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felix (清雲)
看板Baseball_BM
標題Re: [板務] Baseball版主cobras0321有關曹錦輝的公告
時間Sun Jul 26 01:22:49 2015
: 如果你忘記了這篇文,我幫你找出來,
: 這篇起訴書明確指出曹答應打假球,只是因故取消,
: 但不能說他沒有配合打假球的意願。
: 當然你說的法院認證沒有打假球,合理,也是事實,
: 所以我表明這件事情上,是爭議事件,
: 法院因曹兩次因故取消沒打球,不代表曹不曾答應。
: 當然推文跟你的原文講的都很有道理,
: 所以這兩天跟兩位板主討論後結果,
: 認為要依法院判決為準,既然曹無具體行為,那就採法院所判決之依據。
: 感謝你及各位對板務上的付出。
所以以後可以說紅中或吳復連打假球囉?
要幫你回憶一下這篇判決文嗎?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 92年度再字第1號
85年10月 4日甲○○自國外聯絡國內不詳姓名成年手下指
示
江泰權、鄭百勝,及透過兄弟象球員陳義信連絡其他球
員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等人,又透
過興農牛隊球員陳威成連絡其他球員黃忠義、張文宗、王
傳家、張耀騰等人,分別於85年10月 6日統一獅隊對兄弟
象隊,85年10月10日統一獅隊與興農牛隊比賽打放水球,
即要統一獅隊全力贏該 2場球賽,兄弟象隊及興農牛隊應
輸各該場球賽,以利其詐賭贏錢,並指示江泰權、鄭百勝
於其手下送罐裝可樂至現場時即表示伊等務必全力贏該場
球賽。比賽結果,
果因上開各球員配合打放水球而使統一
獅隊分別以10比 1勝兄弟象隊,及以5比1勝興農牛隊而放
水得逞,甲○○因而獲得鉅額賭金。
被告與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
、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黃忠義、陳威成、張文宗、王
傳家、張耀騰就事實欄二部分;各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皆為共同正犯。
法院判決書可是直指這些人是共同正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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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ff0021 : 推 07/26 01:24
2F:推 hu610346 : 推 標準要一樣 07/26 06:25
3F:推 vvvlove5566 : 推 07/26 06:42
4F:→ cobras0321 : 謝謝 07/26 06:55
5F:→ wfelix : 對了,今天曹爆了版上馬上有推測懷疑文 07/26 10:31
6F:→ wfelix : 那中職若發生離普失誤或白癡調度,若依同樣標準和 07/26 10:33
7F:→ wfelix : 中職輝煌的假球過往 07/26 10:33
8F:→ wfelix : 假設一下或隱射一下有放水嫌疑也是人之常情嗎? 07/26 10:34
9F:推 asd0112 : 雖這篇判決對紅中跟點總共同正犯的認定沒說很詳細 07/27 09:20
10F:→ asd0112 : 但如板主認為憑不起訴內容就能使曹的放水爭議合理化 07/27 09:21
11F:→ asd0112 : 那法院"確定判決"在司法上效力更強 這也是有所本啊 07/27 09:22
12F:→ asd0112 : 能說曹是爭議人物故部分言論不桶 那對紅中跟點總呢? 07/27 09:23
13F:→ asd0112 : 依此標準他們也是爭議人物啊~~~ 另外泰山跟小葉 07/27 09:24
14F:→ asd0112 : 他們也有因假球被調查 也被檢方為不起訴處分 07/27 09:25
15F:→ asd0112 : 只是該份不起訴書沒上網公告 那他們算爭議人物嗎??? 07/27 09:25
16F:→ asd0112 : 個人對曹也沒好感 但幫他說話是基於現狀有太多不公 07/27 09:27
17F:→ asd0112 : 相同標準換個人變成有不同的處置方式 不符公平正義 07/27 09:28
18F:→ asd0112 : 更何況曹的情形有太多事實處於不明瞭的狀況之下 07/27 09:29
19F:推 asd0112 : 妄加喘測->抹黑造謠->積非成是 這是本板要的風氣??? 07/27 09:33
20F:推 tsengwoody : 版主到底啥時才要出來公告標準,不要學中職躲起來不 07/27 13:00
21F:→ tsengwoody : 處理 07/27 13:01
22F:→ cobras0321 : 也太好笑了吧... 07/27 23:06
23F:→ cobras0321 : 什麼叫躲起來不處理 我要是躲起來 我大可不用說明=. 07/27 23:07
24F:→ cobras0321 : 我可以一切裝死就好 07/27 23:07
25F:→ cobras0321 : 想要解決問題 還要被說成躲起來 GG~~~~ 07/27 23:08
26F:推 hu610346 : 不是我要說 棒球版現在已經出現幾篇這種爭議的文章 07/27 23:32
27F:→ hu610346 : 要不是當初版主未經縝密的考慮所發出的公文 07/27 23:32
28F:→ hu610346 : 根本不會出現那些文 而現在的狀況的確是沒有處理 07/27 23:33
29F:→ hu610346 : 我知道版主現在真心想要永遠解決問題 07/27 23:34
30F:→ hu610346 : 所以你們必須版主與版主之間要討論 要整理 07/27 23:35
31F:→ hu610346 : 但我覺得現在最重要的是先解決這幾篇放水文 07/27 23:35
32F:→ hu610346 : 畢竟罵別人野狗 猜測別人打假球不是已經觸碰到板歸 07/27 23:36
33F:→ hu610346 : 了嗎? 這樣子沒有處理的話會變成先例 以後棒球版風 07/27 23:37
34F:→ hu610346 : 氣會變成怎麼樣子 板主要負責嗎? 07/27 23:37
35F:推 tsengwoody : 希望版主是真想解決問題我記得曹剛上MLB就有人在版 07/28 10:45
36F:→ tsengwoody : 上問過影射曹打假球如何處理。直到上週發公告但公告 07/28 10:50
37F:→ tsengwoody : 又不像版主群深思過的結果,才會讓人覺得是否真想解 07/28 10:52
38F:→ tsengwoody : 決問題。 07/28 10:54
39F:→ tsengwoody : 至少明顯踩線直接人身攻擊的是沒爭議吧 07/28 10:59
40F:→ cobras0321 : 已發新公告 08/01 08:05
41F:→ cobras0321 : 已發新公告 08/01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