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ow (唱秋)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關於優先調返戶籍地服勤
時間Sun Aug 21 00:00:16 2016
各位弟兄好~
小弟167T下周一準備撥交志高雄專訓,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選役別當天有發張單子,上面有關於申請調返戶籍地服勤的條件,
而其中之一是:
>> 家屬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此家屬系指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
小弟的哥哥領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是否表示我可以申請調返戶籍地服勤呢?
但因為網路上又有說是父母或配偶才可以,
所以想請問各位有類似的經驗或確定的答案嗎???
謝謝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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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fhkrt: 你怎麼不問黃專員? 08/21 00:17
2F:推 x4068: 你看到那個是家庭因素調回區公所的條件吧 08/21 01:25
3F:推 RaiGend0519: 沒,那個是分發順位 08/21 01:26
4F:→ RaiGend0519: 第一是家因,第二是好幾項的優先選擇權,然後才是學 08/21 01:27
5F:→ x4068: 教育部的調反戶籍地也還是在學校 只是你優先選而已 條件就 08/21 01:27
6F:→ x4068: 是照單子寫的 有符合就去申請吧 08/21 01:27
7F:→ RaiGend0519: 歷 08/21 01:27
8F:推 korzen: 專員不問你來這問lol 08/21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