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ckart (我小魔啦)
看板Baseball_BM
標題[溝通] BASEBALL版主NSJ911005
時間Sat Aug 7 18:01:25 2021
英文板名:BASEBALL
當事板主:NSJ911005
簡述事由:
在棒球版「最後一場國際賽挨轟吞敗 吳昇桓:我不知道」的文章,底下回覆:
「套句陳時中的話:我第一次說我不知道 第二次說我忘了 你這態度不是ㄧ個健康的態度
。
」
被板主NSJ911005判定為「政治文」水桶
溝通訴求:
我呼應文章主題,引用這幾天社會議題討論度最紅的衛福部長「相同關鍵字」發言,叫做
政
治文?
不是政治人物的發言就叫政治文吧
如果這句話是正面意涵,何必怕人家講?
還是版主要背書說「衛福部長講的這句話是負面意涵」所以不准講?
又如果這句話「無關正、負面意涵」,
那這種無關痛癢的「引用政治人物的相同關鍵字推噓文」玩梗留言就要水桶,
意思是禁止民眾引用「任何」政治人物講的話?
這麼害怕民眾提及政治人物講的話?
還是以後每篇文章底下每一句話,只要沒有回應到主題的討論,就應該要水桶?
希望版主交代這句話到底哪裡像「政治文」?
我那裡有要討論政治的意思?
不然版主就背書講清楚「只要是政治人物的發言,就叫政治文」?
敢作敢當,
要當版主就負責任講清楚,
不然任意限制人民版面討論自由,
妨害我於言論平台的電腦網路使用權利(妨害電腦使用罪),
還有恣意指稱我的發言叫做「政治文」毀壞我的名譽(以文字加重誹謗罪),
我們警局見,
最後上法院讓法官來看看你這種叫做政治文就給人水桶是否合理。
我不是小朋友陪你在這邊打嘴炮,
請你敢做敢當,
這篇文章我會全部當成證據呈上警局、法院,
如果你自認行為合情合理合法,
也不用怕我告你,
我如果有哪裡誣賴你,
也請你對我提告,
我等你回覆。
檢附證據: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ball/M.1628324421.A.A22.html
https://moptt.tw/p/Baseball.M.1628324785.A.0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29.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ball_BM/M.1628330487.A.C60.html
1F:推 gginin007 : 笑死 這也能告08/07 18:26
2F:→ bob80087 : 快啊 卡後續08/07 18:27
3F:→ bob80087 : 看看會不會被法院認證08/07 18:27
4F:→ vtx732 : 要變成法院認證了嗎08/07 18:30
5F:推 a30253 : 我等你告08/07 18:33
你放心我會
6F:→ hpisok : 這叫溝通?你對溝通一辭是不是有什麼誤解08/07 18:34
那你要不要幫版主先解釋一下「政治文」ㄧ詞?
7F:推 apenguin : 看你引用的法條就知道你根本不會贏08/07 18:34
8F:推 Kevin0608 : 快去08/07 18:35
9F:→ anson8901 : 支持 最近真的誇張 戒嚴都沒那麼扯08/07 18:35
10F:→ apenguin : 加重毀謗XD08/07 18:35
11F:→ rick770423 : 這擺明不是溝通是威脅吧wwwww08/07 18:35
噢~我說要透過國家法律救濟我的權利叫做威脅?有多怕大家行使法律救濟?
12F:→ hpisok : 笑死 這樣就戒嚴?把門關好而已08/07 18:35
13F:推 flowerabby01: 置板凳08/07 18:36
14F:→ rick770423 : 嚴格執法叫戒嚴?我覺得剛好而已啦08/07 18:36
15F:→ osvaldo4040 : 快告w08/07 18:36
16F:→ rick770423 : 剛好可以對照以前的版主對鬧版行為有多麽放縱08/07 18:37
17F:推 Endranoe : 哈哈哈08/07 18:37
18F:→ apenguin : 本來就該把這些引戰好好鎖住。08/07 18:37
19F:推 ga877563 : 可悲 柵欄壞了08/07 18:37
20F:推 a26893997 : 快告阿WWWWWWWW08/07 18:37
21F:→ apenguin : 還妨礙使用電腦罪勒XD是多法盲無知啊。08/07 18:38
哇罵人了,是版主叫你來支援的嗎? 順便給法院認證一下「法盲」算不算侮辱好了
22F:→ tavern : 該不會告前版主的就是你吧 笑死 08/07 18:38
23F:推 Logleader : 哈哈哈08/07 18:38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8:41:13
24F:→ apenguin : 學店嗎,以為隨便說個罪名很威,嚇的了人 的了喔, 08/07 18:39
哇罵人了,是版主叫你來支援的嗎? 順便給法院認證一下「學店」算不算侮辱好了
25F:→ apenguin : 笑死。08/07 18:39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8:41:42
26F:推 tavern : 笑死 到底是在鬧什麼啦 什麼都想告耶 08/07 18:43
27F:→ hencewu86 : 趕快下去吧 難看了…. 08/07 18:43
28F:→ axion6012 : 這篇是怎樣 我快笑死 08/07 18:44
歡迎大家看笑話 我如果真的告輸那我也認了 但許多人ㄧ方面說言論自由有界限不應鬧版
二方面讚許其他人用「法盲」、「學店」來嘲笑想行使法律救濟的人 卻不認為自己的嘲
弄說詞也踩了言論自由界限 如果台灣社會允許這種言論自由的雙重標準 那也ok 至少我
了解了 也能做個借鏡給其他人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8:48:27
29F:推 apenguin : 快去啊,順便告訴你警局完是地檢署,才會到法官那喔 08/07 18:45
30F:→ apenguin : ,你該不會不知道吧?這樣還想告人喔,學店仔。 08/07 18:45
31F:推 jjj1234584 : 笑死 快行動啊 不要在這邊發文 08/07 18:47
32F:推 m123i123 : 來看戲 08/07 18:47
33F:推 a26893997 : 不好意思 是不是來這邊的通通是板主叫來支援的阿XD 08/07 18:47
34F:推 tavern : 法盲是說亂引用法條== 08/07 18:49
35F:→ shadow6571 : 我的老天 司法資源是這樣用的嗎 08/07 18:50
我被限制在公眾版面發言 結果你認為我不能利用司法資源救濟?
