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1_AllSport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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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溝通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板主wenhuanorman [Ⅱ] 板務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cWOHJ9i (CheerGirlsTW) [Ⅲ] 溝通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取消水桶、取消退文 新聞明確寫是抱怨排班,並且把兩件事都在一起報導,我的心得也並沒有講排班 而是指兩人講的東西不一樣,暗示這根本有貓膩 [Ⅳ] 溝通理由及說明: (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前幾天新聞內容明確是寫yuri抱怨排班 樂天女孩超人氣成員 Yuri 開直播無預警透露自己:想要轉隊!球團排班問題令她相當不 滿 https://www.ttshow.tw/article/107531 即便琳妲被誤導,也是被新聞誤導 而我也沒有去follow Yuri後來的IG文解釋 且我在文章中並沒有提到關於排班的事,依照你所po出的我的心得 原Po心得:https://imgur.com/dYjyD5Q 我只提到"真有趣,跟Yuri的講法完全不一樣" 他們本來就是在雞同鴨講,但琳妲等人分明就是在指Yuri本人 附上這幾天新聞佐證 Yuri抱怨整月沒球團工作 樂天女孩搞排擠?琳妲公布班表曝真相 https://s.yam.com/U08c4 Yuri才透露整個月沒球團工作 琳妲駁排擠傳聞「班表統一次數」 https://www.twnewsletter.com/article/43141.html 樂天女孩Yuri怨「整月都沒球團活動」 琳妲駁排擠:班表每人統一 https://news.tvbs.com.tw/entertainment/2534959 Yuri爆整月沒工作想離隊!樂天女孩遭疑排擠 琳妲公布班表曝真相 https://www.nownews.com/news/6460916 就算我們喜歡啦啦隊,也不可能追著每天及時追著每個啦啦隊IG 當然是看新聞報導,且這件事本身是在琳妲跟Yuri之間的誤會還有存在的貓膩 如果真的交情好,也不可能就這樣直接砲Yuri下去,所以我心得下一句才說 "感覺Yuri要離開是遲早的事情" 而您所判決的理由是 琳妲的文章是探討排擠的傳聞、以及「球賽」班表 而Yuri近期的言論是有關球隊的「商演」機會,且特別在文章說明「大家都是公平一樣的 場次,一切與球場排班多寡無關」 兩人所提及的是完全不同的議題,而非原Po所說的「兩人講法不一樣」 內容不盡屬實,且引起多位板友反彈 違反板規: 一、G. 豪洨文 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實。推文或文章刻意放假消息,提供錯誤訊息,因而引起 板友爭執者。 請問一下,我說的"這篇很有趣,跟Yuri的講法完全不一樣" 不就是他們指他們在"雞同鴨講",請問這哪裡豪洨文 又,所有新聞都是把兩件事寫在一起,琳妲分明就是在針對Yuri 新聞都這樣報導了,又怎能怪板友將兩件事連在一起 而這件事本身就存在貓膩,各有啦啦隊擁護支持者 誠如在您判決下文友板有友推文的 文章代碼(AID): #1cWOHJ9i (CheerGirlsTW) → shwkz: 如果因為板友反彈 以後就沒人要Po新聞了 從整件事發展脈絡,Yuri發言後,琳妲跟整個樂天女孩留言後續就很怪 就算有誤會,但明明就有很多解釋空間,比如雙方之間存在不和諧的氣氛 既然新聞都把兩件事跟整個脈絡都放在一起講,那為什麼板友不能討論? 這樣就要怪板友引起爭執也挺奇怪的,這件事本身就不在兩人雞同鴨講 請板主重新考慮謝謝 [Ⅴ] 檢附證據:(請於下一行進行補充說明,若有需要請提供寄件備份) -- ※ 溝通案提案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申訴規則,並確實填寫溝通文。 ※ 請注意!若溝通案提案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本板板主得拒絕處理該溝通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90.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1_AllSport/M.1719807605.A.E26.html ※ 編輯: joanzkow (180.176.190.76 臺灣), 07/01/2024 12:35:56
1F:→ pneumo : 請告知板主有溝通案 謝謝 07/01 12:46
2F:→ joanzkow : 已通知 07/01 13:06
3F:推 wenhuanorman: 在我的觀點來看,所謂「講法」是對「一件事情」的見 07/01 13:54
4F:→ wenhuanorman: 解,而兩位所提到的完全就不是同一件事情,這是我判 07/01 13:54
5F:→ wenhuanorman: 決當下時的標準。況且您分享的新聞中,「完全」沒有 07/01 13:54
6F:→ wenhuanorman: 提及Yuri的名字。 07/01 13:54
7F:→ wenhuanorman: https://imgur.com/9gH5qio 07/01 13:54
8F:→ wenhuanorman: https://imgur.com/9vJk0hp 07/01 13:54
9F:→ wenhuanorman: https://imgur.com/q0ZSGWf 07/01 13:54
10F:→ wenhuanorman: 單就您的新聞分享,閱讀後並無法得知兩人間是否存在 07/01 13:54
11F:→ wenhuanorman: 嫌隙,您卻在心得中直接將兩件事情連結在一起,暗示 07/01 13:54
12F:→ wenhuanorman: 有貓膩或是誤會,有違板規中「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 07/01 13:54
13F:→ wenhuanorman: 實。」 07/01 13:54
14F:→ wenhuanorman: 判決的主因並非引起板友爭執,而是您有不盡屬實之處 07/01 13:54
15F:→ wenhuanorman: 在先,在公告文之所以這樣寫,是為了補充說明,而非 07/01 13:54
16F:→ wenhuanorman: 判決關鍵。一篇文章若是只有引起板友爭執,就處以水 07/01 13:54
17F:→ wenhuanorman: 桶判決,那就是我的不對。 07/01 13:54
18F:→ wenhuanorman: 誠如您所說,大家並不會隨時關注社群平台,那我想新 07/01 13:54
19F:→ wenhuanorman: 聞報導亦如是,您卻在本溝通案舉出其他的其他新聞都 07/01 13:54
20F:→ wenhuanorman: 這樣講,應該要開放討論,恕我無法理解您的觀點與作 07/01 13:54
21F:→ wenhuanorman: 法。 07/01 13:54
22F:→ wenhuanorman: 若您分享的新聞內容有提及兩者的誤會,心得部分討論 07/01 13:58
23F:→ wenhuanorman: 兩人之間是否有嫌隙,那我當然就可以理解您心得撰寫 07/01 13:58
24F:→ wenhuanorman: 的來由,就算後續兩人出來澄清,我也不會利用這點來 07/01 13:58
25F:→ wenhuanorman: 說你違規。 07/01 13:58
26F:→ wenhuanorman: 以上為我對此溝通案的回覆 07/01 14:00
27F:→ joanzkow : 引起爭執為什麼是我的問題?前面YURI文也有板友爭執 07/01 15:22
28F:→ joanzkow : 大家理性的討論應該是合理的吧? 07/01 15:23
29F:→ joanzkow : 啦啦隊新聞花絮本來就有很多面向,又不可能太平盛世 07/01 15:23
30F:→ joanzkow : 如果因為新聞有貓膩而就不能討論,那不就箝制言論嗎 07/01 15:23
31F:→ joanzkow : 我的心得本來就是懷疑有貓膩啊,我有表達言論自由啊 07/01 15:23
