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rami ()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家因補充兵問題
時間Wed Jan 11 14:27:50 2017
已經到區公所詢問過,說資格不符合
還是想詢問一下版上,畢竟跟生活有關
家裡父母離婚,戶口上只有我跟媽媽,媽媽已經過60歲
除了我以外還有一兄一姐,姐姐已經結婚(結婚不計入的樣子?)
哥哥從未見過面....不曉得在哪
目前家計以我為主,但詢問後 區公所人員只說有兄弟姊妹就算在扶養人內
想請問各位該怎麼去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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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henx20805: 戶口沒其他人也未有同住的情形,當然不會被列入扶養 01/11 14:57
2F:→ Zhenx20805: 親屬阿,不然區公所還想要什麼樣的舉證… 01/11 14:57
3F:推 Linus4season: 這個感覺要找里長伯去幫忙舉證一下... 01/11 15:14
4F:→ Linus4season: 我之前同梯弟弟是abc跟家裡沒有經濟往來也被計入... 01/11 15:15
5F:→ Linus4season: 里長伯去幫忙舉證就變回家因了 01/11 15:15
6F:推 cvsi04236: 一句話:家因判定情況特殊請找當地市政府專員詢問 01/11 15:23
7F:→ cvsi04236: 區公所兵役科只是初審+狂檔 打電話去市政府比較準 01/11 15:24
8F:推 zFOXz: 補充兵還是家因替代役? 如果是補充兵 60歲以上只有第1款可 01/11 16:47
9F:→ zFOXz: 以申請 問題是第1款要通過太難了(請參閱法條) 01/11 16:51
10F:→ zFOXz: 真的可以用第1款申請的人 還不如直接用低收中低收比較快 01/11 16:52
11F:推 Linus4season: 樓主如果四個月兵家因就等同補充啦 01/11 17:51
感謝各位回答,下午先撥電話去民政局詢問,之後前往區公所先拿聲明書,等畢業證書拿到後在提出申請
剩下就看資格符不符合
※ 編輯: shirami (118.150.153.245), 01/11/2017 22:37:28
12F:→ jimleo: 60歲以上頂多是家因替代役,要65歲以上才可以轉補充兵 01/18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