你此時此刻不就正在行使我很想行使的「公眾版面發言權利」嗎?
還是你身在福中不知福?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8:52:28
36F:推 mtyk10100 : 快去告 別嘴砲 08/07 18:51
37F:推 how870927 : 等你po三聯單 08/07 18:52
38F:推 shonbig : 建議你在 的時候順便主張限制每ID每日發文次數也是08/07 18:55
39F:→ shonbig : 妨礙言論自由好了,笑死 08/07 18:55
可以討論 但我不想失焦 我重點在於「引用政府官員的發言」是不是就算「政治文」?
要限制人民在公眾網路平台發言的權利
就要有明確的定義或合理的解釋吧?
還是那個版主要背書說「引用政府官員的發言就是政治文」?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8:58:14
40F:推 tavern : 你要不要私訊n99 他被永桶應該比你更需要救濟 你們08/07 18:56
41F:→ tavern : 可以考慮一下聯合提告08/07 18:56
我自顧不暇了
42F:推 linestar : 好氣好氣 08/07 18:58
氣死了 看你這樣自由的行使我被限制的權利 氣死我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8:59:24
43F:推 linestar : 要告快告 我想看笑話XD 雖然現在已經是了 08/07 19:00
44F:→ tangkuku : 你先解釋一下妨害電腦使用罪是什麼東西好嗎?? 08/07 19:01
刑法第 360 條(節錄)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
生損害於他人者。
我在公眾網路平台發言的權利被「限制」(禁止發言)了,你認為我沒有被「干擾」?
45F:→ tangkuku : 自由又不是給你這樣使用的!! 08/07 19:02
46F:→ tangkuku : 自由又不等於我爽我高興怎麼打就怎麼打欸!!!08/07 19:02
對唷 所以我請版主解釋:
「引用政府官員的發言」是不是就算「政治文」?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9:04:12
47F:推 momo0411 : 快笑死,哪一隊的麻煩領回去好嗎08/07 19:04
48F:推 tavern : 那按照你的標準 板主都不能桶人了啊 你覺得這樣告08/07 19:05
49F:→ tavern : 的成喔 笑死08/07 19:05
所以我利用申訴(版務溝通)功能來促請版主解釋:
「引用政府官員的發言」是不是就算「政治文」?
這樣不行嗎?
如果版主不願意解釋
那我花我自己的時間提告請國家法院來認證
也不行嗎?
你現在嘲笑我
有一天自己被水桶時
你會懷念曾經有人逆風希望版主把水桶標準講清楚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9:08:33
50F:推 ChrisDavis : 不要浪費行政資源,檢察官桌上一堆積案他們很忙 08/07 19:06
51F:推 mtyk10100 : 你可以去問檢察官有沒有啊 08/07 19:07
52F:推 tangkuku : 請問你是電腦還是設備?????08/07 19:07
我覺得我現在用的「電腦和(網路)設備」的確被干擾了啊 不然你覺得你可以發言但我
被水桶 不是干擾限制?
