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beansauce (泓豆醬料)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申請過改判體位就不能申請當替代役?
時間Thu Dec 30 22:16:01 2021
如題
小弟最近在法規研究
但我覺得自己有扁平足
可是當時兵役檢查大鍋炒的時候
一下下就過了
然後我後續自己去測就發現
我的度數在替代役體位邊緣165.2
但我後續去查法規就發現他寫說
「役男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者,得申請服替代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有緩徵、申請改判體位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
二、大專程度以上役男具預備軍、士官資格者。」
想問一下這邊的申請改判體位是指
有做出過這個動作就算嗎
因為我本身是可以做專業替代役的
就很怕去申請後反而不能當替代役
先感謝知道的大大,好人一生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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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5.3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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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mze: 應該是指申請中 暫時障礙事由而已吧 延期入營也是 延完還能 01/04 10:58
2F:→ jamze: 申請替代役 01/04 10:58
3F:→ jamze: 不過擔心的話 直接打去市府兵役科 應該比在這問快 01/04 10:59
4F:推 brian9b3b: 等你體位確定要當兵後 再去申請替代役 02/17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