : 能否把你們心中的"正確"的心證 讓大家周知? 10/11 12:07
76F:→ yisdl : 本文我問了兩個情境 請問是任何一個嗎? 10/11 12:07
77F:→ yisdl : 週六版主的說明是:姆咪一詞非硬限制可以使用 10/11 12:08
78F:→ yisdl : 但希望能在"正確的地方"使用 10/11 12:08
※ 編輯: yisdl (212.102.42.195 香港), 10/11/2022 12:09:46
79F:推 saturday5566: 不要拿這個詞來吵架、酸人,要怎麼變出花樣讓他看 10/11 12:37
80F:→ saturday5566: 起來不是在吵架不是我該幫你們想辦法,覺得會踩線 10/11 12:37
81F:→ saturday5566: 就不要用 10/11 12:37
82F:推 oooellis : 好,我同意 10/11 12:45
83F:→ yisdl : 不是請版主想辦法 而是請你回覆我本篇文章判例吧 10/11 12:46
84F:→ yisdl : 我文章已經明確指出過往跟現在的不同了 10/11 12:46
85F:→ yisdl : 還有怕踩線就不要用 那我已經已例子作為詢問版主了 10/11 12:47
86F:→ rothanlin : 板主的態度很明確了 他不知道會有什麼花招出現 10/11 12:47
87F:→ rothanlin : 所以先大原則打迷糊仗 之後碰到再說 10/11 12:47
88F:→ yisdl : 還請版主回覆 兩個情境下 是否違反3-2 10/11 12:47
89F:→ yisdl : 1.與該球隊無關 不得提及任何球迷 10/11 12:48
90F:→ yisdl : 2.原文沒有提到球迷,就不能使用姆咪 蛹迷等詞 10/11 12:49
91F:→ yisdl : 以前版主標準就是不違規 要如何認為踩線與否? 10/11 12:49
92F:→ yisdl : 所以還是得需要新版主訂定標準 才能看清楚"線"在哪 10/11 12:50
93F:→ yisdl : 版主還是沒回覆 要如何說出蛹迷 詹酸這詞不是在酸? 10/11 12:52
94F:→ yisdl : 這詞本來就是帶有酸意的詞彙 但從軟限制拿掉的 10/11 12:52
95F:→ yisdl : 當初的本意是放寬 現在變成用另一條3-2收緊了 10/11 12:52
96F:→ yisdl : 變花樣看起來不是吵架 但是否違規是取決於版主的 10/11 12:54
97F:→ yisdl : 所以還是得需要回到版主的心證討論上才是 10/11 12:54
98F:→ yisdl : 也麻煩版主不要認為版友先天就了解諸位的心證 10/11 12:55
99F:→ yisdl : 這版的目的本來就是用來作版友版主的雙向交流的 10/11 12:55
100F:推 basterds : 詹酸們用心良苦計較尺度標準,不過就為了能對LBJ跟 10/12 08:25
101F:→ basterds : 他的球迷講些酸言酸語,省點心思去做對自己人生有 10/12 08:25
102F:→ basterds : 益的事吧 10/12 08:25
103F:→ yisdl : 討論板規跟人生有何關連啊? 10/12 09:37
104F:→ yisdl : 想討論人生應該前往生涯版喔 10/12 09:38
105F:推 basterds : 要當個酸酸應該前往黑特板喔 10/12 10:35
106F:→ yisdl : 那麻煩樓上前往黑特版 謝謝喔 10/12 11:46
107F:推 rothanlin : 一天到晚攻擊酸民的人有好到哪去?好歹我們都是攻 10/12 14:24
108F:→ rothanlin : 擊LBJ 10/12 14:24
109F:→ rothanlin : 攻擊酸民的小心真的哪天被告喔 10/12 14:24
110F:推 elvita : 這提的很好吧 板主群是還沒有共識才沒回覆y大? 10/12 20:49
111F:→ elvita : 我看檢舉板判例新任板主相較pb板來說確實有加強3-2 10/12 20:49
112F:→ elvita : 力道 雖然我是也不太喜歡針對特定粉絲 但覺得板主 10/12 20:49
113F:→ elvita : 先統一標準讓板友知道對管板也比較方便 10/12 20:49
115F:→ yisdl : 版主應該要透明化自己的標準與前面有達違規 10/13 14:42
116F:→ yisdl : 有何不同吧 不然又回到版眾自我審查去猜版主內心了 10/13 14:42
117F:→ yisdl : 要版眾怕踩線就不要使用 這個風格實在.... 10/13 14:46
118F:→ yisdl : 版務改革當初的初衷應該是透明化版主吧標準 10/13 14:54
119F:→ yisdl : 而不是回收透明 讓版眾去猜版主內心的標準 10/13 14:54
120F:→ yisdl : 可以使用的詞彙 就應該有適當的Q&A情境問答 10/13 14:55
121F:→ yisdl : 而非"怕踩線就不要用"這種命令版眾自我審查的方法 10/13 14:55
122F:→ yisdl : 若組長有空 也麻煩組長可以關注一下了 10/13 14:56
123F:→ yisdl : 怕踩線就不要用 不是當初版務改革的初衷吧 10/13 14:57
124F:→ yisdl : 當初p版也是會費心與版眾溝通的 而不是怕踩線不要用 10/13 15:00
125F:推 EZ78 : 我判非離題因為那篇跟LBJ相關 就這樣而已。 10/14 10:37
126F:→ fengey : 不就這一年過太爽 現任版主只是剛好而已 10/14 13:27
127F:推 elvita : 一年過太爽 那火4跟波比怎沒進去? 10/14 18:33
128F:推 fengey : google很難? 10/14 19:11
129F:推 rothanlin : 我們現在爽的很 你們繼續懷念你們的納美寶寶吧 10/14 19:17
130F:推 firemm444 : 請不要無故點名版友喔... 10/14 20:52
131F:推 elvita : 樓上我用這篇判例來說明的阿... 10/14 23:26
132F:→ pneumo : 板主群已無後續說明,本板務案結束。 10/27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