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wyo (光子郎)
看板Baseball_BM
標題Re: [溝通] Baseball版主NSJ911005
時間Tue Jan 29 20:46:26 2019
版主說我是首例
https://i.imgur.com/BFugAjC.jpg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ball/M.1504194653.A.429.html
但以往已經有類似例子 難道判決不用參考過去經驗嗎
※ 引述《NSJ911005 (94ni)》之銘言:
: 拿災難/死者開玩笑
: 並不表示有災難/死者發生了拿來講才算阿
: 假如有人說某某球員最好被車撞或是希望某某國家發生地震
: 也算是拿災難/死者開玩笑
: 沒有判例是因為以前沒有人這樣說過
: 你成為了第一個判例
: 以後如果有人這樣子詛咒球員傷亡也會是相同C-6永久水桶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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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2x77 : 好了啦 有種亂嘴沒種擔哦 01/29 21:25
2F:推 ForeverChop : 台灣司法 :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穴穴指教 01/29 21:26
3F:→ ForeverChop : 趕快學丁丁發起 "永久水桶無效之訴" 01/29 21:27
4F:推 hank85202 : B嘴 01/29 21:34
5F:推 edward8726 : 真的有丁丁的味道XDD 01/29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