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k1 (........)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服役中申請家因後可不調單位嗎?
時間Wed Jul 26 08:05:57 2017
我當初是以專長申請家因,目前在嘉義市服役,我戶籍是在嘉義縣,我的役別服勤單位只
有嘉義市有,服勤地點距離我家搭大眾交通工具需60分以上,我申請家因後相關機關會主
動幫我轉役別調單位嗎?因為役期剩下2個多月,只想折抵15天後在目前服勤單位服完剩
下役期,應該不會因為我申請家因就直接幫我轉役別調單位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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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uchaos: 役別不能轉 07/26 09:57
2F:→ jhbgybj123: 所以你是4個月的家因?? 07/26 11:54
3F:推 barry610171: 印象中可以不轉 07/26 12:40
4F:推 vince123: 你剩兩個月跑程序就一個月 抵完剩不到一個月,不會讓你 07/26 18:49
5F:→ vince123: 轉吧 07/26 18:49
6F:→ EmberCelica: 有些東西是剩下一個月不能轉的,要看看法條 07/26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