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james (詹姆仕)
看板Baseball_BM
標題[溝通] Basebell板 st900278判決
時間Thu Mar 9 14:40:50 2017
英文板名:Baseball
當事板主:st900278
簡述事由:違反板規B-18
溝通訴求:改判
檢附證據:
板主你好,大賽期間管板辛苦你了。
我的這篇文章(時間 Wed Mar 8 21:39:45 2017)被判板規B-18 我實在是覺得太重了。
B-18
推文或發文明確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此規定的罰則為永久水桶,會罰這麼重的原因很明顯,因其已牽涉到刑法301誹謗罪
但我的文章很明顯,是要傳達對於比賽中那兩個對中華隊有利判決的看法。
本人無意隱射裁判放水,看的人也不會因我的文章而誤以為我要傳達放水的想法。
更不用說就算當事裁判看到了,我也不可能因此被起訴。
當然此篇文章既提到一例一休,又翻韓國人以前買通足球裁判的舊帳,鬧板的罰則是
肯定免不了的,望板主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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