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uthless10 (soruthless)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關於家因替代役
時間Wed Oct 11 12:22:11 2017
第一次在板上po文
如有違規我會自己刪文
小弟84年次,最近在申請家因替代役
剛剛打去公所問
是需要家屬的重大傷病卡+醫生診斷書
我的媽媽在大約六年前被診斷出癌症二期
現在還是在吃藥追蹤
但重大傷病卡的期效只有五年
爬文是說癌症二期是比照中度身心障礙
想問版上有人只用醫生的診斷證明就申請成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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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andall1234: 申請看看 應該會過 10/11 12:32
2F:推 shemachi1105: 不可能只用診斷證明 不用試試看 我剛申請完 10/11 12:33
3F:推 marchcharlie: 診斷證明不行 要重大傷病證明才行 10/11 13:37
4F:→ marchcharlie: 如果資格還在的話可以去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10/11 13:38
5F:→ marchcharlie: 癌症的現在幾乎都不發紙本卡 是註記在健保卡裡 10/11 13:38
6F:推 marchcharlie: 你仔細看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 得比照中度身 10/11 13:48
7F:→ marchcharlie: 心障礙的但書是 罹患癌症第二期"且經核定為重大傷病 10/11 13:49
8F:→ marchcharlie: 者" 所以你仍要有重大傷病證明 只有診斷證明就不行 10/11 13:50
9F:推 ntuooo: 2期準家因替代役.若又沒兄弟姊妹.可拚12天補充兵 10/20 16:12
10F:推 ntuooo: 補充2期且經核定重大傷病比照中度身心障礙 10/20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