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180 (居尼爾斯)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想請問替代役家庭因素資格
時間Fri Oct 30 23:10:22 2015
大家好
小弟79年次目前是研究生
預估這學期可以畢業
其實對於當兵或替代役都是可以接受的
只是我有網球肘(一年都沒好)外加青蛙肢(角度沒測通過)
而且車禍過稍微運動一下經常膝蓋就會痛,有點擔心當兵身體會惡化
所以剛好去役政署網站下載最新的替代役申請辦法
想請問一下小弟在家庭因素資格不知道是否符合
以下是役政署的家因資格(文字跟標點符號完全複製過來)
2、家庭因素:役男家屬均屬60歲以上、未滿18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役男育有子
女或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役男父、母或配偶患有重大傷
病,或家屬2人以上患有輕度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
,因死亡或傷殘,有撫師事實。役男家屬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第二期且經核定為重大傷
病者,得比照認定為中度身心障礙。
小弟戶籍有我跟祖父母三人
到大學前都是與祖父母一起生活
目前祖父母皆符合中度以上身心障礙
所以被住在外地的伯父安排到祖父母家附近的安養中心居住
安養中心的費用主要是祖父的退休金還有保險支付
父親小時就過世 母親健在但居住在別的地方戶籍也是
從文字的字面上包含: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役男父、母或配偶患有重大傷
病,或家屬2人以上患有輕度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感覺好像有符合,但是沒申請過並不確定
請問這樣子我有資格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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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18.5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MSlife/M.1446217824.A.247.html
1F:推 fs4019515: 直接打電話問公所最快 直接把情況跟他們說 10/30 23:20
2F:→ kiminoegao: 問公所 10/30 23:24
3F:推 FSGuitar: 我的感覺是不符合 因為家屬的定義是父母兄弟姊妹 10/30 23:52
4F:→ FSGuitar: 所以你的家屬其實只有你媽媽 跟戶籍沒有關係 10/30 23:52
5F:→ FSGuitar: 直接排除你的祖父母 你的狀況就是你和媽媽 10/30 23:53
6F:→ FSGuitar: 你媽媽有沒有中度身心障礙? 若沒有 就不符合了 10/30 23:54
7F:→ FSGuitar: 或是說 你媽媽有沒有60歲? 有的話你還是符合 你是獨子嗎 10/30 23:54
因為我看17242那篇的PO文(打關鍵字祖父) 原PO家裡也有父母(皆未滿60很健康)
跟祖父母(皆有身心障礙),最後他的回文是說他已經通過家因?
※ 編輯: im180 (115.43.218.59), 10/30/2015 23:58:06
8F:→ FSGuitar: 我簡單總結一下 祖父母跟家因無關 所以不要看 10/30 23:56
9F:→ FSGuitar: 目前從文字來看只有你和你母親 如果你母親 有60歲 10/30 23:56
10F:→ FSGuitar: 或是有身心障礙 或是有重大傷病 那你就符合家因 10/30 23:56
11F:→ FSGuitar: 前提是 你沒有其他的兄弟姊妹18歲以上 10/30 23:57
12F:→ FSGuitar: 這部分我是有認真聽專訓的講師解釋過 應該認知還算正確 10/30 23:58
這是有人PO的2014年新版家屬的定義
第 十二 條 前條所稱家屬,指下列役男親屬:
一、 父母、子女及配偶。
二、 兄弟姊妹。
三、 自役男提出申請前二年起迄申請時,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
且同居共營生活之其他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
歸化我國國籍、歸國僑民及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來臺役男之家屬,
以在臺灣地區設籍者為準。
※ 編輯: im180 (115.43.218.59), 10/31/2015 00:02:42
13F:推 michealking: 你有伯父 應該不會過 扶養權在他身上 10/31 00:51
14F:推 supre0320: 不符合,你要看媽媽 10/31 00:52
15F:推 k45446123: 可能可以 引為我也是祖母中度身心障礙申請的 10/31 08:41
16F:推 YAchine: 如果有中度以上 中間又沒有法定扶養人就可以吧 10/31 22:47
17F:推 joseph2005: 個人覺得,你應該會更爽 11/02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