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IP ()
看板SP1_Baseball
標題[板務] (WCDragons)幾項建議請板主回答
時間Mon Oct 30 22:31:11 2023
[Ⅰ] 建議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看板:WCDragons 板主:Timekeeper s900144
[Ⅱ] 建議案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請板主公開答覆我的建議提案,謝謝
[Ⅲ] 建議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板務建議動機】
龍板自成立以來,在眾位板主與諸多板友細心經營之下,
看板人數雖仍為小眾,已有日漸增長之象。
該是時候了,
龍板必須廣納各方龍迷建言,不能拘束小圈圈家家酒團體,板規也應該與時俱進。
許多不合時宜,板主自由心證太重的條文,必須給予明確規範。
同時,板主執法之標準,不應該隨個人喜好,也不應過度依賴檢舉制度,
以免偏失不公。
此處引用《史記》:張釋之為廷尉,執法公正不阿事蹟,以做為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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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屬之廷尉。釋之治問。
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之,以為行已過,即出,見乘輿車騎,即走耳。”
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金。文帝怒曰:“此人親驚吾馬,吾馬賴柔和,
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
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
且方其時,上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
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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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板務建議如下】
1.建議能給被水桶的板友(特別是初犯/忠實板友/一時情緒性發言者)
可以有特赦/減刑/緩刑…等機會。
為何會有這項建議?
我們可以反思,為何需要有「水桶」這個機制。
首先,維持板面有序,為了眾多守規板友的權益,以禁言方式讓不適合出現的文章不出現
因此,如果被水桶的板友,只是一時情緒性發言(代表未來不再犯規的可能性是極高的)
同樣應該保障相關權益。
更何況,同隊球迷,大家就是有所認同,才會選擇在這個看板發言
因此,罰則應以勸戒,規勸為主,處罰只是不得已手段。
禁言不應該是最終目的。
反之,同時也應該訂定相對應的罰則:屢勸不聽不改,可以加重處罰。
這樣,賞罰有據,更能達到效果。
實際該如何實行,建議可由板主/板友建言討論/眾人智慧必大於個人智慧。
例如:看是要寫保證書不再犯,還是寫悔過書,或是緩刑期間如再犯就加重之類的
應該會很容易就能辨識出,到底是有意鬧板,還是無意觸法者才對
多年前,ptt草創,板規沒這麼有條理,常由板主自由心證
通常對於同隊球迷犯規,頂多三、五天,一週就解水桶
不會一下子動不動就數個月/半年起跳
註:此一建議曾得T板主認可是好的提議,回信後但再無下文。
在此懇請T板主發表您的高見。
T回信 ==> 這個提議很好 但是不可能做到
如果第一條建議馬上就被打槍。沒有關係。
2.假如板主作風要嚴格也是ok。建議所有條文規定必須清楚
板規不能由板主自由心證
罰則必須一視同仁
凡是條文中內含有(水桶xx天至yy天)之類的不確定性規定
必須加以舉實例(提供足夠多的判例)
以免板主自己跟不清楚,隨著自己心意高興亂判一通
==> 這項建議,我想應該用不著多解釋為什麼了吧。
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
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3.龍板必須立即修改,或直接廢除「帝王條款」。
我們需要廷尉,不需要龍皇帝。
T板主曾回信如是說 ==>
你可以說是帝王條款沒錯
但這條板規確實有存在的必要
(希望您能當著小組長以及眾位板友的面前解釋一下
帝王條款為何有存在必要?)
4.秉持「三權分立」精神,建議龍板新增第三位「司法/監察」板主:
僅負責修定/解釋法規,但不直接負責板務判決。
當其它兩位板主誤解,或誤引用法條之情事,得以進行解釋,或修改法條
並且能夠完善板規。
(尤其是如果板主自身程度太差,所訂定的漏洞百出時,可加以協助)
同時,我屬意J大資格擔任此職
或可由小組長指派,或自行兼任此一職務亦可。
雖不必懂太多法條,但至少中文程度不會太弱
或是廣招龍板有志能士,相信我龍人才眾多,必有能者。
隨意舉例:某板條文提到(挑釁、引戰,無助於板面討論進行 如何如何……)
首先,這個條文的漏洞在於
應該至少要改成:意圖挑釁者、或意圖引戰者……如何如何……
不然,犯了此規的使用者
可以做如下抗辯:「要判我挑釁,總該指出誰被我挑釁吧?」
(如同非告訴乃論,如沒有人被挑釁,那挑釁就不成立。)
同理,如果沒有人「戰」,那就沒有人「引戰」
此外,板主不是神,不可能知道使用者的想法,是不是有意無意
因此,呼應第二項建議,必須要加上「足夠多的判例」
否則不應該訂定這種自由心證的條文。
同時,為什麼要新增板主,則是為了減輕原板主loading過高
T板主信中有提到:
=> 如果ptt板主也和法官一樣有薪水 我就會寫判決理由
以及
=> 如果你在龍板剛成立的時候有出沒
=> 也就是我剛當龍板板主的時候
=> 當時我確實會問板友對判決的意見喔
=> 但那時候我是吃飽太閒的大學生
=> 現在每天上班哪來的時間?