至於「電腦和(網路)設備」的名詞解釋
你等之後法官用判決解釋給你聽
我到時再貼上來
我輸了我也心甘情願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9:10:40
53F:推 tavern : 笑死 根本不會到法官判決好嗎08/07 19:11
如果你的嘲諷會讓我改變心意
我自始不會發這篇文了
我繼續等版主清楚解釋我的疑問
不解釋我就走法律救濟
不行嗎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9:12:50
54F:推 apenguin : 好奇問一下,你知道法院前,要先過檢察官這關嗎?08/07 19:12
55F:推 tavern : 行啊 你就慢慢救 慢慢浪費你時間 以為隨便找個法條08/07 19:14
56F:→ tavern : 就告得贏喔08/07 19:14
你是要發洩嘲諷還是要給我意見? 如果是前者那我不回應你了 如果是後者那謝謝
57F:推 apenguin : 蠻多公所都有免費的律師服務,建議你先問一下,免得08/07 19:14
58F:→ apenguin : 白跑一趟喔!08/07 19:14
謝謝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9:16:32
59F:→ shonbig : 還好小學生不能告人,不然他被老師罰站早就不知道要 08/07 19:16
60F:→ shonbig : 告幾次妨礙自由了 08/07 19:16
61F:推 tangkuku : 建議你先去做律師諮詢 也可以找里長啊 代表什麼問清 08/07 19:17
62F:→ tangkuku : 楚 08/07 19:17
63F:→ tangkuku : 你違規被桶,板主到底要負怎樣的責任吧! 08/07 19:17
64F:→ tavern : 你有時間回我們推文先快點去警察局備案好嗎 笑死 08/07 19:17
65F:→ tangkuku : 還有阿 08/07 19:17
66F:→ tangkuku : 板主釋放電腦病毒讓台灣電腦癱瘓,會告這條喔! 08/07 19:17
67F:→ tangkuku : 給你參考一下 08/07 19:18
68F:推 KazumiLin : 等你結果喔 嘻嘻^^ 08/07 19:21
69F:→ DARKSEVEN : 重點應該是請板務解釋清楚政治文的定義吧 08/07 19:23
70F:→ DARKSEVEN : 至於 人,真的要告就去吧,板務就是按板規水桶 08/07 19:23
71F:→ DARKSEVEN : 看不出有犯罪行為 08/07 19:23
72F:→ tavern : 要請版主解釋ok啊 一上來就直接威脅要告人擺明來鬧 08/07 19:24
73F:推 jack34031 : 觸犯浪費時間罪 08/07 19:28
74F:推 bbbb25487 : 原來告人叫威脅,長見識了 08/07 19:28
75F:推 yodayo : 天啊我帳號才剛辦好半個月就能在ptt收看大陸尋奇 08/07 19:50
76F:→ yodayo : 好賺 08/07 19:50
77F:推 Stark0908 : 笑死 原本只在網路上鬧笑話而已 真的告下去就是現 08/07 19:54
78F:→ Stark0908 : 實生活給別人笑了 08/07 19:54
79F:推 business85 : 我是不太相信有幾個人被人告了以後,心裡不會有壓力 08/07 19:57
80F:→ business85 : 、生活作息不會受到影響的,除非你常跑法院啦。 08/07 19:57
81F:→ business85 : 被告的不是你,當然沒壓力,就別人吃米粉,你在旁邊 08/07 19:57
82F:→ business85 : 喊燒。最後誰會是被笑的那個還不知道咧,就像之前那 08/07 19:58
83F:→ business85 : 個給人永久水桶,後來又說改判九年辭板主那個。 08/07 19:58
84F:→ business85 : 我被技職板永久水桶過,就是3650天,也就是十年。 08/07 19:59
85F:→ business85 : 你永久水桶改判成九年,不就是十年-一年,有啥差別? 08/07 19:59
86F:→ business85 : 當然最後少掉的那一年就回到那卸任的板主身上,也就 08/07 20:00
87F:→ business85 : 是他被水桶的365天。 08/07 20:00
88F:→ business85 : 棒球板這公告水桶名單現在就是拿來當笑話看,才沒幾 08/07 20:02
89F:推 t52101t : XDDDDDDDDDD 08/07 20:02
90F:→ business85 : 天就看到當沒幾天板主就在那把人永久水桶,結果威風 08/07 20:03
91F:→ business85 : 個沒幾天,就變自己請辭板主被水桶了,呵呵呵。 08/07 20:03
92F:→ business85 : 人家要不要告是人家的自由,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 08/07 20:04
93F:→ business85 : 就像一些王粉對我做人身攻擊,我也懶得去告,又不是 08/07 20:05
94F:→ business85 : 吃飽太閒,不過這些喜歡在網路上做人身攻擊的,就像 08/07 20:06
95F:→ business85 : 我前面講的,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說不定哪天就被 08/07 20:06
96F:→ business85 : 人告了,呵呵呵。 08/07 20:06
97F:→ business85 : 這板主把那個什麼N99永久水桶後,還在別篇文底下第 08/07 20:08
98F:→ business85 : 一個留言留什麼召喚N99,水桶名單下喜歡在那跟人留 08/07 20:08
99F:→ business85 : 言講一些有的沒的,等著看你生氣崩潰辭板主,呵呵。 08/07 20:10
100F:推 ihl123456 : 一堆人在這邊搧風點火,結果告下去還不是版主要面對 08/07 22:28
101F:→ ihl123456 : ,其他人會跳出來幫忙嗎?別傻了 08/07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