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uto (人類最弱嘴砲人)
看板SMSlife
標題Re: [問題] 司法行政高檢署專訓問題
時間Sat Dec 20 17:29:39 2008
※ 引述《oraster (歐斯特,﹝小歐﹞。)》之銘言:
: 今天在收整專訓要帶的東西的時候
: 才想到說之前徵選的時候
: 大部分的役別好像都有說到專訓的一些可攜帶物品
: 印象有好幾個的役別都可以帶 NB 等的一些電子產品
: 可是我們那天在說明的時候怎麼都沒有提到啊 Orz
: 所以想來請問一下學長說
: 我們這批是會在桃園的龜山受訓 (有人知道詳細的地點嗎?)
從火車站招計程車過去差不多120
: 那麼像是手機 充電器 NB (PSP XD) 這些電子產品可以攜帶嗎
: 此外像書籍之類的可以帶過去嗎 感謝回答!
你們這踢超爽的
是在矯訓所
根據我在矯訓所受訓(幹訓不是專訓)的經驗的話
這些有的沒有的是都可以帶
不過專訓的管理人員會不會限制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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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高檢署的承辦人蠻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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でも、私は、そんな奴、見慣れているな...関係ない。
あるいは...
そんな私のために、神様が残しておいてくれたのかもな....
私の、未来の恋人として。
CLANNAD-坂上 智代よ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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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64.70
1F:推 jimmy6012: 高檢署的承辦人真的蠻正的 12/20 18:04
2F:推 shinnosuke:譚小姐的另外那一個真的不錯正 12/21 00:01
3F:→ kazuto:譚小姐已經不做承辦人很久了XD 現在的姓李 12/21 01:55
4F:→ shinnosuke:?!?! 65T甄選那天那位..女士不是說她姓譚嗎?! 12/21 02:42
5F:→ kazuto:應該是支援吧因為現在業務聯絡人跟公文承辦人都是李小姐了 12/21 02:44
6F:→ kazuto:而且這一次是李小姐第二次接專訓 也是他們第一次自己辦 12/21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