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看板SP1_Baseball
標題[溝通] B-6 水桶溝通
時間Wed Feb 23 23:25:21 2022
英文板名:Baseball
當事板主:TRosenthal/maimai2063
簡述事由:
文章代碼:
#1Y5ABnQm (Baseball)
6. 禁止人身攻擊、不雅字眼、不雅暱稱稱呼/過分謾罵球員、球隊及公眾人物
暗喻字眼亦同。
記者或公眾團體亦屬公眾人物範圍
詳細規則請見補充說明
#1UB4U-63
水桶30日 / 水桶30日
在中華台北相關的新聞底下的推文,我看到檢舉文他只剪了我的第一句
可能是被視為罵運動員被水桶了?
實際上我貼了三句 (由推文時間可以證明應該可以視為同一段)
溝通訴求:
我原話全句是這樣:
沒比賽打這些從小練到大的運動員就是去吃屎,就算我看這稱號也不爽,
我也不想現在為這議題找他們麻煩,只是這咖粗神經到穿人家衣服訓練就扯了
我認為我這三段話表達的原義是,"我不喜歡中華台北這稱號,但我理解運動員的困難"
只是就穿別國的隊衣練習還拍片這件事情,我稍微評論了下她敏感度不夠
推文中的"吃屎"雖然語言很粗野,實際是上我是想表達運動員從小到大練習
沒有比賽有能發揮的機會會過得"很慘"
不太確定版主是只憑第一句認為我是在罵運動員才水桶我
還是說我是因為整句話仍被視為謾罵文被桶?
如果是前者的話希望能解除水桶
如果是後者的話希望能了解其論述,感謝
檢附證據:
推 shortoneal: 沒比賽打這些從小練到大的運動員就是去吃屎 02/22 18:18
推 mtcoat: 邏輯問題 人家記者都問你台灣和中國,請你二選一了,你還 02/22 18:19
→ mtcoat: 回答不出來… 02/22 18:19
→ shortoneal: 就算我看這稱號也不爽,我也不想現在為這議題找他們麻 02/22 18:19
噓 zxcc79: ==================小心釣魚 02/22 18:19
→ shortoneal: 煩,只是這咖粗神經到穿人家的衣服訓練就扯了 02/22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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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78.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1_Baseball/M.1645629923.A.127.html
※ 編輯: shortoneal (61.228.78.103 臺灣), 02/23/2022 23:30:37
※ 編輯: shortoneal (61.228.78.103 臺灣), 02/23/2022 23:55:23
※ 編輯: shortoneal (61.228.78.103 臺灣), 02/24/2022 00:10:28
※ 編輯: shortoneal (61.228.78.103 臺灣), 02/24/2022 00:12:06
※ 編輯: shortoneal (61.228.78.103 臺灣), 02/24/2022 00:17:35
※ 編輯: shortoneal (61.228.78.103 臺灣), 02/24/2022 00:32:00
1F:推 KDDKDD : 請棒球版版主回應禁言原因 02/24 00:34
2F:推 TRosenthal : 以下為棒球版版主TRosenthal的個人意見 02/25 22:16
3F:→ TRosenthal : 就如同您所說,我個人認為吃屎一詞屬過分粗鄙之詞 02/25 22:17
4F:→ TRosenthal : 不管是何論述,用這樣的詞描述實屬過當 02/25 22:17
5F:→ TRosenthal : 不過考量到您沒有罵球員的意思,我認為可以減少 02/25 22:18
6F:→ TRosenthal : 一半之刑期,再麻煩裁定,感謝 02/25 22:18
7F:→ shortoneal : 先感謝版主的回應,但是我有點意見,認為15日仍過重 02/26 00:01
8F:→ shortoneal : 首先我掃了整個版龜,關於15天罰則的條款並沒有相對 02/26 00:01
9F:→ shortoneal : 符合的情形,然後B-6重點在於攻擊運動員,版主既然 02/26 00:02
10F:→ shortoneal : 能夠理解我沒有攻擊運動員的意圖,那應完全不適用 02/26 00:02
11F:→ shortoneal : B-6這條,反倒是B-5的國罵(7天)比較接近 02/26 00:02
12F:→ shortoneal : 然後我理解到的國罵應該是那種三字經五字經,或是一 02/26 00:03
13F:→ shortoneal : 字真言,我用的字應該還不如國罵還重,以規則的罰則 02/26 00:03
14F:→ shortoneal : 上限來說,再怎麼樣也不該超過七天比較合理,希望版 02/26 00:03
15F:→ shortoneal : 主能再考慮,謝謝 02/26 00:04
16F:→ shortoneal : 又想了一下,我心裡話其實是覺得,粗鄙之言根本沒有 02/26 00:18
17F:→ shortoneal : 版龜罰則啊...XD 02/26 00:18
18F:→ shortoneal : 我認為用不存在的板龜來判罰實屬不合理.. 02/26 00:22
19F:→ KDDKDD : 請問T版主或另一位版主還有什麼想法要說明嗎? 02/26 08:35
20F:→ KDDKDD : 目前看來T版主有意減輕罰則想交給組務裁定 S版仍 02/26 08:50
21F:→ KDDKDD : 無法接受 雙方無共識 雙方還想溝通嗎? 還是交由 02/26 08:51
22F:→ KDDKDD : 組務裁定? 02/26 08:52
23F:→ shortoneal : 我目前無其他論述 02/26 23:50
24F:推 KDDKDD : 那先結束溝通階段了 02/27 21:14
25F:→ maimai2063 : 抱歉 前幾天有點忙 認同TR意見 可以交由組務裁定 03/03 09:33
26F:→ maimai2063 : 可減少刑期 由小組長決定 03/03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