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ceIris (態度決定人生)
看板SMAP
標題[ 剛 ] 實在有點誇張
時間Sun Apr 26 13:23:14 2009
這幾天的心情 從剛開始的驚訝(對事件) 擔心(阿剛)
到現在變得生氣(對盲目的日本人) 和心疼(阿剛/SMAP)
其實這件事件說穿了很簡單, 就是有一個人他喝醉酒 喝到不醒人事 神志不清發酒瘋
本來是個連社會新聞一角的幾個字都不可能上板面的微不足道事件
只是不巧這個人是超紅SMAP成員剛,
加上:
1. 目擊者想紅
2. 官員想紅
3. 警察想紅
4. 警察想去阿剛家參觀
5. 警察想留住阿剛過夜
於是變成了頭條新聞
阿剛沒有犯罪, 原因如下:
1. 喝酒不違法
2. 喝醉酒不違法 喝醉酒在戶外走路不違法
3. 意識不清不違法
4. 意識不清時連殺人都無法判罪, 更何況只是裸體唱歌大叫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搞大這件事 還說甚麼代言都取消 要賠償
日本廠商頭腦都壞了嗎? 根本就是藉機敲詐 這些廠商才是違約吧!
遠水救不了近火 只能在台灣無力地著急
希望日本放能夠好好的保護S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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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159.1
1F:推 hitotsuhana:法律面 警方依法執行無誤 犯罪與否等檢察官起訴不起訴 04/26 13:29
2F:→ hitotsuhana:與法官的裁決 阿剛犯錯是事實 04/26 13:30
3F:推 reder0518:嗯~你的第4跟第5點讓我笑了XD 04/26 13:43
4F:推 posedo:過當就是有誤,去搜所一個尿測只是醉酒的人的家是否有毒品 04/26 13:53
5F:→ posedo:就像我在店門口抽煙,警察把我捉起來說我有意縱火一樣離譜 04/26 13:54
6F:推 elina027:我也很心疼阿剛,他犯錯之後的表現不錯,日本人也覺得不 04/26 13:55
7F:→ elina027:用再這麼重的責備他了。警方搜剛家的舉動雖然令人不舒服 04/26 13:56
8F:→ elina027:,但也莫可奈何,誰叫剛是藝人,日本人多半覺得警察這麼 04/26 13:57
9F:→ elina027:做並沒有違法。其實換個角度想這樣也好,給剛一個清白, 04/26 13:58
10F:→ elina027:免得有心人士又傳一些有的沒有的出來。 04/26 13:58
11F:推 kimuranene:推第4.5點 04/26 14:11
12F:推 gaudi:不過現在草阿剛有FAN力挺 團員力挺 富士電視台力挺 經紀公司 04/26 14:19
13F:→ gaudi:力挺 感覺很快就會雨過天晴了 加油 04/26 14:19
14F:推 nancysmart:看日本網站上的評論也大都認為警察執法過當阿 04/26 15:35
15F:→ nancysmart:他們根本就是想趁機參觀阿剛的家哼哼~!!! 04/26 15:36
16F:推 elytseerf:就等待結果吧。雖然我覺得警察只是想去阿剛的家,不過 04/26 16:17
17F:推 elytseerf:關於確切的罪名等等,要等當地司法結果出來。我們能做的 04/26 16:17
18F:推 elytseerf:並不是當裁決者,而是身為fans,支持跟等待的角色。:) 04/26 16:17
19F:→ chrissuen:其實警察這樣做反而令不少人不滿警察執法過當,更加同情 04/26 17:37
20F:→ chrissuen:阿剛了,反而是一件好事? (誤) 04/26 17:38
21F:推 aimiveyoris:4 5點讓我大笑了XDDDDD 04/26 18:02
22F:推 Athene:推花姊評論,據說檢察官的結果今明兩天會出來,請大家一起 04/27 20:38
23F:→ Athene:替阿剛加油,給他一個「不起訴」吧~公平検事 04/27 20:39
24F:推 tracygoro:身為smap飯~看你的文實在是有志一同呀! 04/28 00:51
25F:→ tracygoro:但是~剛做錯兩件事~喝到爛醉後半夜大叫吵人&被發現全裸 04/28 00:52
26F:→ tracygoro:但會鬧這麼大 真的就只因為此人不巧是SMAP的阿剛(心疼) 04/28 00:53
27F:推 kshs301:照你的講法 酒駕撞死人也應該無罪 04/28 12:44
28F:推 yyqclio:邏輯推論,盡量用同樣的事情來比較,較為恰當 04/28 12:50
29F:推 reder0518:=有沒有罪我們相信日本的法律以及檢察官會做出一個決定 04/28 12:57
30F:→ reder0518:=在這裡討論是毫無意義的,本板是SMAP板非法律板,謝謝 04/28 12:58
31F:推 reder0518:=另外關於日本法律的部份我們有板友做出說明 04/28 12:58
33F:→ reder0518:如果kshs301板友有興趣的話可以深入研究,謝謝 04/28 12:59
34F:推 nakaikyoko:酒駕從出發點就錯了啊,阿剛是被送回家的又沒開車 04/28 18:00
35F:推 laisharon:同意樓上 04/28 18:11
36F:→ peichan:我只想說3.和4. 通說有"原因自由行為" 少數說則是以草彅 04/29 09:41
37F:→ peichan:喝酒的時點為他有意識的行為時點 04/29 09:42
38F:→ peichan:我是說後面的3.和4. 04/29 09:43
39F:→ reder0518:done 02/25 23:02