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k1 (........)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下服勤單位後申請家因
時間Mon Dec 12 19:26:05 2016
大家好,請問ㄧ下,我父親領有重大傷病卡,之前並未申請家因,現在我分發至服勤單位
(嘉義市),但我戶籍地是在嘉義縣,如果我現在申請家因,會被調回去戶籍地附近的單位
嗎?還是可以繼續在我現在的服勤單位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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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Gevabn: 家因也是在離家裡一小時車程的單位都是許可的 12/12 21:23
3F:→ ccekw807: 附近相關單位 12/12 22:35
4F:推 jeremygaim: 妳的役別沒有辦法讓你每天回家的話基本上是會調單位 12/12 22:51
5F:→ dael0621: 你可以跟他說你車程一小時內,不用調。 12/13 08:43
6F:→ dael0621: 另外如果你只是想要減免15天,那就快退前一個月再申請 12/13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