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amiKotori (邁阿密小鳥)
看板Baseball_BM
標題[溝通] Elephant板板主vincent7977不當處分
時間Sat Oct 29 23:54:45 2016
英文板名:
Elephant
當事板主:
vincent7977
簡述事由:
沒有在Elephant板上公告永久水桶只有寄站內信,有瀆職之嫌。
溝通訴求:
撤銷或減少7300天水桶期限的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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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5Ci6pi (Elephants) [ptt.cc] [公告] 水桶(2)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lephants/M.1477757702.A.CE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 Ptt幣 │
└─────────────────────────────────────┘
> 71388 m 10/30 vincent7977 □ [公告] 水桶(2)
檢附證據:
˙
政黑板登入限制:
d - 開放 自刪文章
發文與推文限制:
r - 開放 推薦文章
*登入次數 200 次以上
s - 開放 噓文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
象板登入限制 :
d - 開放 自刪文章
發文與推文限制:
r - 開放 推薦文章 登入次數 90 次以上
s - 開放 噓文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別人一個要
登入200次的
政治黑特版洗推噓文是一罪一罰、一罪一個月累加制。
你這個
只要30天登入的
象板平啥麼直接永久水桶不公告???
你這版主自以為老大不用公告在版面上嘛???(打完這篇才公告.......)
你這個自以為是的版主有種就以一罪一罰全部列給我看[公告]、在這裡或Elephant都行
別以為給個
7300天就要別人乖乖吞下去,北韓板只會來這一套
當以為沒有法治是不是???
公告出來沒???????????????????
30天的板罰的還比200天的板重,快笑破我懶趴、你們小組長認為這樣妥當???
棒球版認定發人身攻擊文、無意義文-->退文
累犯-->永久水桶
無意義推噓 --> 大概幾個月的判例都看過
平啥麼
你們這四個象版版主因為
我初犯而永久水桶,出來啊、以為我不會上申訴板??
在強調一次,
林北是初犯、林北是初犯、林北是初犯、林北是初犯、林北是初犯
在現實法庭判例中也幾乎沒有第一次觸犯法規就直接無期徒刑、懂???
你們這幾個版主要不要仔細去思考改判、一看就知道沒法律背景知識
小組長你們不覺得這真的很誇張嗎???
**********************這是政黑的洗推噓文處理方式******************************
第三章 水桶篇
1.
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
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
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2.超貼處分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十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每超貼一篇
水
桶七天,超貼兩篇,
水桶十四天,以此類
推。
3.新聞/轉錄類文章,一個帳號一天只可貼五篇。一天內,總文章數未超過十篇
,只要新聞/轉錄類超過五篇,每超貼一篇水桶七天超貼兩篇,
水桶十四天,
以此類
推。
轉錄文章之作者為轉錄本人則不受本條款限制
4.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簡體連結。內容含過多簡體中
文,亂碼,注音文,構成妨礙閱讀者,
水桶一個月。
5.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及可連結前述訊息之連結者
,
水桶一個月
˙6.一篇或多篇文章中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水桶一個月。
˙定義:
二十四小時內同篇或多篇文章中,五個以上(包含五個)相同或相似推噓
˙文。
******************************你們大象的************************************
A、下列違規者,水桶3日 KDDKDD
1.注音文,火星文,及其他造成閱讀障礙者。
a.低調用法或無中文字的發音不在此限。 eg:ㄉㄨㄢˊ
2.轉播期間發文者。
a.若比賽已結束,請等轉播員送出最後一打席之文章後再發。
b.僅開放總金額大於500P的發錢集氣文。
c.新聞及五局中場,日後不予開放。
3.一行文及字數少於30字之文章,無任何例外。
4.無意義之棒次文、幻想文。
5.明顯與兄弟無關之文章及新聞。
6.未經板主同意之買賣文、問卷文。
7.置底徵求交換票務平台違規者。
B、下列違規者,水桶10日
1.罵髒話者。
a.無意義消音者視同違規。 eg:X你娘、Fxxk。
2.人身攻擊者。
3.引戰、挑釁者。
4.惡意刪除推噓文遭檢舉者。
5.(推)文章內容、簽名檔涉及直接之私利益之商業行為者。
C、下列違規者,水桶30日
1.涉及性騷擾及包含讓兩性不舒服之文字者。
2.未經同意公開私人信件、水球訊息、非公開社群網資訊者。
3.非板主使用[公告]及回覆[公告]文者,偽公告者亦同。
4.轉文中含有違反板規之推文或該轉錄文章已違反板規之轉文者。
5.未經原作者同意轉錄PTT文章至其他板面者。
6.無證據抹黑特定人事物者。
a.爆卦者,請於24小時檢附證據,否則視同違規。
7.於他板惡意不尊重本隊球員及球迷,而來本板引發爭議或故意反串者。
D、下列違規者,永久水桶
2.無證據影射收錢及放水。
3.惡意轉文引戰者。
4.已被水桶處份者,開分身繼續推噓發文者。(違者報組務處理)
˙你們不覺得誇張嗎??? 檻就
只有3、10、30、直接跳
永久
棒球版都不敢訂出這麼囂張的板規只有你們象板最敢 !!!
這個板歸只不過是定給板主方便行事用的吧
沒有發文章本來就該比有發引戰文章的人判罰例較輕
這個
只有4種判例的板你告訴我他會公正??? 我才不相信。
NY-Yankee板講幾句話也只不過是90天水桶,
憑啥麼你們兄弟象板有資格7300 ???
等你們砸的錢有比NYY多再說辣,憑沙小米嘎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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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嗎 ▲│ ◤ ˋ │ │ ◤ ˋ │ ▎ φhacoolman
不 現在簽博班的話, 嗎 /│ ● │____ │ ● │\ ▲ alan99
不 碩班就能畢業囉! 嗎 ▊/ │ ◣ ◤ │ │ ◣ ◤ │ \ ▏ 簽嗎不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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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amiKotori (203.64.187.43), 10/30/2016 00:12:52
※ 編輯: MiamiKotori (203.64.187.43), 10/30/2016 00: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