32F:→ joanzkow : 而且其他新聞也是這樣寫啊,真的有貓膩可視而不見嗎 07/01 15:24
33F:→ joanzkow : 「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實。」 07/01 15:24
34F:→ joanzkow : 那不就等於所有把兩件事放在一起報導的新聞 07/01 15:24
35F:→ joanzkow : 都不盡屬實? 07/01 15:24
36F:→ joanzkow : 啦啦隊是表演舞台,但啦啦隊都是成年人欸 07/01 15:24
37F:→ joanzkow : 又不是扮家家酒大家和樂融融,樂天女孩去年經濟人 07/01 15:24
38F:→ joanzkow : 出事,新聞就寫是其他啦啦隊女孩內鬥舉報的 07/01 15:25
39F:→ joanzkow : 以上是我的回應,請小組長裁奪謝謝 07/01 15:25
板規是寫 違反板規: 一、G. 豪洨文 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實。推文或文章刻意放假消息,提供錯誤訊息,因而引起 板友爭執者。 我的回應: 我文章內容哪有誇大?哪裡不盡屬實? 然後哪有放假消息或錯誤消息? 根據板規根本不算豪洨文,怎麼能順著板主主觀邏輯就覺得是豪洨文 板主的推文回應 → wenhuanorman: 單就您的新聞分享,閱讀後並無法得知兩人間是否存在 07/01 13:54 → wenhuanorman: 嫌隙,您卻在心得中直接將兩件事情連結在一起,暗示 07/01 13:54 → wenhuanorman: 有貓膩或是誤會,有違板規中「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 07/01 13:54 → wenhuanorman: 實。」 07/01 13:54 這太好笑了,誰知道到底有沒有貓膩 檯面上呈現不和諧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 Yuri講A,琳妲用B回嗆,難道不是種嫌隙嗎? 我這樣認定可以嗎? 板主根本主觀認為沒法判定貓膩就覺得豪洨,大家又不是小朋友 請小組長定奪 ※ 編輯: joanzkow (180.176.190.76 臺灣), 07/01/2024 15:29:42 ※ 編輯: joanzkow (180.176.190.76 臺灣), 07/01/2024 15:31:20 ※ 編輯: joanzkow (180.176.190.76 臺灣), 07/01/2024 15:32:26
40F:→ joanzkow : 還有啦啦隊前面就好幾篇Yuri抱怨文討論了 07/01 15:32
41F:→ joanzkow : 我順著前幾篇脈絡po琳妲的回應,為什麼要被當成豪洨 07/01 15:33
42F:→ joanzkow : 文,這完全沒有道理。又不是啦啦隊板完全沒討論Yuri 07/01 15:33
補上證據,啦啦隊板 [新聞] 獨家/樂天女孩Yuri深夜透露想離隊 文章代碼(AID): #1cVGhnra (CheerGirlsTW) R: [新聞] 獨家/樂天女孩Yuri深夜透露想離隊 文章代碼(AID): #1cVupV5V (CheerGirlsTW) [閒聊] YUri針對脆上批評回應 文章代碼(AID): #1cW4OkaS (CheerGirlsTW) ※ 編輯: joanzkow (180.176.190.76 臺灣), 07/01/2024 15:34:43
43F:→ joanzkow : 照板主那樣的邏輯,那我們要發言或暢所欲言 07/01 15:34
44F:→ joanzkow : 根本是箝制言論自由 07/01 15:35
45F:→ joanzkow : 如果這次板主這樣判可以的話 07/01 15:35
46F:→ joanzkow : 以後我們在啦啦隊板發文世界太平和樂融融都是一家人 07/01 15:36
47F:→ joanzkow : 這樣好了 07/01 15:36
48F:→ joanzkow : 還有你的判決明明就寫"內容不盡屬實,且引起多位板" 07/01 15:37
49F:→ joanzkow : 友反彈" 07/01 15:37
50F:→ joanzkow : 總之癥結點很簡單了,就是貓膩到底可不可以討論? 07/01 15:37
