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29577733 (叢林小帥哥)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家因/補充兵/專業
時間Sun Apr 12 09:52:56 2015
各位板大打擾了
小弟剛好是三種役別都有可能,但是都沒把握的類型
先講專業
小弟是警政學系類別(31)碩士
所以選擇安全維護
再來是家因,因為家父66家母64(六月滿65)但因為姐姐離婚且撫養一子,目前戶口與我不
同,家屬認定依然有疑慮
最後是補充兵,同上問題但是要等到六月
關於姐姐,役政署有寄mail告訴我如果沒有居住生活就可以扣除,但是他們一開始也很不
確定,因此我也沒把握
因此,想請問版上 是否我應該同時先申請專業跟家因呢?
等六月再申請補充?
我不是故意想占缺,是因為每一個都有機會卻沒有把握……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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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ira1116: 是不是有說戶口不同就不用算呀??04/12 10:08
我記得只要是兄弟姊妹都得算,除非出嫁被招贅等等原因。至於我的情況是很特殊的
※ 編輯: a29577733 (114.136.16.5), 04/12/2015 10:39:46
2F:→ BroncosCO: 安全維護也不是每梯都有開阿04/12 14:40
今年開三個 交通助理也三個
後來選擇前者
※ 編輯: a29577733 (114.136.240.207), 04/12/2015 15:49:16
3F:→ jordan62: 記得父母60以上就可以申請家因!04/12 16:54
現在資格認定這麼寬?
※ 編輯: a29577733 (114.136.62.179), 04/12/2015 19:22:26
4F:推 MrOrz: 家庭因素替代役 60 無誤,補充兵才是 65 04/13 14:12
6F:→ MrOrz: 不過姐姐的部分確實會讓家庭因素替代役的認定變得危險 04/13 14:17
7F:推 MrOrz: 因為13-2的「姊妹出嫁而未同居共營生活」在你徵集前已消滅 04/13 14:19
8F:→ MrOrz: 總之,先去公所問問看吧~雖然認定是在地方政府,公所只是 04/13 14:23
9F:→ MrOrz: 代收,但是他們也比較清楚規定。行政上有很多細微規定是 04/13 14:25
10F:→ MrOrz: 寫在函釋公文裡的,網路不太好查,只有行政人員最清楚這樣. 04/13 14:26
不管是家因或是補充兵都是姊姊問題最大
今天公所告訴我 家因對於家屬審核較寬鬆 但是補充兵就會很嚴格
所以基本上家因可能沒問題 補充兵再說...
※ 編輯: a29577733 (203.71.2.84), 04/13/2015 18: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