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lin (新生活!~)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請問一下配偶懷孕六個月轉家因
時間Wed Jun 24 15:20:10 2015
請問一下有沒有人以配偶懷孕六月轉家因的
我在七月底的時候太太將懷孕滿六月
如果我要申請家因,是要現在去申請
然後一滿六月就可以返家住宿?
但是有個問題,婦產科醫生不願提早開給我們證明
(這我有點不太懂為什麼,又不是要做假,只是要註記幾號開始滿六個月)
或是我只能等到滿六月那天之後拿到證明,再去申請?
爬文有看到流程需跑一個月左右或更多
這樣真的返家住宿都已九月了吧
不太瞭解現在應該怎麼做
打電話去區公所兵役課問承辦人員他也不清楚
他說他從來沒辦過一般轉家因的
還反問我太太說,只差幾個月就退伍了,一定要轉嗎? Orz
(本人太太因為有妊娠高血壓,滿五月後就有發病危機,希望可以回家照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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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9.1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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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nlin (220.139.109.89), 06/24/2015 15:21:07
1F:噓 benny1990615: 未來的事情怎麼叫醫生開証明......... 06/24 15:35
未來的事情沒辦法叫醫生開證明我瞭
但是沒有辦法先申請之後再補證明之類的嗎
為什麼這樣就要噓?
※ 編輯: sinlin (220.139.109.89), 06/24/2015 15:38:11
2F:→ benny1990615: 您第一段寫不能理解為什麼不能開証明啊 06/24 15:40
3F:→ benny1990615: 第二段* 06/24 15:40
4F:→ benny1990615: 所以原po是能理解還是不能理解,我搞混了 06/24 15:41
我考慮過醫院可能怕之後流產怎樣的,他不能對診斷證明負責
這是我po文之後才想到的應該是這個原因,所以我現在瞭解了
但我的問題主旨是何時可以申請家因...因為流程需要不少時間
想請有經驗或懂的人告知一下
※ 編輯: sinlin (220.139.109.89), 06/24/2015 15:52:56
5F:推 benny1990615: 後來想到幫推回來 06/24 15:55
6F:→ kira1116: 我覺得沒解 只能等滿六個月才能申請 06/24 15:59
7F:→ kira1116: 公務人員死板板的也不是第一天了 06/24 15:59
8F:推 benny1990615: 不是要烏鴉嘴,但沒滿條件前很難先辦 06/24 16:01
9F:推 aalove: 上上禮拜去辦 6/12老婆滿24週 但是我們是6/9產檢 所以想 06/24 16:49
10F:→ aalove: 說差三天請醫生開證明 醫生也是不開 只願意開23週又4天也 06/24 16:49
11F:→ aalove: 不會註明6/12滿24週 06/24 16:49
12F:推 aalove: 然後我到了6/12拿著23週又4天的證明去區公所 不給辦 理由 06/24 16:51
13F:→ aalove: 是不能用推定的 當下覺得超煩 於是再跑回去請醫生開滿24週 06/24 16:51
14F:→ aalove: 的證明 06/24 16:51
15F:推 aalove: 到了6/15再去一趟區公所 結果承辦的說24週不等於六個月喔 06/24 16:53
16F:→ aalove: 你要180天才算 後來爭論了許久才有其他人跳出來說 24週就 06/24 16:53
17F:→ aalove: 等同於六個月 06/24 16:53
18F:→ aalove: 一波三折終於搞定 06/24 16:54
瞭解了,謝謝
尤其是aalove你的意見非常有幫助,謝謝
再請問一下公所申請的流程跑了幾天?應該還沒好吧?
※ 編輯: sinlin (220.139.109.89), 06/24/2015 18:45:42
19F:推 benny1990615: 24週其實不等於6個月,樓樓上遇到好人 06/24 18:49
20F:推 aalove: 是沒錯啦嚴格來說不算,但是從醫學上來說懷孕24週就是六 06/24 18:58
21F:→ aalove: 個月 06/24 18:58
22F:→ aalove: 目前還在等候通知 06/24 18:58
#1FjUKw9w
這篇文章寫的是24周
※ 編輯: sinlin (220.139.109.89), 06/24/2015 20:51:28
23F:推 playerscott: 大概最快會是提出申請後的當梯 06/25 00:13
24F:→ chiapo1229: 不是死板板的問題,如果每件事都可以提前推真的蠻亂的 06/26 01:08
25F:→ chiapo1229: 一般區公所依照條例收件後還要送給市(縣)政府去審核 06/26 01:09
26F:→ chiapo1229: 一來一往的基本上都好幾個禮拜去了 06/26 01:10
27F:推 Genki626: 我辦過 流程大概是 先跟服勤單位管理人申請 然後公所 再 06/26 10:38
28F:→ Genki626: 來役政署 最後役政署會發一份正式公文至服勤單位 06/26 10:38
29F:→ Genki626: 抱歉 公所會先會市政府 然後在去役政署 流程約2~3星期 06/26 10:39
30F:→ Genki626: 如果急的話可以打電話去詢問看公文跑到哪裡了 06/26 10:40
原來還要先跟服勤單位管理人申請
我查的資料讓我以為直接去區公所就好
那我再問一下服勤單位管理人好了,據我所知我們單位沒人請過
他應該也是不瞭解,我甚至可以預想到他會刁難了
※ 編輯: sinlin (220.139.109.89), 06/26/2015 16:02:40
31F:推 Genki626: 這本來就是你的權益 別擔心 管理人如果不清楚會打去役政 06/27 12:56
32F:→ Genki626: 署問的 06/27 12:56
感謝
※ 編輯: sinlin (1.175.146.6), 06/28/2015 00:08:40
33F:推 aalove: 6/15區公所辦理,今天收到臺北市的公文確定轉為家庭因素 06/29 18:41
34F:→ aalove: 替代役 06/29 18:41
還算快,不像前面有些人講的一個多月
謝謝
※ 編輯: sinlin (61.227.181.155), 07/04/2015 14:06:44
35F:推 ntuooo: 那你就先申請調反戶籍地服役 07/23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