51F:→ joanzkow : 我覺得有貓膩能不能認為算我豪洨文? 07/01 15:37
52F:→ wenhuanorman: 因為這是溝通,我盡可能地避免一些比較激烈的用詞, 07/03 00:54
53F:→ wenhuanorman: 我也會盡可能地對您提出的事項來一一回覆,這樣才有 07/03 00:54
54F:→ wenhuanorman: 助於溝通的進行 07/03 00:54
55F:→ wenhuanorman: 前幾天的回覆我已經說明了,主因不是因為爭執,而是 07/03 00:54
56F:→ wenhuanorman: 心得處有違板規中的「不盡屬實」。而您說前面Yuri文 07/03 00:54
57F:→ wenhuanorman: 也有板友爭執,最後的處分的理由及對象是「在推噓文 07/03 00:54
58F:→ wenhuanorman: 中吵架」的兩位板友,而非像此案處分原文作者,希望 07/03 00:54
59F:→ wenhuanorman: 您能夠理解這兩件事情的不同之處,而非不斷強調「爭 07/03 00:54
60F:→ wenhuanorman: 執」,利用不同的案例來概念置換。 07/03 00:54
61F:→ wenhuanorman: 當然我也相當認同您說的所謂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可 07/03 00:54
62F:→ wenhuanorman: 能是太平盛世、和樂融融。但若是利用這觀點,表達想 07/03 00:54
63F:→ wenhuanorman: 要暢所欲言,且無限制的言論自由,直接對我扣上「箝 07/03 00:54
64F:→ wenhuanorman: 制言論自由」的帽子,站在我的觀點,恕我無法接受。 07/03 00:54
65F:→ wenhuanorman: 板規是為了維持板上秩序,乃至外界對看板之觀感而存 07/03 00:54
66F:→ wenhuanorman: 在,對於違規言論進行限制本就是板主的職責之一。 07/03 00:54
67F:→ wenhuanorman: 批踢踢實業坊「使用者條款 2.0.1」8、拒絕或終止您 07/03 00:54
68F:→ wenhuanorman: 的使用(1) 07/03 00:54
69F:→ wenhuanorman: https://imgur.com/3kVES6w 07/03 00:54
70F:→ wenhuanorman: 本板先前的判例,也有懷疑、猜測的案例: 07/03 00:54
71F:→ wenhuanorman: #1aJLWG4M (CheerGirlsTW) ,前任板主更是引用本板 07/03 00:54
72F:→ wenhuanorman: 的鬧板規定,處以更為嚴重的永久水桶處分,而我接手 07/03 00:54
73F:→ wenhuanorman: 管理後遇到的案例: 07/03 00:54
74F:→ wenhuanorman: #1bTVmdfo (CheerGirlsTW) ,我在標準上盡可能的與 07/03 00:54
75F:→ wenhuanorman: 過往相同,若不是太嚴重,就避免引用鬧板板規。 07/03 00:54
76F:→ wenhuanorman: 您所補充的三篇討論,其中完全沒有人無中生有,將兩 07/03 00:54
77F:→ wenhuanorman: 件事情連結在一起,連推文也沒人提到有嫌隙或是貓膩 07/03 00:54
78F:→ wenhuanorman: ,您發了一篇完全沒有提及Yuri的新聞,心得卻自行將 07/03 00:55
79F:→ wenhuanorman: 兩件事情連結,後續再引用其他新聞來證明您的正當性 07/03 00:55
80F:→ wenhuanorman: 。首先,記者發表於媒體的內容,本就不在本板的管理 07/03 00:55
81F:→ wenhuanorman: 範圍內,其真實與否我並不需要解釋,再者,這類新聞 07/03 00:55
82F:→ wenhuanorman: 若發佈在本板,我也不會隨意因為記者寫了什麼就咨意 07/03 00:55
83F:→ wenhuanorman: 處分轉貼者,如同我上面所說,若您張貼的新聞中有提 07/03 00:55
84F:→ wenhuanorman: 及兩人之間的誤會,心得撰寫相關內容,那我絕對可以 07/03 00:55