因此,多一位板主,可有效協助板務
以上幾點建議。
最後一點
雖然板主很忙,但假如有空的話,也請板主能解釋一下
為什麼允許助長板面可以罵王維中,林孝程,張祐銘…等,
他們雖然不是龍隊最佳的看板球星
然而
王維中深得葉君璋肯定,季中把關守住多場勝利
林孝程全年數據甚至優於郭天信以及眾多龍隊外野手
板主有必要給出「你心目中的紅線在哪裡?」
還是那句老話:
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
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請板主們好好審視以下言論,每一句都可以做為一個判例:
好球帶請不要變來變去
看看到底是有犯規,還是沒犯規,請一一說明清楚。
如果認為犯規:請以後一視同仁
如果認為沒犯規:以後有人同樣發言,也要一視同仁。
10/7 Ssmallu
還有看新聞龍王明年回先發,先猜撐不過10場
投沒幾次就東痛西痛,跟我說這咖價值百萬
10/7 kymsug
他的薪水預算應該要拿來分給左羅呂帥等人
超廢
10/09 handten
這球點超爛
10/09 8227867
幹你老師爛死 不會點站著拿香都比較好
10/13 bigmother
要噴怎能忘了耐死哥
10/13 kymsug 20:22分
兩棒廢物
10/13 kymsug
靠北居然排傳昇,現在是直接放棄了是不是
10/13 kevin6108n
王可以釋出嗎 真的常常爆
10/06
對面總教練可以再爛一點
10/06 f2209237788
王維中真的有夠難用.....
10/06 kymsug
還有那個王姓薪水小偷,今天看起來投球超沒力
10/06 yrt3168
RF可以換大帝或者搞笑姨試試了吧
10/08 getgod32
郭勝安可以滾了嗎
10/09 shaomie1119 (01:41)
垃圾
10/13 EJ6
馬的,張祐銘這貨還先發啊。
上面那句我負責,板主要處置請隨意,我他媽的就是要噴張祐銘
以上
希望大家能以公正之心來討論,不要失焦,流於口舌之爭。
同時,也請尊重少眾言論,並給予適度保障
而不是一味迎合多數人,流於一言堂而不自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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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正氣 雜然賦流形 下則為河嶽 上則為日星 於人曰浩然 沛乎塞蒼冥
皇路當清夷 含和吐明庭 時窮節乃見 一一垂丹青
是氣所磅礡 凜烈萬古存 當其貫日月 生死安足論
地維賴以立 天柱賴以尊 三綱實繫命 道義為之根
哲人日已遠 典刑在夙昔 風簷展書讀 古道照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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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務案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板務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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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900144 : 1.提議可來信溝通,判決均依照板規,部分板規初犯 10/31 01:20
2F:→ s900144 : 採警告提醒制,我想應該沒有必要明示減刑條文出來 10/31 01:20
3F:→ s900144 : (而來信溝通調整水桶時間也確實已應用在您身上) 10/31 01:21
4F:→ s900144 : 2.回應您的作風嚴格說:龍板的水桶數量相對其他棒 10/31 01:26
5F:→ s900144 : 球專板屈指可數。若對水桶尺度有所疑慮應由當事人 10/31 01:26
6F:→ s900144 : 自行溝通申訴,要求對照判例非常荒謬,其中一個理 10/31 01:26
7F:→ s900144 : 由便是呼籲我的前文,新龍板創立後也根本沒什麼水 10/31 01:26
8F:→ s900144 : 桶案例,這可不是什麼司法資料庫 10/31 01:26
9F:→ s900144 : 3.看不太懂是哪條板規需要修改? 是說二-3條?板規 10/31 01:30
10F:→ s900144 : 未詳盡解釋到但卻破壞看板討論風氣的推文/文章出現 10/31 01:30
11F:→ s900144 : 當然是以板主群討論的結果後作為唯一判決依據 10/31 01:30
12F:→ s900144 : 4.看懂板規是使用者要推發文前的義務 10/31 01:31
13F:→ s900144 : 又回去看了提議1. 也本來就有累犯機制,就這樣吧 10/31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