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stasd (destasd)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家因家屬判定問題
時間Mon Jan 18 02:27:49 2016
爬了一下文 沒有找到我相近的例子
我看到條件
役男家屬均屬 65 歲以上
假如我遷戶口到我祖母那(戶口只有祖母)
這樣可以申請嗎?
假如我祖母戶口地址與父母一樣但有分之1之2這樣算不同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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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zsp8084: 家因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01/18 07:33
2F:噓 theshort: 你祖母只要還有小孩(跟你父母同輩(包含你父母))就不會過01/18 07:37
3F:→ gmoonyh: 嗨你怎麼不問役政署01/18 07:51
4F:推 v00001: 別傻了哪有那麼簡單。01/18 08:05
5F:噓 eric0211: 想得美01/18 08:19
6F:噓 diyaya: 你以為役政署是傻子嗎01/18 08:19
7F:推 realfade: 哈哈 好聰明喔01/18 08:24
8F:推 d56441111: 問神明最快 推推01/18 08:30
9F:噓 s2846: 祖父母的條件還要同戶籍兩年以上01/18 09:16
是有滿兩年 但統整以上回答看來沒啥希望了QQ
※ 編輯: destasd (223.137.191.145), 01/18/2016 10:32:32
10F:推 Linus4season: 我跟你一樣,且我父親所有兄弟姊妹都海外01/18 11:08
11F:→ Linus4season: 定居,一樣不行。01/18 11:08
12F:推 Linus4season: 更正,是母親那邊,我也是單獨戶籍在那01/18 11:28
13F:推 Linus4season: 我需要沒有舅舅,媽媽那全女生全結婚才行01/18 11:31
14F:噓 calvinvin: 只會爬文不會看法規?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2條01/18 14:27
15F:→ calvinvin: 家屬的定義寫得很清楚。01/18 14:28
感謝各位回答 小弟下次會先看完法規再爬文QQ
※ 編輯: destasd (223.136.157.89), 01/18/2016 17:30:57
16F:噓 spring40: 這個方法很早就有人試過了...除非你的父母有重大疾病 01/19 21:12
17F:→ julian816: 樓上別亂講,父或母其一有重大傷病卡就穩過了 01/19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