85F:→ wenhuanorman: 理解您撰寫的理由。 07/03 00:55
86F:→ wenhuanorman: 本文為溝通案,根據SP1的板規第四條之四「提案人與 07/03 00:55
87F:→ wenhuanorman: 對造板主請勿於溝通過程中要求本板管理人員逕行判決 07/03 00:55
88F:→ wenhuanorman: 。」提案人在回覆中請小組長裁決定奪,是否已違反此 07/03 00:55
89F:→ wenhuanorman: 項規定。 07/03 00:55
90F:→ wenhuanorman: 此外,根據第四條之三「溝通案一經發表後,嚴禁提案 07/03 00:55
91F:→ wenhuanorman: 者任意編輯修改其文章,違者該案可不予受理。」提醒 07/03 00:55
92F:→ wenhuanorman: 提案人請避免再度使用編輯功能,以免權益受損。 07/03 00:55
93F:推 pneumo : 謝謝板主提醒,請溝通人不要再修改文章,否則將予以 07/03 07:04
94F:推 pneumo : 處分,請注意, 07/03 07:04
95F:→ joanzkow : 好的,謝謝 07/03 13:08
96F:→ joanzkow : 謝謝板主回應,我的編輯是回覆他推文回應非刪改原文 07/03 13:09
97F:→ joanzkow : 經板主與小組長提醒,不再以編輯修改方式,感謝提醒 07/03 13:10
98F:→ joanzkow : 感謝板主長文回應,我力持表達點為 07/03 13:10
99F:→ joanzkow : 既然是新聞心得,我就這幾天我得到的樂天女孩 07/03 13:11
100F:→ joanzkow : 包含Yuri、琳妲的IG各類回應,而做出的推敲斷定 07/03 13:11
101F:→ joanzkow : 這也只是我一己之見,板主與板友自可以有不同看法 07/03 13:12
102F:→ joanzkow : 就算覺得不是也可以反駁打我臉沒有關係 07/03 13:12
103F:→ joanzkow : 但何以這類自我的抒發推敲,要被當作違反板規處理 07/03 13:12
104F:→ joanzkow : 這點是否有違言論自由,就算你覺得這個邏輯性薄弱 07/03 13:12
105F:→ joanzkow : 但這也是我個人的自由意見 07/03 13:13
106F:→ joanzkow : 這樣以後我心得是否只要打那種平安牌抒發就好了? 07/03 13:14
107F:→ joanzkow : 我跟您的點主要是在此不同 07/03 13:14
108F:→ joanzkow : 我前面請小組長"定奪"是希望他就兩造狀況 07/03 13:14
109F:→ joanzkow : 認為是否可直接上訴或有其他建議,並非要他做裁判 07/03 13:14
110F:→ joanzkow : 可能是我用詞問題,這點我道歉 07/03 13:14
111F:→ joanzkow : 另外我想補充說明的是,很多貓膩跟兩人之間的互動 07/03 13:15
112F:→ joanzkow : 本就有很多詮釋面向,是否應該尊重版友的推理判斷 07/03 13:16
113F:→ joanzkow : 如果板主覺得這樣心得不符合板規 07/03 13:17
114F:→ joanzkow : 以後我心得都會寫和樂融融流水帳,讓其他人去表訴 07/03 13:17
115F:→ joanzkow : 他的意見就好,否則這種尺度太難拿捏,大家界線不一 07/03 13:17
116F:→ joanzkow : 我必須再說明一次 07/03 13:18
117F:→ joanzkow : 我在心得提到"真有趣,跟Yuri的講法完全不一樣" 07/03 13:18
118F:→ joanzkow : 這句話本身就是事實,兩人本來就講不同事情 07/03 13:18
119F:→ joanzkow : 您可認為兩件事無相關性,我個人認為就是在回應Yuri 07/03 13:19
120F:→ joanzkow : 還是先感謝您就裁奪尺度跟我長文討論,謝謝 07/03 13:20
121F:→ joanzkow : 另外補充說明,如果個人推敲都不行的話 07/03 13:21
122F:→ joanzkow : 那啦啦隊版所有推文小道傳聞都應該列為"不盡屬實" 07/03 13:21
123F:→ joanzkow : 因為根本沒有人證明那些推文說的是真的 07/03 13:21
124F:→ joanzkow : 而且接下來會發生,那如果那類推文傳聞傳言都可以話 07/03 13:22
125F:→ joanzkow : 那是否反過來去放大檢視這類個人心得有本末倒置之虞 07/03 13:22
126F:→ joanzkow : 且您在推文所提到您對講法的判斷 07/03 13:22
127F:→ joanzkow : 這是每個人對講法解讀的不同 07/03 13:22
128F:→ joanzkow : 我的"講法"認定是他們雞同鴨講,我認為琳妲是在回應 07/03 13:23
129F:→ joanzkow : Yuri 07/03 13:23
130F:→ joanzkow : 有句成語叫"顧左右而言他",語言的藝術並非會直接 07/03 13:24
131F:→ joanzkow : 指涉或提出對方是誰,但他所言所語都可讓人有猜測性 07/03 13:24
132F:→ joanzkow : 我們平常看政治新聞不也很多這種脈絡 07/03 13:25
133F:→ joanzkow : 我認為這是您跟我對於新聞與脈絡解讀的想法很不一樣 07/03 13:25
134F:→ joanzkow : 這點我也予以尊重,那請您先是否回答 07/03 13:25
135F:→ joanzkow : 如果連這判斷都不行的話 07/03 13:26
136F:→ joanzkow : 那以後所有板上沒有實證的傳聞文 07/03 13:26
137F:→ joanzkow : 我是不是都可以檢舉他們豪洨文了? 07/03 13:26
138F:→ joanzkow : 如果這次您用這方式處理,只要以後版友通通小道推文 07/03 13:27
139F:→ joanzkow : 我都通通這樣檢舉,希望你也能用同樣標準比照處理 07/03 13:27
140F:→ joanzkow : 那我願意尊重您這次判決,謝謝 07/03 13:27
141F:→ joanzkow : 還是感謝您補充判例,但我希望啦啦隊版有更多 07/03 13:29
142F:→ joanzkow : 讓板友發言的空間,誠摯希望謝謝 07/03 13:29
143F:→ joanzkow : 但那篇判例我覺得很奇怪的是 07/03 13:31
144F:→ joanzkow : 該使用者只是貼出女孩限動推測,就算被反駁 07/03 13:31
145F:→ joanzkow : 他也只是推測而已,為什麼這可以處以永久水桶 07/03 13:31
146F:→ joanzkow : 此外,即便女孩本身反駁,也不代表他講一定是對的 07/03 13:32
147F:→ joanzkow : 我認為這方面還是有個拿捏空間 07/03 13:32
148F:→ joanzkow : 如果是用"推測""可能"接下來的動向,不應以水桶處置 07/03 13:32
149F:→ joanzkow : 我認為應該要讓大家有討論與互相駁斥的空間 07/03 13:33
150F:→ joanzkow : 這一點我也想請教小組長您的看法,謝謝 07/03 13:35
151F:→ pneumo : 在SP1小組長不表示意見 只維持秩序 07/03 14:04
152F:→ joanzkow : 好的 07/03 16:02
153F:→ wenhuanorman: 現階段本板板規,對於未證實的消息只有在 二、F. 的 07/04 12:12
154F:→ wenhuanorman: 乳摸文可以對「人員流動」進行討論。其餘部分,我接 07/04 12:12
155F:→ wenhuanorman: 手近一年來,判決的尺度也都盡可能地維持前任板主的 07/04 12:12
156F:→ wenhuanorman: 標準。您在「完全沒有」提及另一方的新聞下,意圖將 07/04 12:12
157F:→ wenhuanorman: 兩件事情連結在一起,新聞的琳妲說法是「班表」次數 07/04 12:12
158F:→ wenhuanorman: 統一,Yuri也同意這說法,何來「跟Yuri的講法完全不 07/04 12:12
159F:→ wenhuanorman: 一樣」,在我的判決標準認定這就並非屬實。回到先前 07/04 12:12
160F:→ wenhuanorman: 所說的板友爭執部分,您認為爭執的原因與您無關,那 07/04 12:12
161F:→ wenhuanorman: 我就在此將推文貼出來以示證據,若未來您提起申訴時 07/04 12:12
162F:→ wenhuanorman: 可供上級作為參考。 07/04 12:12
163F:→ wenhuanorman: https://imgur.com/KF0m7Yk 07/04 12:12
164F:→ wenhuanorman: 您所提出的「推測」的討論空間與判決尺度,未來根據 07/04 12:12
165F:→ wenhuanorman: 整體風氣及看板規模,其是否有改進空間,仍待商榷, 07/04 12:12
166F:→ wenhuanorman: 或許未來我會就板規中對相關用詞的規定,做出更詳細 07/04 12:12
167F:→ wenhuanorman: 的分類與修訂。但目前我的看法是:避免外界對本板的 07/04 12:12
168F:→ wenhuanorman: 觀感不佳,對於這類言論我仍會依照前任板主的尺度, 07/04 12:12
169F:→ wenhuanorman: 盡可能地避免誤會產生。 07/04 12:12
170F:→ wenhuanorman: 若您仍無法接受我的解釋,我將行使SP1板板規第四條 07/04 12:12
171F:→ wenhuanorman: 之5 b. 雙方未達成合意之結果,對造板主建議提案人 07/04 12:12
172F:→ wenhuanorman: 提出申訴案。屆時再麻煩您移駕至SP2板申訴。 07/04 12:12
173F:→ wenhuanorman: 若小組長認定本溝通案陷入僵局,煩請小組長行使SP1 07/04 12:12
174F:→ wenhuanorman: 板板規第四條之5 c. 雙方未達成合意之結果,但溝通 07/04 12:12
175F:→ wenhuanorman: 過程陷入僵局,則本板管理人員會視狀況裁定溝通完成 07/04 12:12
176F:→ wenhuanorman: 。 07/04 12:12
177F:→ joanzkow : 我了解板主您的意思,很遺憾兩造在語言解讀與脈絡思 07/04 16:24
178F:→ joanzkow : 維上無法取得共識,各有各的堅持與解讀 07/04 16:24
179F:→ joanzkow : 我覺得我們大致已經互相了解彼此的態度與立場 07/04 16:24
180F:→ joanzkow : 為節省大家時間,避免再反覆論證,這次我願意接受 07/04 16:25
181F:→ joanzkow : 您的判決,未來心得我將採取"天下太平"的論述模式 07/04 16:25
182F:→ joanzkow : 以避免在這些論述上有再被做解讀空間 07/04 16:26
183F:→ joanzkow : 增添無謂的紛擾 07/04 16:27
184F:→ joanzkow : 煩請小組長裁示本案溝通完成,謝謝 07/04 16:28
185F:→ joanzkow : 另外補充建議一下,這則判決涉及退文,板規上有改進 07/04 16:31
186F:→ joanzkow : 空間,如同你最新的判決,直接人身攻擊罵人的只有 07/04 16:31
187F:→ joanzkow : 水桶30天,而我這個有討論空間的是水桶30天+退文 07/04 16:32
188F:→ joanzkow : 由於退文會影響使用者於其他板使用權益 07/04 16:32
189F:→ joanzkow : 請再衡量這則跟您最新判決那則判例 07/04 16:32
190F:→ joanzkow : 是否等同視之?或應加重罵人的水桶天數,謝謝您 07/04 16:33
191F:→ pneumo : 那就如雙方所說 本案結案 07/04 16:48
192F:→ joanzkow : 謝謝板主與小組長耐心的回覆 07/04 17:05
193F:→ wenhuanorman: 我想我的裁罰內容都是根據現存板規行使,處分內容的 07/04 21:10
194F:→ wenhuanorman: 修改與否,未來修訂時我會納入考量,感謝您的建議。 07/04 21:10
195F:→ joanzkow : 謝謝板主 07/04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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